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柳绯烟最终还是成了自己儿媳,此刻跪在自己面前请命,要去面对八万胡人大军。

见父亲沉默着,沈鹤白内心一片焦灼,慌忙插话:“你胡闹什么!还没有到女人都要出城迎战的时候呢!”

柳绯烟盯着他,觉得沈鹤白还是没有长大,摇头微笑,冷汗黏在身上实在不是很舒服:“胡人要羞辱你,那便应该羞辱回去。我就是那个最好的羞辱。”

若沈鹤白去了,只会被强行留下,百般刁难,让整个雁门关,所有百姓和将士看着自己的希望被折辱。

不去,那便成了缩头乌龟。

若开城门放大军出战,那就遂了胡人的意。

柳绯烟的笑极清明,仿佛早就洞悉一切,她强压住内心的凌乱,同沈鹤白分析道:“若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那便挫了胡人锐气。但连一个女人都打,那便鼓舞了全城士气。你看,我去的话,对雁门关怎样都是最好的结果。”

她没说,第二个结果,她会如何,只说了雁门关会如何。

“去吧。”沈平川终于从喉咙间挤出了话。

雁门关绝不能丢,更重要的是,雁门关需要用最小的损失守住,如果能靠一个柳绯烟挫了胡人八万大军的锐气,他没理由不让自己的儿媳去应战。

“得令。”柳绯烟抱拳起身,声音清脆地楔进夜色里,惊了满城楼的士兵。

她一身绯红跃动着跑下城楼,沈平川望着那片消失在视线里的红色,朝雍州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觉得他一把老骨头,一张老脸,终究是小看了自己的儿媳,小看了威远侯的女儿。

沈平川不是看不出柳绯烟的瑟缩,他目光落回沈鹤白身上,看着自己焦躁不安的儿子,微愠道:“身在将门,本当如此,你又踟蹰什么。”

“你是她的丈夫,但更是雁门关十万大军,二十万百姓的希望,给老子睁大眼睛看着。”沈平川拍了儿子一巴掌,觉得儿子的背还是有些薄了。

“有时候,一时的耻辱能保住很多将士的性命,至于你媳妇的命,就归你管了。”

沈平川不再说什么,只是盯着夜色里逐渐涌来的胡人,铁骑覆盖了夜色,变成了更浓重涌动的漆黑。

城垛上,弓箭手拉起弓,无数人盯着城下的大军。

柳绯烟换上一身轻甲,苦笑着看自己一身装扮。

她骑了父亲过往最看不上的战马,枣红的马鬃打结,梳成虞京贵女们给爱马做的装扮,蹄上还裹着银饰,是一匹威风堂堂但不甚实用的战马。

那身银甲也是柳长松最不喜欢的,质地过软,护不住关节,还有累赘的彩绦系带,但轻便,漂亮,英气十足。

但这样是真的好看,即使是夜色中,只要一点微光也能把她照亮,明眸皓齿,眉目温柔,笑颜纯净又勾人,像从虞京城里走来的骄傲贵女,执着马鞭,飞扬跋扈。

乌泱泱的百姓看着高头大马踱到门前,雁门关生活艰苦,极少能见到如此鲜活明艳的女子,如此意气风发的骄傲模样,人群爆发出阵阵欢呼。

“看见没有!这就是飞鹤军!世子夫人一骑当千!都不用男人就能把胡人打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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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绯烟捏紧缰绳,手心和粗粝的缰绳攥出血,混着汗水,一阵阵刺痛,城门缓缓打开,她看着要塞之外的漆黑夜色,长呼一声,提着枪催马上前。

沈鹤白在城楼上看见一个红点映着月光出现在城下,眼睛死死盯着那一人一马。

他还是觉得荒唐。

自己过去最嫌弃的就是柳绯烟唯唯诺诺的性格,又不是打不过,怕什么呢。

可现在,他只想飞身下去,替她面对泱泱胡人。

她不怕吗,她不知道自己是个女人,女人是可以躲在男人背后,躲在城池背后的么。

他锤了一记城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再去想最可怕的情况,转头向下吩咐着:“去,找几个说书先生,再把那两个细作的尸体搬上来。”

柳绯烟的马已经停在了胡人面前,元智方一把弯刀寒光森然。

她有一瞬想勒马回头,僵硬地坐在马上时,却想起了沈鹤白被胡人刺穿的画面,想起那天沈鹤白陪她一起赴死的金銮殿。

胡人对出来的是个女人有些错愕,旋即叫嚷起来:“沈平川那只老狗呢!派一个女人出来算什么!要是对我们投降,一个女人可不够!”

“尔等鞑子做什么美梦呢,就你们还不配我家夫君和公公出来迎战。”柳绯烟枪头朝向胡人阵前,轻蔑笑道:“叫你们二皇子来,不是要单挑么,我来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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