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老体弱者则挨饿受冻,等死难活。

“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林冲心中暗叹,“神宗昏聩,宠信奸佞。蔡京、杨戬、高俅、童贯,这四大奸贼,枉顾生民,横征暴敛,土地兼并。”他

小心翼翼地穿过金蔡镇,心中默念着下一个落脚点是郓城。

也不知道是不是读了《左氏春秋传》的原因,连自家娘子都夸林冲已经有了三分读书人的模样。

气质改变,口音也不同了。

他驾着两辆马车顺利入城,由于要结交宋公明,他直接在客栈订了一个月的房间。

宋江,这个在江湖上声名显赫的“及时雨”,其实只是个押司小吏,负责文书和案牍工作。

他全靠宋老太公经营庄园田产来维持日常营生。

当上小吏后,他立即与家里断绝父子关系,但花家里的钱却是一点都不客气。

他拿着父兄攒下的家业,资助过往的“英雄豪杰”,自己得了个“及时雨”的美称,也把“义气”二字加在了头上。

生的矮小,面容黢黑,排行老三,这才有了“孝义黑三郎”的称号。

林冲到了郓城不过三五日,宋江就得到了消息,前来拜访。这个消息自然是张教头通过市井吃饭的衙役,“无意”透漏出去的。

面对自己新技能的来源对象,林冲纵然不喜此人虚伪做作,但也能做到仗义疏财,豪爽大方地接待了他。

“林兄,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宋江一进门就拱手行礼,脸上堆满了笑容。

“公明兄弟客气了,我林冲不过是个落魄的禁军教头,何足挂齿。”林冲淡淡地回应道。

“林冲兄此言差矣,以你的武艺和才华,何愁没有出头之日?小弟我一直仰慕你的义气,今日得见,实乃三生有幸!”

宋江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这是小弟的一点心意,请林兄务必收下。”

林冲看着眼前的银子,心中一阵冷笑。他知道宋江的银子都是从哪里来的,也知道他为何如此大方。

但他并没有拒绝,而是坦然地收下了银子。

“多谢公明兄弟的好意,我林冲虽然落魄,但也不会白拿别人的银子。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好!林兄果然是个爽快人!小弟我一定不会客气!”

通了姓名,寒暄几句之后,林冲便携着宋江的手,引他上楼饮宴。

楼上早已备下丰盛的酒菜,清酒醇香,令人垂涎。两人对坐,推杯换盏,酒过三巡,面色渐红,气氛愈发热烈。

“清酒红人面,黄金动道心。君子着美玉,良才论文章。”

林冲豪气干云,举杯笑道,“今日能与公明兄弟共饮,实乃三生有幸。”

说罢,林冲将一枚玉佩请了出来。

这是林冲昨晚从珠宝箱子里翻找出一块品质上乘的白玉,那玉温润如脂,光泽内敛,显然是稀世之珍宝。

林冲又唤来贞娘,请她以翠色丝线穿绑固定,做成一枚精致的玉佩。

这时,林冲才发现,小锦儿不知何时已经将所有珠宝登记在册,摆放得井井有条,拿取放回极为便利。

他心中暗自赞叹,口中却不忘夸赞锦儿几句,惹得小丫头满眼的欢喜。

现在,藏在内厢的锦儿看着那枚白玉佩被林冲送给了眼前的小黑胖子。

“哎呀,我的宝贝啊!”锦儿趴在贞娘怀里,委屈地嘟囔着,“怎么就给了这个胖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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