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千云指了指自己,说:“我……怕了?”

“你当然怕了。”白立随口说道:“你看多了小说和视频,总会觉得爱情是不能永恒的,会因为各种矛盾最终散开,而你,现在才十七岁,你自知没什么能力,你没钱没势,觉得无法满足对方的所有要求,所以怕了。你怕了,所以没接受,你不甘心,所以没拒绝。”

李千云被说愣了,自嘲地笑笑:“他妈的,我才十七岁,就为情所困了。”

“有人看重结局,有人看重过程,事实上,在这个年纪,相爱之人走不到一起才是常态。”白立继续说着,他似乎把这当作情感类节目了:“有人说,难道你看书只看最后一页吗,但事实上,对于不喜欢悲剧或者不喜欢喜剧的人来说,只看最后一页就能决定这书是否值得阅读。

“而你不仅没看过程,连结果也没看,就开始瞎猜测了。你喜欢她,知道她喜欢你反而想着拒绝了,你是不是在犯贱?”

李千云一时语塞,迟疑地说:“要不……我再回去?”

“算了吧你。”白立无奈地说,“这样也好,等你有能力了再回去找她也好。”

“你在帮我立flag吗?”李千云抬头看他。

……

一周时间转瞬即逝。

这段时间李千云和陈苗苗都默契的没再提那夜的事情,但肉眼可见的,她沉默了许多。

值得一提的是,李千云努力保持着自己手臂上的淤青,忠实地每天痊愈一点,模仿的像个正常人,所以陈苗苗从不怀疑。

虽然李千云大多时候都在趴着桌子睡觉,所以没多少人知道他手上那一片的淤青。

当天放学,李千云、林茜、刘南三人都向各自的社团请了假。

“你真的不去吗。”林茜随意地问李千云。

“有事。”李千云摇摇头。

“你呢。”林茜看向陈苗苗。

“我去文学社。”陈苗苗小声地说,摇了摇头。

“行吧。”林茜也不再问,转头看向刘南,“咱俩走吧,有车在外面等着,我们先去做造型。”

“我也要做造型吗?”刘南指了指自己。

“当然啊,好歹也是个上档次的宴会。”

“能给我吹个中分吗。”

“你会铁山靠吗。”

“我会打篮球。”

“那你会rap吗?”

“我上高中了。”

两人交谈着,走出校门。

一辆黑色宾利早就在外面候着。

林茜带着刘南坐进车内,刘南有些局促地坐到靠窗的地方后,抬头一看驾驶位。

“老爸?”

……

李千云随后从学校走出,看了眼时间,打了辆车前往咖啡馆。

今天就是开会的日子。

至于为什么不提前一天开,马辰给的解释是:“我和何大哥事先讨论过了,不需要那么久的准备时间,所以完全不急,我摸点鱼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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