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雨水在追赶脚步。

他带顶蓑帽穿梭在污渍跟油烟混杂的陋巷,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巷内消逝的景色。野鸡窟的鸡女掀起裙摆,房檐的鲤鱼灯晃动不断,巷内满是雨幕带来的泥土香腥味。

一路奔走。

关窗听雨的少妇青扇掩面,来往的货郎系紧了蓑帽穿过屋檐。

风饕,雨虐,凄苦且凛冽。

“梅花县漕运再夺涞州第一!货运吞吐量超额完成府城下达的任务,三好县城实至名归....”

躲雨的报童张口吆喝。

男人看了一眼便转过视线,他寻日里听腻了这般的宣传话语,如今骤雨奇袭,在他心急避雨的窘态下,也只有个“真吵”的二字评价。

穿街过巷,他终于在一处‘曹春生酒楼’前停下脚步。

没有犹豫,推门回家。

作为曹春生继承而来的遗产,这座土木结构的两层躯体显得有些年岁,四座面目全非的墙壁黑黄相间,角落里瘸了腿的椅子堆的到处都是。墙上贴了些发黄的黑白字画,似乎想提升一些酒楼的文人风气。

“掌柜的,道医那怎么说?”

见曹春生回来,小厮孙锦连忙上前。

“五斗道长不在观,不过我去平山坊看了下赵猪贩,人家说欠的铜子不用还了,他直接报了官。”

说话的嗓音又低又轻。

比起酒楼的掌柜更像是不眨眼的刽子手。

于声音不符的是,这家的掌柜曹春生约莫七尺半的身高,面容刚毅,眉毛浓而紧蹙,就是干瘦的身子让衣物松松垮垮,脸色也苍白的厉害。

“啊?”

“咱不是说过几天就给吗,这报官....”

孙锦吓了一跳。

刚才曹春生口中的赵猪贩,则是酒楼的肉食供应商。不过如今生意惨淡,楼里三天一结的肉钱也有些给不起了。

“无事。”曹春生拦下孙锦道:“先吃饭,那铜子我自会想办法弄。”

“唉!咱家这....”

孙锦欲言又止,他看着曹春生干瘦的身子小声嘀咕着:“当初掌柜的就不该把家产变卖,去托人寻什么邪魔的线索。那寻了几个月的时间,除去自家穷到吃土,啥都没捞着.....”

“先吃饭。”

曹春生自然知晓孙锦在想些什么,但是——

他不得不寻!

“唉。”

一声重叹,曹春生沿着碗边儿吸溜一阵,他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望着窗户边一闪而过的梭子状身躯愣了一会儿,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回忆纷涌而至。

地球,高楼大厦,天生两日,大陆漂移,一片火海.....

这不是梦。

他已经不在地球了,本来应该在世界末日中死去,但醒来时却在涞州、梅花县。

今天是开元仙朝一九三六年八月七号,曹春生三十岁,麾下有一座酒楼做生存的根基。三个月前父母在水边莫名死亡,只余他一人在此,于是变卖了大多数家产,用于调查死因。

父母去世当天,曹春生去涂卫河寻找死亡的线索,却被河里的三水渔民给偷袭至濒死,身子沉在岸边的草丛中,豆大的蓝色火焰遍布全身,成串的血珠顺着头顶濡湿黑发,被叉子破肚流了满地的肠子染红周围水域。

那一天曹春生终生难忘。

不过也算是命大,他在梅花县的好兄弟林御海,当时正好在水边散步,又偷用了家里突破境界的大药,这才救活了曹春生的命......

之前他也不止一次怀疑是否是哪个仇人私下报复,可脑子里过滤了数十遍,将县上的人想了个透,也未曾想出个所以然来。曹春生费了很多心血,只是查到了父母死于邪魔上。

可梅花县有土地神和五斗观庇护。

哪有妖邪敢进来?

思绪至此,曹春生从回忆里苏醒过来,他细小的血管在眼白中纠结缠绕。一旁的孙锦跟了他七八年时间,见自家掌柜这般,还以为是之前的伤病复发,赶忙拿了杆泛着焦黑的烟斗,装了些金花烟丝,熟悉的点火塞到曹春生嘴边。

“掌柜的,抽这个,这个劲儿大,可以压一压疼。”

孙锦面色沉重。

曹春生嘴角嘬了嘬,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一口将剩余的金丝烟灌入肺腑,又把烟斗放在地上敲了敲,直到没了火星才咧嘴露笑。

“不是病发作了,没事儿的。”

心火之病——

之前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却被三水渔民烧出了心火,这心火无形,无时无刻都在熬干精气神,不到三月时间,曹春生便是一具将死之躯。

“唉!您都这样了,还说不是。”

孙锦说到这,又拍了下头笑道:“瞧我这记性,今天林御海少爷来过一次,见您没在就托我将这东西给您,说是在出河时候打捞的布袋。”

“御海?他走漕运回来了?”

“嗯,明天就立秋了,若是再不回来涂卫河就干透了,到时候想回来还回不来呢。”孙锦将一个土黄色的袋子从腰间别下,递给了正眯系着眼的曹春生。

“袋子.....”

他接过递来的物件,土黄色的袋子上还沾些泥沙,正中央的布面用金色的丝线绣着‘春生’二字。“上面刻着我的名字....怪不得,御海这个常年走漕运的家伙就爱信这一套,不过这玩意真能消了我的病?”

曹春生似乎有些心累,他耸拉着眼皮,嘴里吧唧着烟斗残留的感觉。

“御海....改天去见他一面吧。”

林御海——

身材肥硕,是曹春生练武时候的玩伴,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童年时期,为了以后能有些能力,曹春生便跟着县里的老武馆学习护身之术,而这林御海是县上运粮林家的三公子,当时也在武馆一块学武。

后来,林御海继承了家业,跟着他父亲走漕运。

而曹春生他则是有些天赋,在老馆主死后,他便自立门户的开了家新武馆。

后来因为父母死亡的缘故,这武馆也变卖了。

“变卖.....”

想到这儿,曹春生打起精神,他环顾一周,入眼却只有发黄的墙面、简陋破旧的桌椅、屈指可数的几件摆设,整个酒楼空荡荡,那被冷风卷起的墙皮更是显得周围狭窄、阴暗。

这是他住了十几年的家。

“锦,这三个月,你觉得我到处抵押物件来探寻线索,这件事情到底做的对不对?为什么街坊邻居都说我是傻子,说我是在做无用功。”

“怎么会!”

孙锦立马回道。

曹春生一听,不禁苦笑:“可我现在除了知晓父母死于邪魔之手,除了染上一身的病,除去这些.....我又能做什么呢?县城不久前才得到的三好称号,这探查邪魔的事情说不定以后都........”

“唉!”

“虎落平阳被犬欺。”

“想我之前未染上病时,也是梅花县颇有名气的三害,街道上的人哪个不是对我低着头,如今身躯软弱,家产贫瘠,就连那个卖猪的赵肥皮也敢对我吆喝。”

“我....咳咳咳!!”

似乎是扯到身子的旧伤,曹春生一时间咳嗽不止,直到嘴角溢出一缕血色才缓了下来。他看着窗边儿飞驰而过的一抹银色,心脏传来的剧痛和脑中混乱的记忆碎片又叫他忍不住痛苦起来。

“锦,我上楼睡去了。”

“我扶着您。”

“........”

曹春生看着他干瘦的身子,语气坚定,摇摇头道:“我习武十余年的时间,跟李大人剿过匪,手里不下二十多人的血,如今也不过三十岁,若是被你搀扶着走,以后呢?以后我又算的了什么东西?”

“我如今,还没被心火烧成废人!”

武术是曹春生无往而不利的剑。

身躯是他汲取养分的根。

以前的风光则曾经是曹春生在这个世界上,最有成就感,最能有融合感的东西,而如今——

剑已上锈。

根已腐蚀。

那欠下的铜子,那面对现世父母死亡线索而无法做出反应的窘迫,那被心火烧的残破身躯.......

这一切,都让这个异乡人沉默了。

曹春生小心摸到床沿,顺手用腰间的布袋捂在胸口,忍着疼痛缓缓躺下。

雷声消,雨声开始淅沥起来。

渐渐的。

他闭上眼开始入梦。

........................

细雨轻敲门窗,一架梭子状的身躯在窗边闪过。

曹春生躺在床上鼻翼微微出气,嘴角时不时上挑露笑,在睡梦中,在疾病的困扰下,这个三十岁的异乡人,又一次的怀念起了小时候的时光。

这回忆里。

黄土压实的长街贯穿到底,两侧林立着一些古代中式建筑。

来往的马蹄溅起尘土。

小贩的吆喝贯穿街巷。

房屋之中居住着各色的人群,哭闹的孩子,柔声安慰的母亲,耄耋之年的老叟,诞生不久的婴孩,强壮的汉子,绣衣服的女人,人声鼎沸,喧闹不休。

“红尘气——”

一道莫名的声音自遥远中传出,犹如一座黄钟奏起了大吕之音,自岁月中悠扬,贯穿了梦境和现实的边界,一下子撞到了曹春生的心脏上。

睁开眼。

目光只有几个璨金大字熠熠生辉。

【乾坤袋】:尽收那三千红气之客,有缘往极乐之乡者,俱收入此袋内。

备注:遗产已经开始赠送。

“头好痛。”

“我还在做梦吗?”

曹春生对外界的事情一无所知,他捂着头缓缓睁开了眼。入眼看去,自家孙锦正坐在床边,小心的用毛巾擦拭其嘴角的血水,神色凝重。

“没做梦了,掌柜的。”

“那就行。”

话语未落,丑时至,三花鸡打鸣。

“咕~!”

二人撇向外面,即便透过紧闭的玻璃窗,看上去依旧显的很冷。如今凌晨三点多,雨水依旧,月光澄澈,阵阵的小旋风把枯叶和碎鸡毛卷起,打着转儿的拍打在窗户上。

寒风带走窗上模糊雾气的同时,也露出了一条黑鲤鱼大袍。

仙朝捕快,黑鲤鱼。

“小子,县里接到居民的报令,你这儿欠钱很久了。”

“嗯?钱鹤巡捕?”

“春生?”

————————

“屋里的,自己出来,你也知道犯了法的,莫要让我在半夜里动粗手。”

窗外传来一阵沧桑声音。

曹春生愣了一下,他试探性的朝外面喊了一句:“可是钱鹤巡捕?是我,春生。”

“春生?”

外面的声音很诧异。

曹春生穿好衣服,心里悬着的石头忽然放下。在梅花县,尤其是在巡捕钱鹤的手里,就没有铜子办不到的事情,即便不能,那也是你给的不够。

再者,这老东西探查自己父母消息的时候,也吃了不少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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