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玓在家做小小姐的时候,也是个从来没有架子的人。身边的小侍全都同她打成一片,没大没小。
有个叫明戈的,是一群孩子里的孩子王。他最宠着清玓。宠到清玓让他做什么都乐意。
清玓也最喜欢明戈。清玓小的时候,相当不简单。文能上房揭瓦,武能下河捉鳖,她只听一个人的劝,就是明戈。所有人都说,小小姐简直一时半刻也离不开明戈。只要明戈不在眼前,小小姐就在房里一叠声地喊:“明戈明戈。”
院里人都拿这事儿取笑明戈。明戈每次只是眉眼弯弯,并不搭腔:小小姐那么小,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明戈原本还管着院里的一些杂务,后来就都交给了别人,专职伺候小小姐。
后来清玓渐渐长大,性子同小时候变了很多,唯一没变的是喜欢明戈。她读了诗,明白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诗句,读了话本,学来了那些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情话。
她现学现用,全都说给明戈听。
清玓后来想,明戈也许从来就是不信的。
但是那时候的清玓觉得,她是可以同他一起放歌,一起纵马,一起在漠北的风烟里相守的。小时候,明戈不止一次同她讲起漠北。清玓知道他曾经有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和一柄圆月一样的弯刀。她说,我们过几年就下漠北,从此牧马为生,再也不要回来。
明戈每次就笑,却并不应答。
那时候少年人的喜欢太过浓烈,她根本不在意明戈是怎么想。毕竟,明戈什么都由着她。
阳光从门帘缝隙中洒落进来,落在清玓琥珀色的瞳仁里,化作些微细碎的流光,不见了踪影。
江南春的酒香沁透在小屋的空气中。
“后来呢?”
华九神色不善地打断已经陷在回忆里的清玓。
清玓从回忆里惊醒,嘴一扁:”后来他家中母亲生病。他就不能在我家了。他回家服侍母亲去了。”
“后来呢?”
“后来我就再也不曾见过他了。”
“哦……”华九拖了个饶有兴趣的长音,“所以你这次来漠城,是专程会面来了?”
清玓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你说好不生气的。”
华九眉头一皱:“我生气了?”
清玓察言观色一番,讨好笑道:“我……我已经都快忘了他啦。”
华九半分也不信她的鬼话。敢情这还不是世家女子来漠北猎艳来了,那样他好歹还算个主角;这是世家女子来漠北寻找初恋来了,他就充其量算个添头。
这还真是,上赶着给自己找不痛快。还不如不问。
他没好气问道:“那你找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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