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诬告人答罪要加所诬罪二等;诬告人流徒、杖罪要加所诬罪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诬告人死罪,所诬之人已杀者,反坐以死。未决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
又如若告二事以上,重事告实,轻事招虚等,但一事告实者,皆免罪。
若告二事以上,轻事告实,重事招,或告一事,诬轻为重者,原则性规定是皆反坐其剩。
再如凡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杖一百、徒三年;但诬告者,绞。”
说到此处,周应秋笑了笑道:“可见我朝律法于诬告之严,乃历朝之最也。”
其他官员一听顿时觉得不对劲了。
纷纷眼神看向了方从哲。
怎么回事?不是出来解围的吗?怎么真是出来解读律法的?
方从哲也一脸茫然,旋即用眼神警告周应秋。
周应秋像是没有看到一般,只目不斜视。
朱由校听了,便问道:“那汪文言、李亥、刘懋三人行诬告之事,当适用哪一条?”
周应秋答道:“上,君父也。上之后宫,母娘也。其一,凡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杖一百、徒三年;但诬告者,绞。
其二,诬告人死罪,所诬之人已杀者,反坐以死。
臣以为,可适此二条。”
这话一出,众人都坐不住了。
这是要杀汪文言三人啊!
左光斗直接出列说道:“臣御史左光斗,不认同周应秋之言!此乃弃家弃国之言!风宪言事,可不一定负核实之责!”
杨涟亦出列奏道:“太祖高皇帝曾有遗训,不得擅杀宪官!”
魏大中接着二人话说道:“世庙时,海瑞海刚锋以《治安疏》冒犯世庙,而世庙不究。”
“神庙时,宪官多有谏言,神庙均无杀害。如谏臣田大益曾多数上疏,言神庙‘以金钱珠玉为命脉、陛下驱率虎狼,飞而食人’却仍留所职。”
这是说田大益骂万历是个禽兽头子,带着朝廷的一群小禽兽祸害国家,然后田大益屁事没有。
意思也很简单,连田大益这种恶劣程度都没有处死,怎么能说汪文言等人就得死?
随后又举了不少例子,例子多为神庙时期。
神庙最著名的《酒气财色疏》就是致敬海瑞,一度气的神庙喘不上气,却仍没有杀上疏的人。
林林总总的例子一出,几乎就是为了验证风宪官不可杀,杀了就是违背祖训,杀了就是暴君。
周应秋也不插嘴,平静等到差不多了,才恭敬对朱由校道:“万岁明鉴!容臣说来。”
朱由校也是一脸平静,似乎早有预料这一幕,便道:“说。”
周应秋当即面向杨涟,驳道:“太祖高皇帝遗训有言不可擅杀!但大明律刑律明文记载,若衙门官进呈实封,诬告人、及风宪官、挟私弹事、有不实者、罪亦如之。若反坐、及加罪轻者、从上书诈不实论!”
“风宪选拔严格,但这并非挟私弹事之由!此乃律法明文规定!
汪文言、李亥、刘懋三人犯上诬告,致使李康妃惊惧发作癔症,此已构成大逆不道之罪!”
说着,周应秋扭头又看向了一众言官,高声道:“尔等所举之例,皆乃谏言!例中无酿成严重后果,岂可同日而语?莫要再混淆视听!”
众官闻言顿时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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