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是钱字当头,反正死的人也已经死了。

于是黝黑汉子这一方缓和了口气,还主动收拾残局,毕竟要商讨赔偿,总不能站在一堆破瓦烂瓷当中谈判是不是?

不一会儿,酒桌被摆好了,闹事的青年们入座,郑老头把酒给端上,秦良燕把花生米给端上,除了满地流淌的酒水和空气中浓得化不开的洒味儿。

这酒馆和平时没有什么异样,一派高谈阔轮的气象,若不是亲眼看见的人,根本就无法想象到刚刚才发生了一起暴力事件。

顾卫华端坐片刻,付了钱起身离开,只在桌上留下了一个空的大海碗。

商量赔偿是大事,郑家这边是郑老头做主,而死了人的王家这边,来的都是家中的小辈,赔偿这种事,自然是少不得家中长辈点头的。

双方第一天只是先坐下好好谈话,秦良燕这边自然先表示了慰问,然后再表示郑家的诚意。

郑老头这才发现,自己家的这个儿媳妇,可不仅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就说郑利兵打死人这件事,按他自个儿的想法,那自然是不共戴天了,逃得一时算一时,哪里想到还会有回转的余地?

却没想到秦良燕就是有本事让这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只要能让儿子免受处罚,不用一命偿一命,郑老头自然是出多少钱都同意的。

而王家这边,人都已经死了,再悲愤难过也无济于事,别说对方现在逃在外头,就算不逃,把人给杀了,一命偿一命,也改变不了王三富已经死于非命的事实。

这个王三富是王家的老三,生了两个儿子,一个两岁,一个才六个月。两个孩子还小,突然间没了爸爸,家人自然是很愤怒。

但一想到可以拿到赔偿,让王三富的两个小孩以后生活有着落,王家人自然是愿意的。

今天来闹事的是王大富和王二富,他们本是一时气不过,来为弟弟讨个公道的。

可秦良燕说得没错,即使找到郑利兵,让他一命还一命,那王三富也活不过来了。

王家同意拿钱了解此事,但王三富的父母不同意就此不追究郑利兵的责任。但如果坚持追究郑利兵的责任,郑家却没有什么理由再额外出一笔钱财了。

这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达成一致的,经过两三天的谈判,王家终于退让了一步,表示只要郑利兵不回到感恩县,他们就不予追究。

但若郑利兵回到县城长住,像没事人似的好好地生活着,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王家人意思就是要郑利兵背井离乡,别回来了,即使回来,那只能是偶尔回来探探亲、呆一两天就得走。

郑老头勉强接受了:只要不是亡命天涯就行,背井离乡就背井离乡吧,能在他乡像个没犯案的人一样生活,也就足够了。

至于赔偿的数额,王家提出来的数目足以让郑家倾家荡产了:赔一千元。

郑家自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要知道时候人均收入一年也就几百块,还要吃还要喝,一年下来能存个一百五十块就了不起了。

谁家要是有一万块的存款,那是要被登上报纸、树为典型的,人送一个高帽子,叫做“万元户”。

秦良燕对这些钱数并无概念,谈判桌上双方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定了这么个方案:赔九百元,先给五百,后面三百三年内还清,再拿走店里的酒坛、酒桶、被子等物,这些物事折算成一百元。

谈判持续了两三天,康云兵一天不落地来,完美地完成了中间人的任务,还拟定了一份协议,写成三份,王家一份,郑家一份,康云兵这个见证人拿一份。

这事本来不关康云兵的事,可在他眼里,他是想法设法跟郑家沾上点儿边,现在当个见证人正好不过。

用他的话说,世事难料,没准哪天秦良燕就成了他的媳妇儿了呢。

按照王家和郑家的协议,郑利兵是不能回感恩县生活了,那秦良燕以后怎么办?秦良燕肯定要是要再嫁的。

现在郑利兵成了个杀人犯,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个杀人犯?迟早得逃啊,更何况是像秦良燕这样标致又聪明的美人儿?

最后,王家人拿着协议、和郑老头东拼西凑来的五百块钱、赶来牛车把郑家家里值点钱的东西都搬走了,只留下给郑家一个空荡荡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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