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贱户的问题,在乾圣十七年得到了解决。

热热闹闹的在报纸上让人吵了大半年架,等大家已经厌倦了这件事,希望可以停止争吵,爱咋咋地之时,最后以内阁首辅商辂率领大臣联名上疏,请求令贱户脱籍,顺便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

朱见济当然欣然同意。

就算民间有些人不想放弃这种用身份烘托起自己特殊性的“好东西”,但当政者自己都愿意放下这东西了,谁还能阻止?

所谓的贱户,其中大部分的人也是被皇帝贬出来的。

现在皇帝要释放他们,也让别人没有足够的理由劝阻。

唯一的盾牌,就是“祖宗成法”。

可朱见济对老祖宗的态度,一向是“有用的尊重,无用的就忽视”,而且只有他才能打祖宗牌——

朕乃太祖子孙,朕都没有说话,你们拿着朕的祖宗来压朕?

天下有这样的道理?!

于是在乾圣十七年刚到,朱见济就宣布废除了贱户。

令下之日,无不涕零。

在圣旨下达之后,针对大明朝户籍的管理,朱见济也找人开了个会,决定修正一下《大明律》。

修改国家法律,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事情,也是一个十分出格的事。

但利用贱户一事把问题提出来了,大家也都承认《大明律》里面有没有赶上时代的地方,所以当皇帝讲要动一动律法之时,大家惊讶了一阵、议论了一阵,然后假装伤心对着太祖皇帝的在天之灵哭泣了一下,就把修法一事提上了流程。

还是那个理由,

天下是老朱家的,律法也是老朱家制定出来,巩固他家统治的工具。

如今老朱家的皇帝要改,他们扯淡干嘛?

乾圣天子一面打着“尊祖制”,一面有暗搓搓跟祖宗对着干的情况还少吗?

朱太宗能违背朱太祖“不征之国”的话把安南变成交趾,

朱见济虽说没有亲征的军事威望在,但只凭借把蒙古管的服服帖帖,收回西域这两样功绩,他就有能力对老祖宗的东西动手动脚了。

除了户籍方面,关于家仆的保护也要改改。

大户人家挺喜欢蓄养奴婢的,这也导致了很多劳动力被主人家给隐藏起来,难以为社会做贡献。

而且朱见济对此过历朝历代律法中对贵族家中奴仆的管理,发现大明朝竟然还有点比不过唐朝时候。

前宋虽然怂了一辈子,但对人身的管束的确松散了许多,还能让老百姓把皇帝家的糗事讨论打趣,也算是一个闪光点了。

对于他人的长处,正如朱见济常和太学生以及大臣们说的,“别人干的好不要怕,取其长补己短,知错就改就好!”

如果连前人的优点都不能够吸收利用,大明朝怎么发展的更好?

不过只是学习古人长处还不够,朱见济觉得既然要修改律法,那就得把握机会,改的更多更全面!

眼下大明朝的商业发展的很迅速,随着航路的开辟,能够获得的资源也越来越多,总有一天,会诞生出超越封建时代的新阶级。

这是历史的必然。

但由于华夏帝国长久以来的“重农抑商”政策,对于商人的各种行为,采取的是一些简单粗暴的压制,导致律法在商业活动上的规定有些不够。

而商人多奸诈,为了赚更多的钱,总会找机会去钻这个空子。

到时候,律法没有规定,总是不好对他们下手的。

当然了,在中国除了律法,其实道德也是对人进行强制束缚的,当地主官自然也可以依照民情,用“圣人教条”把作恶的商人给抓起来。

可朱见济觉得,那样的官员占比不多,多的则是选择官商勾结的,只依靠道德治国,政策是持久不了的,还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来进行规定。

不管这法制定出来有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反正朝廷得有这个态度。

……当皇帝越久,朱见济也逐渐反思起来了自己以前做过的事。

他小时候仗着自己深受他爹的疼爱,以及闯了祸还有他爹这个高个儿的顶着,嫌弃当初锦衣卫的指挥使朱骧不够听话,转手自己去用了阮伯山和卢忠,的确对朱老哥有点不好意思。

像朱骧这种板正刚直的人,在官场上其实是“珍稀动物”,好皇帝得好好爱护他。

不过朱见济从不后悔使用锦衣卫和东厂做自己的耳目。

腐败和贪欲永远是除之不尽的。

后世尚且会出现巨贪祸国,大明朝就更不用多指望了。

要想保证清廉度和执行力,来自君主的监督和鞭策绝对不能少!

皇权要像一把刀子一样,架在官员的脖子上,逼着他们好好为老朱家服务。

如果是心里坦荡的人,自然面不改色。

反之,也不会让那些坏东西祸害到老朱家的江山社稷上。

……

“在商律方面,你们要和东罗马的那些学者多多探讨。”

“罗马律法虽说起步时间不及我中华,但其国祚能延续千年,亦有其优点可称赞。”

“西方盛行商贾之事,多国以经商取富贵……有这样的国情在此,其国法也是多重视商业。”

“律法除了是一种束缚,防止有人作恶之外,也算是一种鼓励。”

“在经商过程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给人说清楚,能让那些本分经商的人大胆的做去,放心的去做……以后出了问题,也能有法可依,让双方弄个明白。”

朱见济特意把负责编修律法的那些大臣召集过来,跟他们说道。

不只有这些人,还有当初随佐安来到大明朝的罗马学者也被皇帝叫过来了。

朱见济历史学的不好,但高中教科书上对罗马好歹也是讲过一两个课目的。

作为浓缩的精华,能登上教科书的都是格局大、影响深远的东西。

朱见济对罗马别的不了解,可对“罗马法”这玩意儿还是有所耳闻的。

而大明朝和西方建立起稳定的联系后,也没有停止对罗马残留物品的收集,特别是那啥《民法大全》,虽然在东罗马衰败之后被损坏,但通过搬运过来的残留档案,还有一些学者的补充,倒也全面。

佐安还在的时候,朱见济既然给了她一个公主的尊贵体面,那除了让她嫁个老朱家的王爷,实现东西方两顶皇冠统一之外,还请她帮忙翻译过罗马典籍。

毕竟佐安可是个精通多国语言的博学公主。

现在佐安带着孩子去海西国陪老公去了,可翻译工作在其他学者接手后,也完成的差不多了。

眼下朱见济要修改法律,还要扩充关于商业的法规,正好把罗马法搬出来,供大明借鉴借鉴。

全抄是不可能的,因为大明朝自有国情在此,可结合中华实际,让罗马法中国化也有可行之处。

所以朱见济特意让罗马学者们也跟过去,参与大明朝的商律修正。

“律法是国家行事的准绳,要想好好治理国家,就需要有符合国情民意,目光还要长远的律法。”

朱佑栎了然的点点头。

最近他也有看一些他爹写的,关于中华历代律法的总结小册子,倒是能够明白“依法治国”的道理。

汉宣帝就说了,“汉家之道,王霸杂之”。

他爹私底下也经常会背着文华阁的老师们给儿子教导私货,让他知道儒家的话听着很好,拿去管理百姓也不错,但皇帝觉得不能真把儒家的道德伦理当成天理看待。

谁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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