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世子夫人本觉得雁门关苦寒,是要逃婚的,后来不知为何没逃。”又人小声道。
“那时候不逃,我看以后也是要逃的,这么漂亮的女人,哪里受得了枯守边关的日子。”一个外城来的小商贩接道。
下面议论纷纷,声音被夜色淹没,柳绯烟拎起枪与沈鹤白目光交错,彼此致礼。
她本应该有诸多不安,害怕今日横生变故,亦有素来对胜负的恐惧,对未来的忐忑。但此刻,对面站着白衣翩翩的沈鹤白。
那双灼灼的双眼看得人心中流过一汪暖意。
柳绯烟率先出招,一团绯红的身影便用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逼近沈鹤白,枪缨滑破夜色,在迷朦灯影里划出虚影。
军中演武不同于民间,大多和战场上一样用枪,沈鹤白向后折去,微微后移,感受到枪尖扫来的风,枪缨掠过鼻头,他弯了眼角,也握紧了枪。
柳绯烟还真是,一点儿也不含糊。
看出自家媳妇不打算手下留情走个过场,沈鹤白横枪扫向柳绯烟腿下,将人逼得后退。
红衫白衣交错,看得观众屏息凝神。
柳绯烟身量较沈鹤白更轻,兔起鹘落,翩若惊鸿,一枪抵上沈鹤白胸口,眼神却扫过了人群。
灯市最高的灯楼上,似乎有什么异样。
沈鹤白侧身腾挪,揽住柳绯烟的腰,转到了她身后,从势均力敌的僵持变为看似极亲密的拥抱,顺着柳绯烟目光的方向望去全城最高的灯楼上,有人手里捏着火折子,正爬到一多半。
两个人的目光凝在一线上,纠缠着转了半圈,发现遥相对立的两座灯楼上都有人。
柳绯烟有些慌乱,今日全城无数花灯,官兵差役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只防着走水,如果灯楼被点燃,那一城都要遭殃。
她甚至不敢叫喊,生怕叫暗处埋伏的人发现了,来不及反应便被点了火,紧张之下,唇齿间被咬出了血,口中弥漫起一股腥甜。
沈鹤白轻轻捏捏她的手,那双手温暖有力,手心微微有汗。
台下观众们看着红白交错的衣衫分开,两杆银枪似是对峙,纷纷鼓掌叫好。
旋即,沈鹤白屈膝翻身,抵着柳绯烟的背。
“快逃!世子的枪脱手了!”
“啊!夫人的枪!快逃!”
两杆本针锋相对的银枪背道而驰,红缨滑破月空,两具尸体接连落下,砸在地上,血淹湿了两人手里的火折,红的红,白的白,一滩插着长枪的人形倒在灯楼之下,百姓立刻作鸟兽散。
突然有人惊愕道:“这!这人长相……!”
那人脸上既有汉人的特征,也有胡人的特征。
早年,胡人掳走了不少汉人妇女,有些性格泼辣的自尽了,也有些软弱留了下来,诞下子嗣,继续生活。
这些半胡半汉的孩子,有些长大了怀着对胡人极深的恨意归来,也有些将自己当做胡人,就那样长大,顺理成章地为胡人效力。
沈鹤白手中已经无枪,两袖清风,一身白衣,年纪轻轻却像个出尘高人,负手笑道:“今日上元节,送全城百姓两个胡人细作,愿来无争无战,开擂!”
那两杆枪激起了全城百姓的热血,人群沸腾起来,欢欣鼓舞。
“就算有战,我们也不怕!我大盛的战士,都是好样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无往不利!”方才逃散的人群重新聚集,看着那两个胡人惨不忍睹的尸体。
“世子威武!世子夫人威武!”整个雁门关,对来年的战事充满了信心,对柳绯烟的疑一扫而空。
沈平川已在台下暗中吩咐将士全城搜寻其他细作,目光落在下来的柳绯烟身上,微微颔首。
沈鹤白仰起头,不无骄傲地拉着柳绯烟同父亲道:“怎么样,我媳妇厉不厉害!我们也要去看花灯了!”
他那副得意的样子,柳绯烟看了不由觉得有些可爱,只是从侧面看去,才发现他手负在身后,原是在微微颤抖。
柳绯烟轻轻拉住他,止住那双手的颤抖,同沈平川不好意思地笑笑:“公公,我们会留心周遭状况的。”
不远处的摊子上有人在沽酒,梨花酿香气扑鼻,沈鹤白懒得再说什么,跑去买了两坛酒,带着柳绯烟上了城楼。
上元节的月亮正圆,方才活动过筋骨,沈鹤白望着被灯火照暖的城池,转身看城外一片苍茫的夜色,想起方才被柳绯烟的红衣,是他在关外这么多年,见过最鲜艳的颜色。
他想说,刚才自己真的怕了,怕自己骑射不精,也不曾如此用过枪,若一个失手,一城百姓都要陪葬。
话没出口,一骑兵马出现在城下。
他觉得自己可能的确是被那红衣迷了眼,抑或不胜酒力,刚想擦擦眼睛,柳绯烟纵身跃上墙垛,朝着城内灯火喧嚣处,抢过一名士兵的号角奋力吹响,声嘶力竭地喊道:
“敌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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