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给风春热了牛奶,苏玲珑将一纸计划书拿给风春。

风春不解的抬头,苏玲珑笑眯眯的示意她往下看。

一页纸下来,风春不得不佩服开始佩服苏玲珑这做生意的头脑。

计划书中写到:南国红豆的八间内室每天每间只接一桌客人,且所有的菜品由于宣传期结束所以都要将价格在原有的基础上往上提高百分之四十,外室的花厅里所售卖的点心也会跟着往上涨价百分之二十,且外室每天只在下午两点半到五点营业。

不过,风春还是不放心。

“价格比原先的贵了这么多,而且还限客流量,玲珑,你就不怕客人不来了?”

闻言,苏玲珑摇摇头:“风春,我打算将我们的餐厅往中高级客流方向上发展,一来,这样的价钱这些人肯定是能接受的,二来,我们要贵精不贵多,人少了,做起东西来也不着急,味道自然更好,而且我打算再找个厨子来帮你,不然不你太辛苦累垮了怎么办。”

风春点了点头,没说话,苏玲珑对她的好她始终都是记在心里的。

时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终却都只敢止于三言两语。

周意欢操心于两个儿子的婚事迟迟不肯定下来,厉琰还好,这些年虽一直跟程彦笙两个人吵吵闹闹,但两人之间的感情却是深厚的,可厉成就不一样了。

自从宋千玦走了后,这几年厉成愈发的不近女色了,外面的人都在传厉家的长孙这是对那宋家的假千金动了真情,可没成想那假千金竟丢下他跟别人跑了,想来厉家太子爷这是伤心了。

外界的传言厉成自然都知晓一二,但他并未放在心上,一来,大约是觉着感情这个东西实在是件麻烦事,他懒得浪费时间,二来,他总是会梦见宋千玦,梦里的景象很奇怪,明明这小女人才是负心的那个,结果她看向他的眼神里却满是委屈,仿佛跟别人跑了的人是厉成似的。

旗下最新研发出来的一款高档香水一上市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好评,然而就这么一款爆卖的香水却连个品牌名字都没有,当然,这并不怪谁,毕竟这款香水是厉成带着红豆去了工厂里调香师的工作室,红豆无意间撞翻了人家的瓶瓶罐罐,后阴差阳错飘出来香味,厉成当日无意间说了句香水味道不错,很耐闻,于是那调香师便了意,故此才有了今日这款香水。

初时调香师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放了几瓶到专柜里,然就是这几瓶不起眼的香水火速在整个圈子里热了起来,甚至一度卖断了货。

于是这调香师的领导便在一次晨会期间提起了这桩趣事,见厉成心情不错,顺带问了一句厉成要不要给这款香水起个名字,毕竟也是件极有缘分的事情。

这般小事原是不该麻烦厉成的,领导话问出口便后了悔,但那日许是真觉着这件事是个缘分,厉成仔细想了想,既然是红豆无意间种出来的,不妨就给这款香水取个与红豆对称的名儿。

那诗里不都说么?玲珑骰子安红豆。

于是,香水的名儿就这么定下来了。

玲珑这名字一出来,知道红豆的人都在传,说这厉总裁从前还真没看出来,竟是个情种子,儿子叫红豆,品牌名叫玲珑,不知这小家伙的生母究竟是怎样一个绝色,竟让厉总裁如此痴情。

说起红豆,厉成的心情最近很是复杂,没有旁的原因,只因为红豆一直缠着他问自己妈妈的事情,常常一言不合就要跟他纠缠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堵在门口气咻咻的不让他走。

瞧着脚底下只到自己大腿高的红豆厉成是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厉成本就长的高,尽管红豆只到他大腿却也比平常孩子要高出小半个头,厉成问他怎么忽然想起来要妈妈了。

红豆一双小手抱在怀里,颇为气恼的说道:“班上的同学都是爸爸妈妈去接他们放学的,只有我是巧姨是来接我的。”

原来是这样,厉成顿时明白过来,小家伙这是在怪他没去幼儿园接他吗?

想了想,厉成蹲下身捏了捏红豆粉嘟嘟的笑脸,哄道:“好啦,别生气啦,等明天你放学了爸爸来接你好不好?”

“那妈妈呢?爸爸,为什么我们家没有妈妈?爸爸,妈妈是不是不喜欢我所以才不来看我?我是妈妈不要的孩子是不是?”

闻言,厉成的神色暗了下来,小家伙长了这样大都不曾说过要妈妈的话,顶多就是问一问妈妈是什么,现在好了,竟开始说想妈妈了,这是哪门子的话?是谁在这么小的孩子面前胡说?

“红豆,你告诉爸爸,是谁跟你说这些话的?”

红豆瘪瘪嘴:“没有人跟我说,是我听到的,我们班上有个叫星子的女生,是她跟她朋友说话被我听到了,要不是那会巧姨来接我,我肯定要打她个满地找牙!”

谁都不喜欢被人说成没妈的孩子,红豆也一样,纵使在厉家他是千恩万宠着长大的,但孩子对妈妈天生便有一种情感,尽管从小就知道自己没有妈妈,可红豆却从不允许有人说他妈妈的坏话,哪怕就是说不要他也不行!他才不是没人要,疼他的人多了,妈妈只是没回来而已,爸爸对他说过的,只要他长大了,妈妈就会回来看他。

瞧着红豆一副气呼呼的模样,厉成敛了敛神色:“谁说妈妈不要你?我们红豆这么听话这么可爱,妈妈怎么会忍心不要你呢?”

“那妈妈为什么还不回来看我?她要是再不回来,我就要生她气了,哼!”

这几年红豆没少让厉成操心,厉成一向是个怕麻烦的,可自从有了红豆他的性子竟也渐渐平缓了些,周意欢和巧姨虽然也帮忙带了红豆不少日子,但多数时间都是厉成亲力亲为的,大到红豆的学前教育,小到红豆的吃穿住行,只要厉成有空,这些东西他都不会假人之手,他无疑是喜欢这个孩子。

每当深夜,看着红豆小小的手掌握着自己的拇指才能入睡时,一股莫大的满足感和骄傲感充斥着厉成的心,这是他的儿子,身上流着他的血,是另一个自己。

红豆虽然听话,可毕竟是男孩子,性子皮实,这家里除了怕厉成,便没人还能降得住他,燕庭南岸有一处天然的湖泊,景色很是不错,红豆最喜欢偷偷跑来这里玩。

因着不喜欢家里多人,是以厉成一直未曾再招保姆,燕庭南岸便只有巧姨和张叔两个人。红豆三岁那年的夏天,厉成出差去了,午睡醒来的小家伙不哭也不闹,趁着巧姨在厨房忙活他的下午茶,小家伙便神不知鬼不觉的带着大圣去了湖泊旁,一人一猫甚是嚣张。

园里的保安初时是认得红豆和大圣的,初时还以为红豆有大人陪着来,故此保安也没当回事,直到十几分钟后保安再次从湖泊旁经过,竟看见小家伙将自己湿漉漉的衣服脱了个干净,正准备下湖去,一旁的大圣冲红豆叫唤了两声,也不敢去咬红豆,只能用爪子扒拉着将红豆往后扯。

红豆倒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见大圣似乎害怕,他蹲下身冲大圣小声的奶声奶气道:“大圣乖,不怕哦,我前几天跟爸爸已经学过游泳了,我现在就游给你看好不好?”

红豆一边说一边就要下水,一双白嫩的小脚丫已经踩在了湖边长满青苔的鹅卵石上。

与此同时,去育婴房准备看红豆醒没醒的巧姨发出了一声惊叫,花园里还在修剪花枝的张叔被她吓了一跳,一进门只见巧姨慌慌张张的冲了出来,连说话的声音都抖起来:“红红豆,红豆不见了快快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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