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路上慢点,我弟刚病好。”
“好,知道了,不会颠着你宝贝弟弟的。”狗儿帽司机随口应道。
“话说你怎么今天就出院了,不是说还要住几天吗?”
车子开动后,风呼呼地刮着,大家都戴着帽子,林森怕司机听不见,扯着嗓子喊道:“谢谢你关心,我病好啦。”
实际上也就十多里路,不到二十分钟就回到了林村。
一进村,马路上、田野里,到处都是乱晃的鹅,“嘎哦嘎哦”的叫声不绝于耳,还有狗叫声,陌生人走在这条路上还真有点危险。
在十字路口,林森终于看到了几间木房子。他心里明白,这吃不好、穿不好的苦日子,只能靠自己来改变了。
因为林母去了省城,所以家里此刻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几只鹅在欢迎林森的归来。
“弟,回房间去学习吧,别太累着,我去收拾收拾。”林荷拿起东西就往家里走,头也不回。
好多年没干过家务活了,林森一时心血来潮,想搭把手帮帮忙,可转了一圈,却发现家里早就被大姐收拾得井井有条,自己想帮忙都无从下手。
说实话,林森之前的日子虽说也艰苦,但毕竟是在镇里。如今突然回到儿时的农村,放眼望去,一切都充满了新奇。
突然,他听到一阵熟悉的吵闹声,原来是马路斜对面的两家人在骂架,这反倒让林森觉得亲切。这种独特的骂架方式,可是乡村特有的文化。
只见北面这家的妇女手持菜刀、砧板,坐在门口边剁边骂,那叫一个口不择言,祖宗十八代都没放过。
而南面的老太太来来回回就一句“你家生不出儿子”。
这句话可真是戳到了人家的痛处,因为北面这家人已经生了六个女儿,在农村家庭没有儿子,其中的苦楚只有自己知道。
雪从早上一直下到中午,又从中午下到下午,越下越大,温度也越来越低。
在门槛上好奇地看了半个小时的林森最终还是扛不住寒冷,索性回了自己房间。
说起自己的房间,林森用力一坐,那张咿呀作响的木床就发出抗议。一张陈旧的书桌,外加一根条凳,便是房间的全部家当。衣柜是想都别想,全家人的衣服都挤在一个柜子里,只能说利用率真是高得离谱,全家不分彼此。
林森半靠在床头,眼睛第一时间就瞄向了墙壁上的海报,一张是张国荣演唱会时的画报,另一张则是女神周慧敏的。
嗯,好看,怎么看怎么好看。如今的娱乐圈可谓是神仙打架,后世的娱乐圈却是群魔乱舞。林森这样安慰着自己,能多看一眼是一眼吧,以后忙起来,可就没这闲工夫了。
对着海报胡思乱想了一通,“说不定能救哥哥,这辈子能和几位女神有点交集。”想着想着,林森就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天黑,伸个懒腰,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不出所料,饭菜简单得不能再简单,随便扒拉了几口就结束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得想想办法改善改善才行。
实际上他们家条件虽说差,但那是因为三个孩子都还小,都在读书。林母作为下乡知青,改革开放后成了村子里唯一的老师,收入还算不错,只不过前几年因为林荷的事花了一大笔钱,现在又要准备林森的学费,所以才吃得这么节省。
林森晚饭后回到房间,把海报之类的收了起来。
现在可不是想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还有半年多就要高考了,时间紧迫,不能浪费,得努力学习才行。
眼睛突然感到一丝清凉,林森跑到厕所,对着镜子左瞧右瞧,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外,似乎没什么异样,不过眼睛好像比以前明亮了一些。林森将镜子拿近了一点,全神贯注地看向镜子里自己的眼睛时,熟悉的一幕发生了。
在林森全神贯注看向镜子的时候,他感觉到一直在自己眼睛周围蛰伏不动的气息又开始流动起来,与此同时,眼前闪现出一片紫青色的光芒,继而眼中的那道气息随着自己的目光射向镜子。
就在那道气息从眼中射出的时候,林森非常清晰地看到,自己漆黑的眼瞳,居然在瞬间变换了颜色,虽然只是一闪而过极为短暂,但他坚信自己没有看错,这绝对不是错觉,嘿,还挺酷的。
林森深吸一口气,缓缓平复着自己的心情。刚才由于慌张,他没感觉到气息流出眼睛之后有什么变化,于是又从床上拿起镜子,准备再观察一次。
由于这次有了心理准备,在那道气息射出眼眶之后,明显能感觉到,那股气息在离体之后似乎与自己还有着某种联系,自己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它的存在。而且,自己眼睛所看到的那片青绿色的光芒,在镜子里并没有显现出来,这也就是说,那种色彩是直接出现在自己眼睛之中的。
“回来……”
林森这些天已经习惯了那道清凉气息在眼中的存在,心中着实害怕这股气息一去不返,不由在脑海中默默呼喊。让他惊喜的是,那道流逝出去的气息真的随着他的思绪收缩了回来,又蛰伏在他的眼睛四周,不过这次眼睛没有刺痛的感觉,那股气息好像也没有减少。
“以前没发现自己是异瞳啊,莫非……”
回到房间,林森把书包拿出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方墨台,“我就说好像忘了什么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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