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之前,有一个女孩儿叫叶岚,每天背着粗布缝制的背包,去镇子里的学校教孩子们写字。在她隔壁的办公室,新来了一位意气风发的男老师,他高挑、年轻,但更重要的是,他和其他人不一样,能讲一口流利的外语,也能讲许多她们没有听过的外国的故事。
后来她知道,这位男老师叫依连盛,曾经在上海上过学,他的父亲在开车的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不久后母亲也因为心脏病突发离开人间,依连胜不得不返回故乡,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弟妹需要照顾。
他便只能做一名中学教师,以便能有比较多的时间照看家里。他的课上的极好,原本就是地理系出身的他,经常能在课上向学生们介绍世界各地不同的风土人情和习俗故事。在那样的年代,他已经能把枯燥的平面地图讲解地生动宛若浮现眼前。后来,他又兼职教起了英语,因为那教英文的女老师已经挺着大肚子回家生产去了,后来她就没再回来过。
所有人都喜欢上他的课,在那个学费只要三块钱,教室的窗子蒙着灰蒙蒙塑料布的时代,他就好像是一束光,划破废墟一样的贫瘠的年代,带来模模糊糊的希望和活力。
而叶岚便是这曙光照亮的人,她总是站在门外悄悄听他讲课,一站就是半个小时。和学生们一样,他们贪婪吸收着的并非丰富的知识,更是一种新鲜空气般的美妙的幻想。
她常常梦见他的声音,她觉得这声音那么清脆又好听,比落在窗台上的鸟的叫声还好听,她第一次觉得有比身上的粗布袋子更稳当的东西,这东西不属于自己,但只要远远地看着就会喜悦和踏实。
可渐渐地,叶岚发现,依连盛对她也是不一样的,寒冷的冬天的早上,他会帮她将教室里的炉子生好,若是下雨,他便提前加高了门槛,以免雨水漫到砖地上。他确实也是喜欢她的,不久之后,他便将一封郑重其事的情书送到叶岚手上,期待着她的回应。
“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她说。
依连盛百思不得其解,在一个空闲的下午,他约她到后山散步,再次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我是逃出来的,从一个更穷的地方,上到初中就被许配了人家,那人智力不全,他家里却答应给一笔彩礼,为了凑足弟弟日后娶妻的钱,我便只能嫁人。可是我不愿意,乘着我老师调岗的车,偷跑出来了。沈老师是极好的老师,他来到这里做校长,知道我的难处,不仅答应了带我出来,还将我安排在他家里住,他的女儿沈淑华是与我一起长大的,也待我像亲妹妹一样。沈老师让我跟着他又读了两年书,他知道我爱读书,后来小学里缺一个教小孩子语文的老师,便安排我来担任了。沈老师是我的恩人。”
她说,“如今已经过了三年了,算起来我弟弟也快20岁了,或许他没有我的这笔钱娶不了亲,他肯定要恨我的,可我也恨,我想为自己活一次。像我这样的人,只要能有自由就很好,其他的,其实根本不奢求,你能明白吗?”
“我明白,其实我要求你嫁给我,也是奢望,我还有两个弟妹,暂时也无法给你好的生活条件,但你要相信我,几年之后我就会比现在好,到时候我一定会来娶你。”
叶岚并未答复,却信了,她从未想过在她卑微的一生中,会遇见真正爱她的人,这爱是炽热的、毫无保留的,也是贫瘠生活中微甘的良药,如同蒲公英的种子,落地生根,结出充满希望的种子。
那些年的土路还没有修好,雨后的自行车走过会轧出深深浅浅的沟,孩子们穿着蓝色粗布缝制的衣服,里子通常是破破烂烂的,野狗趴在小学校门前的院子里,生了绣的水龙头下堆放着木柴。
叶岚总是坐在门口,一边望着外面的光景,一边给学生们缝一些新书包,这些穷人家的孩子的书包和文具,有很多都是靠着她下班后的时间完成的,若是有成绩不好的学生,她便将他们留下来单独辅导。
叶岚并不觉得辛苦,她看着这些孩子,就好像看到了过去的自己,她只希望他们能一直被允许来学校,而不是小小的年纪就被送去工厂、送去嫁人。
而沈淑华已经成家了,她和一位派出所的民警结了婚,搬到城里去住了,每几个月回来一次,这次她回来,给叶岚稍带了很多城里的好东西,都是一些镇子里买不到的糕点衣服和化妆品。
在学校门口等叶岚的时候,沈淑华恰巧遇见刚下班的依连盛,他穿着普普通通的白衬衫,手腕上带着一块老式的手表——这块表是他的父亲留给他的,头发是很自然的自来卷,他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微笑着和学生们打招呼,从她身边路过的时候,也朝着她点头笑了一下。
沈淑华却忘记了回应,有些手足无措地回头望向他的背影,她好像还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明媚地像电影中的明星一般,即便脚上的鞋已经破了,身上也没有一件值钱的物件,却好像全身散发着光芒,在这贫瘠鼻塞的小村庄里是那么不合时宜,又是那么立体和鲜活。
她记下了,当天便向叶岚打听了这位男老师的事,随后的一个月,她基本每个周末都会来一次,渐渐地便与依连盛熟识了,但她同时也发现,他好像一直喜欢叶岚,即便这份情感没有公开,但女人的感觉是如此敏感。
无妄的爱和嫉妒是可以毁掉一个人的,沈淑华开始厌弃自己的生活,厌弃那个虽然对她还不错却总是沉迷喝酒的丈夫。她的所有注意力都逐渐集中在了叶岚与依连盛身上,他送了什么样的发卡给她,写了多少信给她,她都在意,欲念的深渊之上盘桓着无法看清的围墙,而这围墙边上站着数不清的贪婪的人。
可是叶岚算什么呢?叶岚不过是父亲捡回来的一只猫狗,原本是什么都不配拥有的,她所有的自在都建立在被怜悯和施舍的基础上,如今却也能和自己抢东西了。哪有这等好事呢?“我就是要和她争一争。”她想。
沈淑华也是一个疯子,没有多久竟然离婚了,她带着孩子,返回到镇上,后来也来到同一所学校教书,与叶岚和依连盛抬头不见低头见。
在她的疯狂追求下,依连盛的态度也显得缓和了很多,而她的舅舅,如今已是省里的领导,对他今后的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但他始终还是放不下叶岚,他答应过,会娶她做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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