多少次我想重入当年梦境。

可惜一切努力都成为了梦幻泡影,真的再也回不去从前。

多少次我憧憬着,若是拥有操梦能力,那该多好。

但是,一切只能幻想,唯有瞑目幻见她们的幻相,去欺骗自己当年重现。

有时候乃不免心里呐喊几声,籍以慰籍那些无数个寂寞夜里,看着她们与我背道而去的倩影,使自己不惮于前驱。

——玩命努力往前奔,等哪天遇见了,说一声我并不是个loser!

记得小时候,患有疥癣之病的我,患有皮肤白斑的我,患有沙眼之疾的我,现如今它们都离我而去,都不存在了。

记得小时候,穿着三耳拖鞋,跟着父亲去满是野草丛生的地里种番薯,去小河边沙地里拔莱菔萝卜。

记得小时候,真的穷到每日吃番薯茹,啃萝卜莱。

记得那时候,命如微尘茹,运如草芥莱,似乎已经注定了这辈子顶多做个廉穷的教书匠,在小镇上用白垩粉笔书写余下的人生。

可是现如今,却从遥远的边境小镇来到了北平,开启了想都从来没想过的非功名路生涯,挣钱的工具从白垩粉笔变成了五颜六色的Cherry键盘和鼠标,以及面前刚刚更换的57吋三星带鱼屏。

也从当年以番薯茹和萝卜莱果腹的穷蒐一个,转变为如来如去的草根茹莱级财自,即使仍是打工仔一个,但前后已然今非昔比。

而之前的那一款49吋的三星带鱼屏,已经通过航空快运寄往遥远的羊城广州,送到了初恋心头尖儿工厂的办公室——非草根出身的她如今已接近于小如来级财富。

记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送礼物,那是在和她相识的那一年,也就是三十年前,送的是一串省吃俭用精心挑选的风铃,而后来已经被她扔进了垃圾堆里,再也找不到它的踪影。

记得快递小哥从我手里接过打包好的显示屏、轻松抱着走出我的办公室时,我询问自己:如果当年我没来北平,会和她在一起吗?如果当年不相忘于江湖,现在会幸福吗?如果当年我不是那么的穷蒐一个,她会和我在一起吗?如果我现在不混成了个人样,她还会跟当年写信一样,说我「男人向女人诉苦,软弱无能经不起考验,最讨厌的是你这种所谓的小人」吗?

记得她收到相识三十年的礼物时,拍了一张照片通过微信发了过来,那是她的一辆低调飞度小车,空间挺大的,49吋的巨大显示屏包装纸箱放在放倒的后座上。她说把它放在了她的独立公寓里。

记得和她通了个视频电话,当时她正在华南理工大的图书馆里写硕士论文,手机屏幕上看到她的时候,她坐在图书馆的咖啡馆门口,一脸的笑容。那一刹那,我似乎回到了三十年前的惊鱼浦高中。

我记得当时我强行抑制着泪水,微微抽搐的嘴角强颜欢笑着,多想出现在她的面前,大手抚摸她的一头青发,告诉她:别再孤独一人了,来北平见一面吧,别再任性下去...

一个多小时候的通话,直到她要去吃午饭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机,蹲在墙角里默默抽搐——她说今年的九月份会来北平。北平之秋会是缘分重续的天堂吗?这个秋天,会一起来一场斑斓绚丽的香山烂漫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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