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多想拿起一块肉,找个墙角蹲下,细细品味个中滋味,那才是他最舒心的情境。

见元同迟迟不肯下手,仆人伸手拿起一把小刀递给元同,示意他割肉吃。

元同双眼一扫,宇文家众人,无论老小,都双手捧着肉块,忘情地撕啃着,哪有用刀的?

他必须入乡随俗,否则显得自己太过野蛮,便也拿起一块肉啃食着。一块肉进肚,元同已感半饱,他担心遭到天谴,便不敢再吃了。

元同一边抿着嘴,一边饶有兴致地观瞻宇文家进食的盛景,像是在欣赏草原狼群捕食,只不过这群狼要温顺得多。

他又回头看看仆人,拿起两块肉,不动声色,递给她们。

宇文群狼的嗅觉竟如此敏锐,元同这轻微的举动迅速被他们察觉,十余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元同手中的肉,像是元同在偷他们的肉。

再看看这家人的风情,有的用肉块堵住了嘴,动弹不得;有的已将肉块塞入嘴中,撑得两腮鼓鼓的;有的将肉块停于胸前;有的伸手去拿肉块。

他们的时间凝滞了,动作都停滞在那瞬间,脸上的不解在逼问元同:你究竟欲意何为?

宇文日的小儿,那个嫡长子,扔下手中的肉块,跑到元同身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元同手中抢过肉块,迅速跑了回去,两个小手举着大肉块,对着元同呵呵冷笑。

这小子果然有嫡长子的气势,能护食如此,将来定能克承大业。

小狼的袭击太过突然,彻底击溃了元同的思绪,他的时间也凝滞了。

宇文日费力地咽下嘴里的肉,顺了顺气,说道:“徐生,她们是奴隶,绝不可以在此进食,这不合礼数。她们有她们的吃食,我宇文家是不会饿着她们的。在这平城,她们能落到宇文家,也算是幸运了。你不用管她们,吃你的便是。”

“啊?啊!”元同张着嘴,凝滞的时间又开始前进,继续欣赏着群狼进食的盛景。

本来人就生而不平等,这乱世又加剧了不平等。宇文家能有如此排场,是宇文父子用浴血拼杀赚来的,也算是他们应得的,虽然他们的所得是踩着无数尸首,但也算光明正大。

而元同,下山后几经生死,对他而言,死亡是随时的某个瞬间,活着便是他最大的期望。

人生际会,时刻徘徊在生死边缘的元同,凭借自己的聪慧的头脑和三寸不烂之舌,如今能堂而皇之与大贵族一同进餐,这是他赚来的,还是他足够幸运?

这些奴隶,他们生来不见得是奴隶,战争杀伐让他们变成了奴隶,让他们成为一文不值、任人宰割的工具。

世道就是如此,有人获得,便会有人失去,获得者毕竟是少数,而失去者是绝大多数。

宇文家的这些奴隶,比起元同在统万城见到的那些,真可谓幸运至极。她们至少衣着整洁,面目红润,不用担心明日可否能得活。

但是,这种不幸中的幸运,又幸运几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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