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周辰全身上下并没有一点血痕,脸色也正常,惟有脑袋上,有一个凹痕,绝对是被硬物砸的。
翻开周辰眼睑,发现他瞳孔泛散,足足变大为原来的三倍,对光暗已经没有反应,说明,他至少也是脑震荡,很可能脑中有大量淤血。
江辙一脸希冀地问道:“周辰怎么样了?”
“眼睛太大,去看眼科吧!”
说完,沈星转身离开,留下愕然的江辙。
谢洪闻言,先是一愣然后大笑,得意地跟在沈星后头,一摇一摆,临走前还故意用肩膀撞了江辙一下。
良久,江辙脸色一变,语气带着不屑。
“呵呵,眼睛太大,这特娘的是人话?
什么沈公孙子,我还以为有什么唬人的手段,原来这小子装神弄鬼,也就骗骗那些愚蠢的老卒罢了。”
……
谢洪甩着独臂紧跟沈星,走了百来步,终于压不住心中的好奇。
“我说阿星,刚才那家伙怎么回事?
我看你观察了半天,突然一言不合就走了。”
“对对,怎么样了?”,几个老卒围着沈星关心地问。
“叔伯们别着急。”,沈星点了点头,“确实有些发现。”
“啊,我怎么什么都没看出来?”
一个老卒道:“沈星是沈公的孙子,他看出来又不稀奇,你算什么?”
“那你看出什么来了?”
“我没看出来啊!”
“哟嚯,你这么厉害,怎么也看不出来?”
“我也不是沈公的孙子啊。”
“行了,你们两个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还吵吵闹闹的,一点眼力也没有。”,说完,谢洪眼巴巴地看着沈星:“阿星,我也什么都没看出来。”
被谢洪呵斥的两个老卒异口同声:“谁叫你不是沈公的孙子。”
沈星笑笑,他习惯了老卒们的打打闹闹,这才是男儿的底色。
记得前世总有人问,为何男人总是长不大,其实这是个伪命题。
从原始社会开始,男人就要直面凶狠的野兽和更凶狠的敌人,这需要男人团结起来。
团结不可能靠八卦小道消息,一定是一起喝过酒,一起扛过枪,打打闹闹合作成某件事。
在神经紧绷的战斗环境里,唯一放松精神的,就是好友之间的玩笑,以及战斗间隙的斗趣。
而要获得更高的地位,又要对世界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冒险精神,这常常驱使男人做一些,看起来很“幼稚”的事。
这种基因被代代流传下来。
于是我们发现,当男人失去对世界的向往,他成熟了变得十分理性,实际上是他妥协了,也就平庸了。
男儿至死是少年,全因少年时的梦想,是男人一生的追求啊。
“我以后要成为科学家,发明一种机器,让暗恋的双方,可以知道彼此的心意。”
“傻瓜,别人早就发明啦!”
“啊?谁发明的啊!他怎么没通知我。”
女孩拉开校服的拉链:“你听,心在说话呢,它会告诉你哦。”
“哎呀,圆鼓鼓的离心这么远,怎么听得清,不行,我要被挤得喘不过气啦!”
“哼,你个笨蛋!”
有风听风,有雨看雨,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包括开心,直到世界荒芜,终有一人会是你的信徒!
“喂,阿星!”,张黎拍了拍沈星的肩膀:“你怎么乐呵呵的,快给我们说说,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哦,我还以为,回到以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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