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游击署。
“不成,还是不成!”
张顺看着歪七扭八散落在不远处的靶子以及靶子周围的箭支,忍不住摇了摇头。
自从昨日和邢怀仁交流了速射技法以后,张顺开始试图复现前世弓箭大师拉尔斯的速射技法。
拉尔斯·安德森是丹麦人,一直致力于复原阿拉伯书籍中记载的箭术。
他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记载和图画以后,最终复原或者说创造出了令人惊叹的弓箭技艺。
比如他能够手接飞来的轻箭,再比如他能够射落飞来的箭支。
当然,最实用的其实就是他那令人叹为观止的连射技法。
他可以用后手抓住一大把箭,然后迅速的把这些箭接二连三的射出去。
其速度比常见的速射法快上一倍不止。
张顺前世无聊之时,也曾看过相关的视频,对其一些要点,也能记个七七八八。
但是,当他实际入手的时候,才发现事情有点棘手。
和邢怀仁的速射法面临的问题一样,拉尔斯的速射法同样要求弓要软,箭要轻,箭扣不能太小,弓不能拉太满。
也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所以这一类速射法一直不能广泛应用于在战场上。
因为战场上的敌人,一般都会顶盔掼甲。
弓软、箭轻,又开不满,不能穿透甲胄,在战场上自然没有人任何实用性。
但是对张顺来说,这些问题都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弓软不软,要看对谁而言。
对张顺来说,能开两石硬弓,那么基本上就可以使用十五力的战弓。
而普通人眼中的十力硬弓,在他手里自然就是软弓。
这样的弓哪怕开不到耳后,也拥有足够的杀伤力。
至于箭扣问题,对张顺来说更不是问题。
在《骑马与砍杀:火与剑》的游戏设定中,根本不可能出现箭扣挂上不弦的情况。
唯一的问题就是箭、箭、箭!
由于大弰弓蓄能较大,必须配重箭。
像张顺目前所用十力弓,一般配备三两三钱的重箭,每一根都有手指头粗细。
如果光重也就罢了,反正张顺力气也不小。
但是箭支比较粗,就麻烦了。
张顺的手掌再大,也不能违背物理规律,所以他一掌根本夹不了那么多的箭。
张顺琢磨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两手握箭。
前手像一马三箭的射法一样,在抓住弓把的同时,夹上三四支箭,后手则学拉尔斯夹上四支箭。
这样一来,他前后手加在一起,就能带七八支长箭。
张顺想到挺美,但是实操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一般来说,前手夹带的箭支,箭羽必须朝向后手一侧。
结果,在张顺后手搭箭射击的时候,前手持握的箭支必然干扰后手搭箭,影响射击。
“难道世上真无两全其美之法?”
张顺琢磨了好半天,依旧不得其要,忍不住喃喃自语道。
“怎......怎么了,爷?”
就在这时,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了起来。
“哦,研究射箭呢。”张顺随口答了一句。
“能......能说说,有什么为难的地方吗?”
“哦,是这样的......”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
张顺听了这话,便侧过身来,一边给她演示,一边讲解自己面临的问题。
“爷,我虽然不大懂射箭,但是还是有点奇怪。既然前面的箭羽朝右会干扰射箭,为何不让它朝向左边一侧呢?”
女子一张俏丽的小脸上充满了困惑。
“所以说,你才不懂啊!”张顺闻言摇了摇头。
“如果箭羽朝左的话,弓体挡住了我的右手,就没法快速抽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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