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珠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悦心堂,临走,还向方朝清借了几本杂书以供消遣。    看着女子的背影走远,方朝清才将目光又放到她留下的画卷上。    这一次,他似乎看走眼了。    这个女子,岂止是略有些不同于一般市井女子啊。    不过,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摇摇头,不再多想,又拿出书专心研读起来。    春宫画从来不愁销路,更何况是那样大胆新奇视觉刺激强烈的,没过几天,甄珠留在悦心堂的那副画便卖了出去,卖价十两,按照协议的四六分账,甄珠得了整整六两。    要知道甄珠买的那幢小宅子,总共也只花了一百两。    方朝清亲手将装了银子的木匣交给她,见她这次只一人来,怕她带着这么些银子不安全,又派了个伙计送她回家,又道:“若还有新作,尽管送来。”    甄珠这一幅画,悦心堂只一转手便净赚四两,他自然是恨不得甄珠天天有新画给他寄卖的。    甄珠笑眯眯地答应了,抱着银子回家。    然后过去了好些天,一心等着甄珠再送新画的方朝清,都没等到甄珠再来。    又一日不见甄珠来,方朝清摇摇头,心想估计那次她也是走投无路,才想着用这样的法子赚钱吧。姑娘家的,毕竟要顾些脸面。      方朝清哪里知道,甄珠就是个赚了钱就花,花完了再赚,钱还够就坚决躺尸的性子。作为一个专栏作者,拖稿压死线交稿是必备技能,更何况方朝清说地那么委婉,连死线都没有定,甄珠自然拖地理直气壮。    六两银子,够她浪些日子了。    再说,甄珠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减肥!    自从搬来柳树胡同,甄珠便没让自己和阿朗在吃食上委屈过,刚开始没找到赚钱门路时,多少还省着一些,没有大鱼大肉地吃,但蔬果米面都有。    阿朗之前长期吃不饱,瘦地跟排骨一样,也不适合一下子就大鱼大肉,因此甄珠开始便做些清淡好消化的,白粥白面,青菜豆腐地做了几天,觉着阿朗气色红润了些,手里正好也有了银子,每日的饭桌上便都少不了肉了。    今儿糖醋里脊,明儿红烧排骨,吃地阿朗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    而每当吃饭时,甄珠都给自己单独弄一个小盘子,先拨一大盘热量低的青菜,再数两块热量高的荤菜,米饭盛小半碗,馒头只掰半个,等把所有要吃的都摆在盘子里了,再嘀嘀咕咕地念叨着些阿朗听不懂的话:    “米饭一百克一百一十六大卡,白菜十几大卡,加点油盐清炒,算二十五大卡吧,这有二百克的样子,所以是五十大卡……两块儿排骨,算一百多大卡吧……总共三百了,好了,足够了,不许吃了!”    念叨完,再一小口一小口地将小盘子里的饭菜吃地干干净净,两块儿排骨放到了最后吃,吃地很慢很仔细,眼睛微微眯着,仿佛浑身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    然而,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控制,原主身体的暴食症已经被她控制地不错,但美食本身就诱人哪。    等吃完她小盘子里的,若是桌上还有饭菜,甄珠便像眼巴巴看着屋檐下的鱼却死活够不着的猫似的,可怜巴巴地看着,尤其是那红通通的排骨,阿朗吃着饭,被她的眼神看地不自觉就放下碗,夹了排骨想放她碗里。    甄珠立即双手在胸前交叉。    “不要!”她斩钉截铁地拒绝,“我就是看看。”    说罢又恋恋不舍地看了眼排骨,痛下决心般,毅然决然地将目光移开,说道:“我去散步。”    于是一整盘排骨,她只吃两块,其余的全进了阿朗的肚子里。    吃过饭,甄珠便在院子里一圈圈地遛弯消食,刷锅洗碗这种事自然是阿朗的活,而等阿朗收拾完了,也到了院子,甄珠也基本消食结束,额头出了一层薄汗。    见阿朗出来,她便招手,让阿朗一起锻炼。    “你要好好练功夫,以后保护我,我这么美,万一被人抢去了怎么办?”她眯眼笑着,语气很是一本正经。    阿朗呆滞脸看着她,尤其是她那被肥肉挤成一团的五官。    甄珠“哼哼”两声:“别瞧不起胖子,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    阿朗乖乖点头。    反正你说什么都对。    于是,饭后时间,甄珠继续一圈圈地遛弯,阿朗则在院子里那颗枣树下打沙袋。    沙袋是甄珠给他弄的,没用什么钱,自制的布袋,里面装上沙子,用绳子吊在枣树枝杈上,垂下来的高度刚好到阿朗身前。    阿朗便对着沙袋,一拳一拳,狠狠地打。    边儿上,甄珠绕着院子挥汗如雨地跑圈。    减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原主珍珠姑娘留下的身体太坑,甄珠只能坚持,每天严格控制摄入热量,又尽量多做运动消耗热量,除了平日里跑圈儿外,她还带着阿朗满洛城地逛。    古代的城市自然不如现代繁华,然而有趣好玩的地方也不少,甄珠像初到此地的游客一样游览着这座城市,一点点在这里留下自己到过的痕迹,市井人家,贩夫走卒,青楼瓦肆,无比鲜活的古代画卷在她面前一一展开。    于是,回到柳树胡同的院子后,她除了锻炼和琢磨今儿吃啥外,便是画画。    她找木匠做了个三脚画架和画板,古代没有固定画纸的纸胶带和图钉,她正愁呢,一问木匠,才知道原来人家只用木头也能做夹子,不由感叹了番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于是又下单了一堆木夹子。    东西齐活,便开心地画了起来。    这下画的不是少儿不宜的内容,她便坦坦荡荡地在院子里画,或带着画架画板,在洛城的各处景色优美处画。    她画小院里已经开败的牡丹,画枝头刚刚结果的青枣,画茫茫洛水上的游船画舫,还画临水高楼上的倦倦栖鸟。    她最常去的地方是洛水岸边,那里有成行的垂柳,还有已经过了花季的桃李,树下有悬杆的钓叟,下棋的老人,洛水里清波荡漾,游鱼相戏,晴时雨时,景色各异。    她带了画板去岸边,常常一画便是一天。    她这样一个女子,在岸边画画的举动很是惹人瞩目,只是初时她腰肥脸胖,便是有人见了,也只暗地里笑一声“丑人作怪”,无人找她麻烦。    然而随着日子渐渐过去,她一日日坚持控制饮食和运动的效果终于显露出来。    某一日,甄珠又去胡同口郑大娘子家的肉档买肉,郑大娘子眼色怪异地看着她,问:“妹子,最近有烦心事?”    甄珠摇摇头。    郑大娘子脸色更怪了,苦口婆心地劝她千万注意身体,可别为了好看把身体搞坏,又说她原本白白胖胖福福气气地多好看,现在人一瘦下来,整个儿人都显老了。    甄珠笑眯眯听她说,还点头附和,转身就全忘掉,一路步子轻快地回到家,逮着阿朗便问:“阿朗,我是不是瘦很多了?”    阿朗看着她半晌,点了点头。    的确瘦了。    原本太胖,五官被肉挤成一堆,再好看的五官也看不出好看来,然而如今,脸颊上的肥肉渐渐消失,精致的眉眼便显露出来,柳叶眉,桃花眼,樱唇瑶鼻,芙蓉玉面,任谁也不能说不好看。    虽然还有些丰润,不符合时下人们要求的骨感之美,然而阿朗却觉得已经足够了。    这样的她很好看。    甄珠高兴地又在院子里转了几圈。    第二天,甄珠便到成衣铺子又买了几套新衣,原本的两套蓝印花布衣裳也让裁缝改了,将腰身等几处已经明显不合身的地方收紧。    在成衣铺子里换了改好的衣服,回去时天正下雨,幸好出门时带了伞,甄珠和阿朗撑着伞一路走回柳树胡同,虽然到了胡同时雨势已经小了,从瓢泼大雨变成濛濛细雨,衣衫终究难免被淋湿了一些,紧紧地贴在身上。    方朝清站在门檐下,身旁的伙计一再地跟他确认;“东家没错,就是这里,那次我亲自送了那位姑娘到门口的,院子里一棵枣树一棵柿子树,我记得清清楚楚!”    方朝清点点头,眉头紧蹙着,目光盯着胡同口。    忽地,他的目光愣住。    胡同口走来一个女子。    她撑着油纸伞,素白的伞面,上面绘着大朵的牡丹。    伞下的人身姿微丰,低着头,隔着烟雨看不清眉目,只看到她木簪束发,穿着扎染的蓝印花布衣裳,白底靛蓝印花,衣裳纤秾合度,尤其腰身掐地极细,衬着映雪似的肌肤,行走处便像上好的青花瓷,白色底釉上的青花一朵朵飞旋出来。    许是先前雨狂风急,她上身还好,下半身几乎都被豪雨侵袭,裙子裹在了身上,从腰臀开始,勾勒出清晰的曲线。    纤腰之上,酥胸丰满,将衣裳撑地鼓鼓地,衣领上露出一小截雪白的颈子,真真是腻如白雪。    便是不露出眉眼,也足以教人销魂蚀骨。    方朝清愣在那里,目光随着她的脚步移动,直到她越来越近,朦胧的烟雨也不足以遮挡她眉眼,那雪白颈子上的面孔才清晰地落入他眼中。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    方朝清脑中蓦地想起这句诗。    他脑中懵懵,一时竟忘了收回目光。    而那美人竟也没在意他的冒犯,反而嫣然一笑,轻启朱唇道:“方老板有何贵干?”    那声音温温柔柔的,腔调有些怪,却奇异地好听,跟春天抽出的嫩柳条似的,清清爽爽柔柔细细。    这声音……    方朝清蓦地睁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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