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他都记得,他与她对望的第一眼,她眸中那种由衷的喜悦,就像一只奔驰在茫茫雪原上的鹿,在天圆地方的荒凉里,突然仰头发现了北极光。【1】

可以这么说,他爱上她的那个瞬间,是她满眼是他面带惊愕看向她的时候。

他与那家伙的第一次相遇是缘分使然的花季,木槿朵朵,栀子花开……

“小同学,你也在等人吗?”

“没有。”他低垂着头有气无力地作了回应,没去看她。

“诶!可我看你坐在这里很久了呢。”

“嗯。”

她补充说,“和我一样。”

“所以?”

“我在等人啊,你肯定也是!”

他面无表情地背过身去,不打算接续搭理身旁这位缺根筋的自来熟。

她看出他的嫌弃,瘪了瘪嘴,莫名委屈,小声嘀咕了一句,‘下头南,’没了继续说话的兴致,重又玩起手机。

他们彼此沉默着,一左一右坐在清泉石台前,四周是一丛丛争相艳开的自然花景。他们互不言语,悄然无声,沉寂在一片郁郁葱葱的自然景致里,从正午坐到了夕阳。

春至花如锦,夏近叶成帷。

微风拂过,饱嗅芬芳,在这淡淡的六月天里,清泉涌动便洋溢了半个夏天。

他记得这个时节,记得这处清泉石台,也记得叔侄二人的吵闹与欢笑。

一样是初夏,一样是花锦草荟,从正午到日落,只是两人欢笑成了孤影独坐,说到底不过沧海桑田、白驹过隙。

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

这句话他记了很久,也在文章中多次引用,可他一直不甚了解其中深意。

他初看这句话时,便觉写得玄妙,赞叹何等墨客才能将岁月流逝描绘得如此生动。

少年急切,鲜衣怒马,偏好火龙黼黻,虽不知其中滋味,没甚共鸣,但觉得能增加学识,添笔文采,也就记着用了。

时过境迁,至如今,他垂首低笑,仿佛跨越历史看见一个夜里挑灯看剑的将军,‘少年不识愁滋味,欲上层楼,欲上层楼,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清风花醉人,浮华春落尽,怎一个夏天了得。

可怜白发生……

他虽年纪浅,却多少懂得了悲春伤秋,终不过时也命也。

他兀自沉溺在往昔的回忆里,枉顾了时间与周遭的变化。

全然没有注意到太阳西落以及身旁已然躁动的少女。

她屁股挪来挪去,眼睛贼溜溜的左右转动,一副好奇宝宝忍不住的滑稽模样。

最终她的好奇心战胜了颜面,冒着不被搭理并遭嫌弃的风险,她毅然决然地问出了困惑她一下午的问题:

“你不需要上厕所的吗?”

她眼睛直勾勾看他,心里暗暗想着,‘他难道不需要上厕所吗!怎么可能有人不需要上厕所呢!他的膀胱正常吗!她必须问清楚,不然她晚上会睡不着觉的!要知道她都去好几次了!’

她边想边看了眼静静躺在自己小帆布包里的蓝色水杯,杯子已经空了。

见他无动于衷,她莫名委屈,鼓起腮帮子,拽起布包,挪动屁股靠近了些,用手拍他的肩膀,锲而不舍地问道:“你不需要上厕所的吗?”

她见他深吸一口气,面无表情地转过头来,眼睑下垂,没有看她。

“你是谁?”

“我白天和你说过话。”

“我知道。”

“你真的不需要上厕所的吗?”

“这和你相干?”

“我好奇!”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泛着灵动的水汽,在夕阳下悸动着少女的青春。

“......”

他回过头,起身坐远了些,不愿离她近了。

谁知这奇葩并非常人,她没有因为这刻意的排斥而选择放弃,反而不屈不挠又靠了过来,继续追问他为什么不需要上厕所。

“我需要上厕所。”他实在没了办法,一字一句,相当认真地作了回应。

“那你为什么不去上厕所。”

“我去了。”

“你没去!”

“我去了。”

“你没去。”

“我真去了。”

“你真没去!”

“......”

他沉默了,她鼓着腮帮子,瞪大眼睛,跟着也沉默了。

清泉流淌,蝉鸣寥寥,四下静谧。

他抬头看天,夕阳橙红,她嘟嘴看他,表情认真,二人僵持许久。

在这难耐的尴尬时分,一位遛狗大爷,慢慢悠悠地从旁晃过,可算让此番定格的尴尬画面重又动了起来。

他本想借机跟上大爷,以摸狗为由脱离当下的处境。

谁知大爷才走出去两步,居然又牵着金毛大狗晃了回来,驻足看他俩。一时间三足鼎立,难言的怪异氛围在这不大的清泉石台处弥漫开来。

场面更尴尬了。

‘这老登什么情况?’

他有些懵圈,想不明白今天怎么回事,遇见的人都如此奇形怪状。

终于,他先憋不住了,他实在受不了当下的窘迫,也无法在此等恶劣的氛围下继续感伤。

于是他轻咳两声,起身准备离开。

谁知,那少女不依不饶,没有理由地跟在他身后。旁侧的遛狗大爷也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吊着,不时斜眼瞅他俩。

什么情况?他这分钟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邪,自己搁这多愁善感呢,咋莫名多了俩跟班。如果他有罪请让法律制裁他,别整贵物纠缠他。

难道,他真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思绪至此,他连忙加快脚步。他所在的清泉石台位于一个荒废的小公园,小时候这儿很热闹,老叔常领他到此游玩。

如今新园区落成,市民有了新欢便嫌弃旧爱,这儿人渐少了,倒是幽静起来,适合人独处感伤。

也因如此,当下黄昏时刻,这里几乎没有人。除了身边这俩。

他打了个寒颤,加快脚步,踩着落日余晖,走在被夕阳浸染的血色大地上,清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像阴柔的交响乐,在大地上回荡。

“小同学你别走这么快。”鬼一样的空灵声音自他背后传来,紧贴他的耳膜,于此,他身形一颤几乎跑了起来。

一路小跑,还没来得及回头看,便听见前面一阵狗叫。

“汪汪!”

一只金毛大狗不知从哪窜出,把他给逼停了。

他连忙右跳,想错开身位离开这里。金毛大狗颇为灵活,似打定注意要拦他,四条腿跑得飞快,总能挡在他身前。

无可奈何,他深吸一口气,回过身,第一次正眼看这位一直同他搭话的自来熟少女。

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圆润的鹅蛋小脸,柳眉轻挑,丹唇微张,一副震惊模样。

她没想到他会突然回身看她,一时竟拘谨起来,小嘴迅速合上,上齿咬住下唇,鼻尖微微颤动,眼神飘忽躲闪,小脑袋不自然向后缩着。

他顿觉得她可爱,便定睛认真瞧她,就像她之前看他那样。

在他的注视下,那张素白的小脸登时变得嫩红,像装在瓷白玉盒里的胭脂,不慎泼洒出来,落了一地羞涩。

她感觉脸颊发烫,急忙将手贴在脸上,继而细嫩的手掌也被烧得温热。她咬着嘴唇小脑袋埋在胸前,全然不见之前不依不饶的气势。

他看着眼前羞红了脸的少女不经愕然,一种怪异的反差感油然而生,就像网友面基线上与线下判若两人,反差极大。

他旋即起了坏心思,大约是为了报复她适才扰他,大约是没能抵抗她的可爱模样。

总之,他心中产生了一种近似恶作剧的冲动,他没了陌生男女间的顾忌,径自伸手摸她的脑袋,又捏了捏她的耳垂。

他听见她细微地摁了一声,像小兽嘤唧,惹人怜爱。他不及细细品味其中曼妙,便听见几句嘟囔悠悠传来,“这年轻人...年轻真好,跑真快...男人要大度……”

‘说他跑得快?’

看这该死的遛狗大爷至少六十往上了,这岁数还能跟着他一路小跑,您老也不简单呐。

他见大爷喘着粗气,嘴巴还不停嘟囔,面无表情地目送遛狗大爷摇头晃脑地迈步远去,强行忍住冲上去给他一拳的冲动。老乐子人真该死。

回目再度看向她,发现她已睁着大眼睛重又开始打量起他来......

那是一双怎样的眸子,他记不清了,唯记得她看他时,那种由衷的满足与纯真的喜悦,恰如那个时节遍地盛开的靛色小花,真实而纯粹。

也正是这份他无论如何也难以释怀的真实欺骗了他……

事后她向他说明,她一直是他的读者,是他的字句给了她生活的勇气,那天她是特意去找他的。

很梦幻的相遇,不够真实,他并不觉得自己写的毒鸡汤能吸引美少女读者,遑论把她迷得神魂颠倒。日漫都不敢这么画,好吧日漫真敢。

总之,从一开始她便十分热情、主动。她对他是极好的,她会细心记下他的喜好,用心观察他的生活习惯,处处为他着想,问寒问暖,甚至愿意为他花钱。

每当他问起她为何对他这般好时,她便坦言说喜欢他,看不得他伤心难过。初时,他觉得扯淡,并不信她的言辞。可话说多了,那双无暇的眼眸看久了,便什么都信了。人心也就软了。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她陪他做了许多事情。

某天,她貌若无意地和他聊起未来的事,说想有个家,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房名写谁的通通无所谓。

他那时真的很感动,现在想想可不是么,烂尾楼房本写的就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从这以后她便开始下功夫了。

而最后敲定胜局的是最能打动人心的真诚,记得她如是对他说:

“遇见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结婚我没想过别人。”

“我听过,钱钟书写给杨绛的。”

“咦!你居然知道!我以为你不会说情话,对这些不感兴趣来着,”她嘟嘴道,“本来想让你夸夸我的……”她声音低了些,貌若委屈。

他笑着揉搓她的脑袋,将乌黑的长发揉成了缕缕乱麻,“借用别人的智慧也是聪明的。”

闻言她又开心地笑了,哼了一声,拍开他的手,叉腰站在床上,昂着脑袋用鼻孔看他:“你知道就好!”

他坐在一旁宠溺地仰头望她,“钱钟书说这话的时候年纪可不小了,我们还太年轻。”他摇头继续道,“你用的有些牵强。”

她狐疑地看他,“是吗?”

他见她嘴角擒着一抹狡黠的笑意。

“你怎么就知道他说这话时很老了!”

“我说的是年纪不小,不是……”

“就是!”

“就是就是就是!!”

“……”

她突然嘿嘿傻笑:“你说错啦!他那时才22岁!和我们差不多的!”

“你怎么知道?”

“你猜!”

“不猜了,反正你肯定是对的。”

她笑得更加得意了,在他面前她向来是喜欢耀武扬威的。

见她愈发得意忘形,他起了逗逗她的心思,揶揄道:“可按照你的说法,你是我,”他顿了一秒,吐字放慢许多,加重语调:

“你可是我最最忠实的读者,早在我写作之初就认识我了,那会你就想嫁给我吗?那时,你应该才16岁吧。法律可不允许。”

“哼!是,是又如何。”她有些不确定。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突然泄了气,不复趾高气昂的模样,解释说:“那会儿我又不知道你长什么样,万一是个老头,很丑怎么办。”

‘所以困扰你的不是法律,而是我好不好看是吧。你也是个狼人。’

他暗自在心里吐槽。

“记得你说过,独喜欢我有趣的灵魂。”

“对啊!”

“那你……”

没等他说完,她便抢着补充说:“那,那我也不能喜欢丑八怪啊!我独喜欢有趣的,也独喜欢好看的!不行吗!真笨!”

她再次硬气起来,狠狠瞪他,似在鄙夷他的愚蠢。

他再次沉默了。

她突然蹲下身脸贴近他,鼻梁碰在一处,冰凉凉的,她很认真地看他,眼里光彩流动,那时他以为她眸中宛若星空的流光是对未来的向往,是无可指摘的关于他们今后余生的朦朦憧憬。

“你知道吗,当女生遇见她命中注定的先生时,会不顾一切的想嫁给他,一定要嫁给他,就像现在……”

“我是木讷的树,你是自由的风。我们……”

她用手指按住他的嘴唇,截过话来:“可风的意义就是让树起舞,让树快乐。”

他还想说些什么,最好是引经据典地反驳她,却听她道:“我想嫁给你,厄尔先生。”

她说得很郑重,表情认真而坚定。

他傻愣愣地看她,眼神发直,毫无疑问,沦陷了。

她之后还说了许多,可他都没有再听进去,其实有时候真诚就胜过了千言万语,当第一句说出口,后面的解释都不再必要。

一句‘我想嫁给你’仅仅五个字的长度却像横跨了他余生的篇幅,打破了他长久封闭的世界,让他甘愿将自己的时间定格在当下,作一幅画挂在墙上,然后陪她到天涯海角、天荒地老。

一切来的那么简单惬意,又是那么的水到渠成。

即使此时此刻他们二人也未至法定婚龄,可这又如何,有哪对私奔的恋人会抗拒为了爱情而对抗全世界这样浪漫的事情?

连对抗全世界的勇气都不曾缺少,何况未至法定婚龄这种‘小事’【2】。爱情的力量是可以超越极限的,是要不顾一切对抗全世界的!影视里都这么演!

他们彻底不管不顾了。

在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小屋(新房子)就结婚的论调之后,又有了想和他旅游,彻底地放纵一番,告别青春后回来就结婚的论调。

结婚,曾经多遥远的词汇,甚至说,直到他下定决心的前一刻,结婚这一概念对他来说都无比遥远。

可真当他下定决心的时刻,所有的遥远都在瞬时间变成了负距离,他耳边仿佛旗鼓喧鸣,全世界的鲜花盛开,绽放在他目光所及的每一个角落。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人心里都有过两个女人,取了红玫瑰的想着白月光,取了白玫瑰的想着朱砂痣。

诚然如此,他的心里恰也装了两个女人,日里,朱砂痣藏在心头,他想着入夜后落在床前的白月光,傍晚,白月光照在身上,他想着清晨时点在胸口的朱砂痣。

总之都是她,从清晨到傍晚,从日出到日落,从山河远阔到人间烟火,无一不是。

她是独属他的第三种绝色。

他不是英雄,可一样过不了美人关,他甘心在温柔乡里沉溺。

在这刚失去亲人的空档期,她闯进来了,她以无懈可击的攻势,堪称量身定制的体贴,在无可比拟的绝对优势下捕获了他的心中所有。

这次她赢了。

这场以结婚为目的的爱情保质期不长。没有意外地和全款买房事件一齐画上了句号。

他中招了。

事后他认真复盘一番,发现这次失败不太好规避。

首先,这并非他已经脑残到成年还不谙世事的地步,看见女人就腿软、变身。

实在是对方功课做得太足,人好看,知道你老底。无论喜好忌讳,别人调查的一清二楚,底裤都给看穿了,完了还特热情地倒追你。

她也不图你钱,就是希望结婚后能有个稳定的住所,而你正好有个未付尾款的房子。

那时他甚至神志不清到忽略了期房修好后是可以直接入住的,完全没有付全款的必要。

神特么安稳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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