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革之后的大明官员休假条例,除了清明、中秋、重阳和春节这四个长假期之外,其他日子都要按照七日一休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其中春节更是从正月初一休到了正月十五。

和从前的官员相比,今日的大明官员总算有了公私时间的观念。虽然在过去,官员名义上要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君王,但要不要亲自处理公事其实都是由自己决定的。

有些官员就认为,除了断案、与民休息和规劝君王之外,其他具体事情就是小吏们的工作,不应该拿那些琐碎小事劳烦自己。

因此在崇祯登基之前,一些前往偏远地方任职的县令,从上任开始就有没办过公事的。征收钱粮差役的杂务交给师爷、县中大户去主持,民众之间的纠纷则交由小吏和士绅去调解,务必不让百姓把状纸递到自己面前,以求一个息讼的美名。而他自己则每日在后衙读书冶游,偶尔召集县内的士人聚一次会,谈论诗词文章。

混个三五年之后,让地方上的士绅大户出钱鼓吹一下,弄一个无为而治的名头,这就升官而去了。对于一心安稳做官的上司来说,这种不给自己找麻烦,地方上的士绅大户又满意的下属,自然是他们喜欢的好下属。

毕竟在这样的世道,但凡有个想要做事的下属,不是先动了体制内已经分配好的利益,就是得罪了把持地方事务的士绅大户。也只有不做事的人,才会不犯错误,大家论资排辈的安稳过日子不好吗?只要你资历到了,自然就会有你的出头之日。何必去乱折腾,得罪了上司、同僚和地方大户,这官还能当的下去么。

不过登基后的崇祯似乎并不这么看,他宁可把官员的时间分割成公私两部分,承认官员是有着自己的生活的,也不愿意养着一帮整天想要混日子的官员。

自朝廷开始实施官员上下班和休假条例,并重启了张居正制定的考成法。虽然这考成法基本被改了大半,从重罚的思想变成了以奖励为核心,但这新式的实绩评分办法,总算是淘汰了不少尸餐素位的府县官员。

这些新法令实施了十来年的后果就是,官员们总算开始慢慢接受了一个观念,自己并不是为君主工作,而是为国家工作。为主君工作重要的是他们的忠诚,而为国家工作重要的则是有无尽职。

只要能够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那么就可以下班时间享受自己的生活,这就是所谓的公私分明。严格的来说,上下级官员之间的人身附庸关系在减弱,保持距离的工作关系正渐渐形成。

虽然并不能让大明的人情社会完全改变,但是相较于过去的社会而言,原本官场上习以为常的人身附庸关系,正慢慢被视为一种不正常的,有害官员操守的旧传统。如果按照崇祯的看法,这就是该被淘汰的封建残余。

对于温体仁这样的执政大臣来说,他们并不觉得忠诚君主、师长和忠诚国家、党派究竟有什么了不得的区别。不过相对于前者来说,后者的忠诚似乎更可利用一些。

毕竟原则上全大明子民的效忠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代表上天的大明天子。可在实际操作中,士绅们总是会在地方百姓、家族成员、下级官吏面前,让自己代表大明天子来接受他们的效忠。所以对于天子的效忠,最终都会转变为对于官员、上司和家族领袖的效忠。

这种一级压着一级的效忠之链,有时候会让某些权臣们觉得束缚了自己的自由。也让地方士绅难以煽动民众去对抗皇帝的命令,这将有可能直接瓦解底层的秩序。因此倒不如让民众们去效忠一个无法思想和发号施令的国家概念,如此一来他们指责皇帝的命令时,就不必那么束手束脚了。

不过此时的大臣和士绅们并没有注意到,当皇帝解除了臣民对自己的强制效忠关系之后,也就相当于解开了百姓对于其他人的强制效忠关系。在政治身份上,大明的百姓终于在法理上成为了一个自由人,而大明百姓所要效忠的国家,事实上还没有以法律的方式进行正式注释,只是一个抽象的政治名词而已。

不过对于此时的温体仁来说,他并不是那么的关注这个问题。作为大明崇祯朝第三位首辅,他现在正忙着接手这个国家的中枢权力,并开始清除钱谦益在中枢留下的影响力。

作为崇祯朝的首辅来说,温体仁无疑是比较幸运的。崇祯朝第一任首辅黄立极的主要工作,是继天启朝阉党对地方士绅的打压之后,继续在大明的旧政治体制上开出一个大洞来,建立起崇祯朝改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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