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根本不在乎我吧!”
她生气了。她生气后,我的日子会很难过。我要千方百计地去哄她,对付她的脾气,而她现在任性的要命。等她的怒火消去后,还会没好气的跟我“报备”,给我逗笑了。
她的语言中枢好像也出了点问题。她嘴边总挂着让人肉麻的甜言蜜语:“宝贝”“想你”“爱你”就这样一波接着一波,像海浪冲刷着礁石,没有穷尽。倘若她发脾气了,好家伙,那就玩完了:之前那些天荒地老的情话就像被添上负号的数字,全都朝意思完全相反的方向努力冲刺,偶尔还会夹带脏话。
有时候她说的话让我气的发昏,但是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脏话,不管是当着她的面还是在电话里——因为和初恋最后闹得很不愉快与当年脏话连篇也有关。有些话真不像是她能说出来的,那些话真能把人的心伤透,可我从来没有骂过她。
等我哄好她,她重新变为“要爱到海枯石烂”的模样后,又会说“那些都是气话,别往心里去。”
可是我感觉说出那些话的人就不是字筱雨,好像她的身体被“夺舍”了——被什么其它可怕的灵魂占据了。那些“气话”是毫无差别的攻击、不把我当人的诋毁,以及肆意挥洒的暴戾。她把那些话骂出口的那一刻,我真宁愿她变回去——回到那不是情侣却也好像胜似情侣的时光。
她对那些难听的话好像并不是很在意,只管发泄完情绪就是了。我想起一篇小学时看过的故事,是个美国作家写的,叫《篱笆上的铁钉》。故事大意是一个男孩脾气不好,他爸爸给了他一袋钉子,告诉他跟别人吵一次架就在篱笆上钉一根钉子。第一天男孩就钉了三十七根钉子,接下来的几天他慢慢学着控制自己的脾气,后来,他发现控制脾气比钉钉子要容易的多。终于有一天,他一根钉子都没有钉,高兴地告诉了爸爸。他爸爸说,从今以后,如果你一整天都没有发脾气,就拔掉一根钉子。日子一天天过去,钉子终于被拔光了。男孩的爸爸把他带到篱笆边,指那些钉孔跟他讲人生道理——你在别人心中留下的伤口就像这些钉孔一样,无论怎么道歉也无法愈合了。
字筱雨应该没听过,我想。
我在网上找到这个故事,从微信上发过去给她看。看完后,她说我“暗讽”她,比直来直往的痛骂更恶心、可恨地多。她又生气了,我真后悔把这个故事发给她看。
“暗讽”,亏她还能搞出这么个词来,难道我不用脏话狠狠骂她也成了错误?
无论是谁的错,最后当然都是我错。我得先去哄她与她和好,不然就会闹的鸡飞狗跳。还有一件事她喜欢干,就是拉黑你,让你的手机上的任何软件都对她都发不出消息,这确实是一种折磨。每当我看见手机上发出的消息后出现一个红色的感叹号的时候,我都会心里一紧。最初我有过再也不理她的想法,但等你哄好她的脾气后她又会笑靥如花地抱着你,让你患上暂时性的阿尔兹海默症,直到下一次拉黑时你才会想起曾经遭受的苦难。
不和你交流,让你不安,让你等待,这是非常痛苦的。她有时三两天就会拉黑我一次,尤其是在她生理期的时候,怎么着也要让我不爽一次,哪怕我什么都没做错——那样的话不做错事本身也成了一种过错。到后来,她可以一分钟之内在不同的包括微信、QQ、信息、电话、音乐软件在内的一共七八个联系渠道上,全部拉黑我。我都能想象到她火急火燎地在不同软件上迅疾地用她的食指点击的样子,动作之麻利堪比二战时的军工厂流水线女工,一套流程比英语的不规则动词表还要熟谙于心。有次拉黑完还补了一句“我有办法让你在整个世界都找不到我你信不信”,想来也是幼稚的好笑。
而且,她还喜欢把“分手”挂在嘴边,还说“绝口不提分手的最后肯定分开,经常说的往往才能走下去”,这又是哪儿来的歪理?
“女人不就这样吗?头发长见识短,顺着她就行了,讲道理她听不懂。”李奇然慢悠悠嘬着啤酒瓶说。
“她是短发。”
“那就更可怕了。”
他一口闷掉第三瓶啤酒,用筷子夹了粒花生米美美地咀嚼着。接着又开了一瓶啤酒,他喝啤酒和我一样喜欢对着瓶口喝。
“她精力太旺盛了,我有点疲于应付。”
“什么鬼精力啊?纯纯是‘作’罢了。”他嗤笑一声,喝了口酒接着说:
“知道我一个同学怎么说的吗?”
“说什么?”
“女人都是骚货,把她干爽了就行了。”
“这话可不能瞎讲…”我压低声音说,同时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大家都在各聊各的,喧嚷的街道人语絮絮,根本没人往我们这儿看。“这说的什么话。”
“我也没说我同意啊。”
“那你讲它干嘛?”
“你第一次听到这话的时候,印象不深刻?”
“印象深刻。”其实我今天是第一次听到。
远郊的小门店还跟去年我们一起吃饭时差不多,只不过露天餐桌换了新的,店里多了个打零工的小伙子。
“孔子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他摇头晃脑地说起来。
“这话不是字面意思,其实…”我插嘴道。
“我知道啊。”他一脸天真无邪地看着我。
“那你到底要搞什么?”
“意思到了就行啊,谁跟你扯辩证法啊?各取所需就行了。”
“各取所需…确实。”我喜欢这个词。
“兄弟希望你别陷得太深,也别太把别人当回事,尤其是女朋友。”
“太言重了吧,你今天怎么说话这么过头?”
“哎呦,我看你是真的不懂哦…”他眉头一皱,眼睛一眯,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露出上面一排牙齿,把身子往我这边凑了凑,说:“我问你,你有多久没看书了?”
“我?我昨天还看了啊…”
“我问你有多久没完整的看完一本长篇小说了,懂了吧?”
我仔细想了想。
“蛮久的了…可能一个多月了吧。”
“过去你每啃完一本大部头,都要在我面前向领导汇报哎,我还不知道你?”
“这和我们刚刚谈的有什么关系?”
“哎,你是天才。”他重新坐坐好,灌了一口酒,说:“我也不想讲了,你回去像以前那样看本长篇小说就行了,其它都别管了,来喝酒喝酒。”
“你今天真是莫名其妙…”我脸上挂着无奈的笑,陪他喝了好几瓶酒。
第二天一起床,我就在宿舍的书架上检视我的“宝贝”——两排文学名著。
仔细抉择了下,最后抽出了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看着看着就停不下来了。我一口气看了三分之一,期间是跑着去上的厕所,还忘记了洗脸刷牙和吃饭,直到字筱雨给我发消息。
“淘宝,出去玩呀,请你吃火锅。”
“淘宝”是她给我的,根据她的说法,“爱称”。
“等我会儿,我换个衣服。”我回复道。
“快点,我一会儿在楼下等你。”
我把那本小说放了回去,打算晚上回来再看。洗漱收拾完后,我加了件外套出了门。
她挎着包,穿了双有一抹淡蓝的小白鞋,超短牛仔裤下的两条腿光光的,能清晰看见左大腿上的玫瑰纹身。一件白的发亮的上衣松松垮垮地搭在粉色的衬衫上,头上是一顶白色的棒球帽,还戴了副渐变蓝灰色的太阳眼镜。
“抱。”
她张开双臂,笑的唇红齿白,帽檐的阴影和海中薄冰般的镜片遮住了剪水双瞳。春风摇动的绿荫和花香下,混凝土路面微尘不染,背后的宿舍楼挡住了一大半天空。她的合金戒指、银手镯和蓝宝石耳钉三点一线,反射着诡秘的、浪漫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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