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们一起去看卢西亚斯,但发现他已经站了起来,又恢复了一个刚毅的百夫长,一个骄傲的罗马第十三军团百夫长。虽然他嘴角的血迹还没干透,被打飞那一下绝对不是轻松承受的。

“打扫战场,我们立刻上路”,他指了地上就独自走到两人视线外。

泰提斯·普洛嘴角歪了歪,耸耸肩,看了眼克雷默说道:“我觉得他需要找个娘们放松一下,对了,布列塔尼亚的娘们很不错,但是她们跑得跟鹿一样快,你得去追她们…”,两个人就这样开始打扫战场。

克雷默也真好借机询问泰提斯·普洛,“这狼人经常见到吗?”

“啊哈,我差点忘了,你是第九军团过来的,以前是跟着拉比恩努斯将军的,对高卢这个鬼地方不熟悉也是正常,这里的狼人就跟西班牙的吸血鬼一样多。”

看来这个世界有超自然力量啊,克雷默心想。

“啊说到这儿,你跟我说说吸血鬼呗,就是你们说的chupacabra,听说那东西吸山羊血,吸够了就不吸人血了对吗?”,泰提斯·普洛突然问道。

“呃,也许吧,我其实我并没有遇到过…只是听人说过…”,克雷默只能老实回答。

“啊,你太幸运了,我听西奥斯这个家伙说,你们在西班牙时常常遇到,那玩意儿好像还不太好杀,跑到很快,得用网罩住,牙齿好像能卖好几十个第纳尔…啊,对了,狼人皮可值不少钱,当然最值钱的还是o1o,处理这个可靠你啦,屠夫!”,泰提斯·普洛手不停嘴不停。

克雷默根据他的要求把狼人身上值钱的部分都处理了下来,包起来放在马背上,三个人就连夜上路了。

在古代没有路灯,赶夜路其实是很不明智的选择,特别是在野外,但是他们没办法。血腥味会引来野兽甚至怪物,狼人可不是高卢唯一的怪物。

夜路很不好走,而且容易犯困,三个人迷迷糊糊走的很慢,直到天蒙蒙亮,才找了一条小溪洗脸喝水。

折腾了一夜,三个人都有点累,就索性坐下来休息,拿出干粮来吃。干粮是一种叫庞贝面包的硬面包,里面放了葡萄柚的皮和籽,是为了帮助发酵,又干又硬,其实如果按照罗马的饮食习惯,这面包沾汤会很不错,因为他有很好的吸水性,吸收了汤汁后应该还挺好吃的,但荒郊野外的没有条件。但作为肉铺老板的克雷默,是对吃不将就的人。

他知道古罗马的盐贵比黄金,军团甚至拿盐来发工资,虽然这个世界貌似和自己认知里的罗马不太一样,更可能是一个平行世界。但缺盐这个事情,还是大概率的,因为他并没有从行囊里找到盐。但这难不倒克雷默,他从小溪里捞起了一些浮萍,烤干后磨成粉,后取了一些昨晚从精英狼人身上取的血,又让泰提斯·普洛去河里插了两条鱼上来,去头去尾,刮鳞剔骨,把鱼肉剁碎和其他材料混合在一起,又就地采了些迷迭香和浆果,煮了锅汤,让泰提斯·普洛和卢西亚斯一起吃。

卢西亚斯本来还有些拒绝,但看到泰提斯·普洛一边赞不绝口一边大口朵颐,他也来尝试了一下。面包浸入浓稠的汤汁后变得松软可口,狼人血液的盐分和浮萍的微量元素让三人体力得到了补充,外加与鲜美的鱼肉和浆果的甜味形成复合的口味,再加上迷迭香的香味,直接惊艳到了卢西亚斯。不苟言笑的他也露出赞赏的表情“嗯,这真的很好吃”。

就在三人围坐在小溪边享受着美味的早餐和静谧的清晨时,从不远处传来马蹄和车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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