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是一个惯性动物,得到不甚珍惜,失去却万分痛苦,每一份失都会增加一分痛,无论此痛与前痛是否有关,皆可累积。
人又是一个混沌动物,总是健忘美好,而牢记痛苦,激情虽美,但散去即成云烟,怀念也只是偶尔那一瞬;伤害造就的痛苦,则必然要铭刻于心,若心中满是伤疤,没有痛苦岂不是傻憨。
由此看来,忘记痛苦的元同确实是个大傻叉,而那个兵卒显然不是,他的痛苦刻骨铭心。他用仇恨把那颗伤痕累累的心紧紧包裹着,以此来麻痹痛苦。
他心里明镜,赫连勃勃才是带给他痛苦的那个人,他也清楚仇恨对应着复仇,只有复仇才能缓解痛苦。
对他而言,找赫连勃勃寻仇难于上青天,于是便把自己的仇恨放大,辐射到所有匈奴人,复仇也就变得容易了。
正是这种欲罢不能的自欺欺人,让这个兵卒在复仇的路上愈发疯狂,以至于见到匈奴人就痛苦万分。他不得不举起拳头,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减轻痛苦,但这何尝不是另一种自欺欺人?
虽是自欺欺人,但复仇却给他明确了人生目标。
目标的本质是一种欲望,会让人产生执念,只有实现才得心安。
这个兵卒的执念是复仇、杀人,以求片刻心安,但终究伤人损己,不得安心。
元同也曾有此执念,师父花了十二年的时间,让他找到了新目标,有了新的执念。
元同一个时辰的口舌似乎有些效果,至少触动了兵卒。但他也清楚,那不过是在复仇的外壳撬开一道缝,随着时间流逝,那道缝会长上,这个兵卒还会被复仇所裹挟。
放下复仇的执念,元同用了十二年,但也仅仅放弃了复仇,而仇恨却难去,不时出来折磨他一番。
元同心里清楚得很,仅凭一席话就能让兵卒释怀,连神仙都做不到,何况他还是个冒充的。
在这支军队中,藏着不少有如此执念的人,他们会惹是生非、扰乱军心,有他们搅合其中,便难有同袍一心。
不把这些人隔离开,元同的融合计划必将前功尽弃,所以他要给他们找个新目标,随即便与金一刀、熊亮等人商议对策。
熊亮突然头脑灵光,提出一个用其长避其短的策略。他以为,怀着深仇大恨的,个个勇猛无比,遇见合适的敌人,个个都是不怕死的主。
所以他建议把这些人组织在一起,建立一支敢死队,率先冲锋,定能起到奇兵的效果,这便是用其长。
另外,把这些人从编队中抽出,可避免他们与他人发生矛盾,这便是避其短。
元同以为,让兵卒去赴死不那么仁义,铁甲骑兵冲击敌军的效果最好,而不是所谓的敢死队;这些人可用,要用他们的勇猛,但决不能辜负他们的勇气,更不能把他们的命视为草芥。
金一刀的别动队让元同有所启发,他建议再建一支别动队,把军中苦大仇深之人都放到这里。
熊亮与金一刀思考了两日,决定把这些人训练成可以探入敌营搞破坏的高级斥候,手持短刀,专长近身格斗。这个别动队是宇文军的撒手锏,取名短刀队,由百余人组成,归尉迟敬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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