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浮曦。是浮家家主的亲生女儿之一,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她叫浮光。

我们的名字都是有“明亮”的意思,父亲和母亲希望我们都能成为“明亮”的人。

按照惯例,每一个浮家主家的血脉从出生之日起便获得其成人后才应有的权利。

按照惯例,每一个浮家主家血脉都会拥有一个足以信任的“代理人”。

我和妹妹是双胞胎,我们就是一个人,所以我们共有一个“代理人”。

作为当代家主的孩子,我们手中尚不能充分使用的权利就像是一块肥肉,没有“代理人”在身边的时候,其他人看我们的眼神里是可笑的贪婪。

我们的“代理人”浮华是个很厉害的人,没有特殊能力,凭借体术获得“浮”姓。

我和浮光都信任着她。她有个强大的内心,她也希望我们能够发挥我们所拥有的能力。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教导。我认为这是“正论”,但浮光好像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我们掌握的能力不一样,而“不一样”就是浮光不能忍受的地方。

我也不应该能忍受。我们是双胞胎,怎么能“不一样”呢?

三岁时,被检验出不同的能力之后,我和浮光有了第一次冲突。

检验能力的人在全屋人的眼皮子底下刚刚说出结果,浮光突然大哭起来,太突然了,我不知道该不该也像她一样大哭,我还停留在我们“不一样”的宣判上。

“不一样”的话,那是不是就不该和浮光一起哭了?

乱哄哄的人乱哄哄地哄着让这一切变得乱哄哄的浮光,浮光每次都有能力让事情跟着她的节奏走。

很快父亲就允许我们回房间了,本来按照惯例我们还有很长的程序要走。

回到房间的第一件事,是浮光的当面一拳。

三岁的孩子说不利索话,但我大概能明白她的意思。

我们“不一样”了。我们被宣判是“不一样”的个体,我承认了这个宣判,所以我不和她同步,所以我是叛徒。

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接触到的这“叛徒”二字,听着她的意思,她在怨恨我。

我对人的情绪很敏感,那些隐晦的情感在我看来,已经在抬手投足之间暴露得一干二净。

我不想被浮光讨厌。我们应该是一个人,只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原因让我们不得不分成两个个体。

想要平复她的心情,我应该像她希望的那样,我也应该生气,我们应该互相殴打,我们会用一样的力量攻击对方,一样的姿势倒下,一样的笑着和好。

可我突然不想那样。我静静等着浮光发泄。

“不能争斗”,因为“争斗”必须有“胜负”的结果,一旦有了“胜负”,我们之间就会有“不同”。

我不行动,不接受浮光的宣泄示威,也就不会构成“争斗”。

最后阻止浮光的是浮华。浮华未经许可闯入我们的房间,拉开浮光。

太好了,没有“争斗”,没有“胜负”,这次仍然是“平局”。

后来浮华与浮光单独聊了一会儿,浮光自己过来别别扭扭要求和好了,只是浮光更加讨厌浮华了。

浮华接受了由富丽堂皇的理由构成的惩罚。

嗯,这也不算坏事,我们不能太信赖“代理人”,谁知道“代理人”会不会成为最后想要咬下块肉的疯狗呢。我们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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