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早点离开也好,免得在这待太久,被那些杀手追上来连累了酒楼老板。”虽然很喜欢这样美好充实的生活,但此地并不是久留之所,恐怕再过几天就得走了。

许夏觉得在酒楼打工的这些日子是自穿越以来最轻松的日子,大多数时间在后院不必招呼顾客,也避免了诸多危险与不便。

不过有时候人手不够的话,她还是难以避免的要跑到前院帮忙招呼客人。

这使得她每次到前院都小心翼翼的,眼神做贼心虚似的,不自主到处乱瞟,害老板和伙计们以为有贼溜进酒楼里了。

这样的日子,平凡而又温暖,大家把她当成一份子,受欺负了会帮她出头;她做错事会恨铁不成钢的骂她,但骂完后还是会一遍遍耐心的教。

恍惚之间好像融入了一个大家庭,获得了归属感,不再像无根浮萍一般无牵无挂,无处容身。

这天,她在后院劈柴火。

“小夏,进后厨来帮把手。”老板忽然掀开布帘子冲她喊了一嗓。

“哦,好。”许夏赶忙收敛心神,放下手中的大斧子,掸了掸身上的木灰,屁颠屁颠的跑去后厨做事。

“叮叮当当!!”

她一进厨房便听见忙碌的声音,伙计们忙的焦头烂额,“快快快!一百只烧鸡,要快!”老板在忙碌的众人身后喊着,看到许夏后将她推去灶口烧柴火,随后立马出去招呼客人。

许夏感到奇怪,什么一百只烧鸡?她询问了其他人,他们说,今日店里来了一个奇怪的男人,满脸胡茬不说,还浑身破烂不堪臭气熏天,要不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大的金元宝置于桌上,老板定要把他当成乞丐赶出去。

而且更没想到这个乞丐般的男人,一下子要了一百只鸡,这下大家便忙碌起来,做好的烧鸡一只一只的送出去,那男人一只一只的消灭,到现在已经吃了三十六只了,其他要点烧鸡的客人被迫排在他后面十分不爽,又见他吃相难看忍不住嘲弄几句,差点动起手来,幸亏有老板从中调和,最终息事宁人。

许夏很好奇这个大胃王乞丐是何方神圣,但碍于实在抽不开身,只好兢兢业业的待在炉灶后面烧火,被烟熏到印堂发黑。

她咳嗽了几声,说想出去透透气,大家忙忙碌碌也顾不上她,只叫她快些回,便继续做手头上的事。

许夏拿手扇了扇风,觉得肺部好过了许多,但心中还是忍不住好奇,想要去瞧一瞧这个大胃乞丐是何方神圣。

她偷偷的掀开大堂与厨房中间相隔的布帘,一双眼珠子转来转去,寻找着目标。

其实也不难找,那乞丐引人注目的很,一身破烂衣衫,蓬乱脏污的胡子和头发,胡吃海塞的吃相,一盘接着一盘送上桌的烧鸡,整个酒楼大堂就没有第二个这样夸张的人了。

她暗自观察了片刻,竟觉得此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也许是他现在的样子和吃相实在太过非人类,也可能是许夏有健忘,总之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怎么这么慢呀?我的烧鸡呢?上个菜都慢慢吞吞的,怎么做生意?这经营水平……比我们家差多了。”那人狼吞虎咽的吃着,手中只剩下个啃了一半鸡腿,许夏从来没见过吃饭如此彪悍之人,就好像这些食物跟他有仇似的。

许夏也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肩膀忽然被人拍了拍,她回头便挨了一锅铲,“哎呦!”

“不去干活跑这偷懒,小心我扣你工钱,干活去!”老板气急败坏的骂道。

许夏讪讪的缩了缩脑袋,忙奔去后厨继续帮忙。

她的厨艺很糟糕,唯一会做的食物也就一个蛋炒饭,勉勉强强能下咽的那种程度,所以就只能混个烧火劈柴的活儿了。

不过她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反而很喜欢这样自力更生的感觉。

一百只烧鸡不是小数目,要知道做一只烧鸡的功夫不长不短,再快也要一炷香的时间,价格不便宜,一天当中也没几个客人会点这个,所以这烤鸡的炉子一直都是用最小号的,大家焦头烂额的忙活到傍晚,才做好了第一百只烧鸡。

许夏见大家都累瘫了,便自发把最后一只鸡端上桌。

乞丐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看见端上来的美味两眼放过,只可惜心有余而胃不足,于是招呼许夏帮她把它包起来打包带走。

虽然觉得这人很不正常并且胃口大的吓人,但她出于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还是麻利的用粗麻纸帮他包起了这只鸡。

“不错不错,虽然上菜慢了点比我家的店差太多,但鉴于这附近只有你们一家酒楼,我下次定会再来光顾的。”他打着饱嗝,满意的说道。

呵呵,求你别再光顾了。

“咦?”许夏内心正在抱怨,斜眼一撇却忽然发现此人的眉眼赫然就是曾经在许都遇到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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