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川也不急,给他俩在宾馆开了两个房间:“你俩先歇歇,我晚上过来叫你们去吃大餐。”
苟八闻言,冲过来揪住李小川衣襟:“我不,我要跟着你。我怕再丢了。”
李小川道:“我现在借住在朋友家里,你去不方便。你在这里不要乱走就不会丢。”
苟八那个犟种:“那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有什么不方便的?”
一旁的陈志海见状过来拉他:“我陪着你,你怕啥呢?”
苟八这才不情不愿的撒手:“为什么我不能去呢?”
陈志海半眯着眼睛:“我猜,他那个朋友是个女的。”
李小川看了陈志海一眼。捞偏门的大多短命,这人能活到现在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陈志海察觉到李小川的目光,顿时化身通达长者:“你忙去吧,苟八我帮你看着,保管丢不了。”
李小川点点头,这才离开。
别看他住在向红家里,可俩人基本上是遇不着的。
向红是个工作狂,经常出差不在家,就算偶尔在家难得睡个懒觉,李小川雷打不动早上六点就去找大爷大妈们去了。
等李小川回来,向红肯定在书房。
偶尔李小川一出去一百天,晚上才回来,俩人就更遇不着。
李小川这次来京市本来是打算投奔牛东风的。夜来香血亏,他想玩点刺激的,赚点钱弥补一下。
结果苟八走丢了。他一个半病之躯,去牛东风那里不太合适,毕竟牛东风自己的事都搞不定,哪有功夫照顾他。
所以既然向红接他回家了,他就索性在向红家住着了。
说实话,他挺喜欢向红家的装修和自由安静。
向红这人情商很高的,很善于给人提供情绪价值。
别看她整天不着家,俩人几乎见不着面,但给李小川的情绪价值一点没少。
下班回来的一支花,一块小点心,吩咐保姆阿姨给李小川煲的汤等等,总能给李小川一种别样的温暖和踏实。
当然,这和李小川比较好哄也有关系。李小川就是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人。
现在苟八回来了,李小川身体也恢复得很好。在人家里借住了这么久,临走总要和人见个面,告别一下。
李小川回到家,向红还是不在。
她经常早八点出门去上班,到了晚上十一二点才回来。
但是李小川准备离开嘛,所以给向红去了个电话,问她能不能早点回家。
向红在开会,电话是她秘书接的。
向红二十八了。在九十年代,二十八的大姑娘没结婚,就属于大龄未婚女青年。
那时候还没有剩女这个词,但剩女这个群体已经初现端倪。向红就是其中之一。
她们有个统一的标签,金领或者高级白领。高学历,高收入,品貌端正,标准的女钻石王老五。
哪个公司有这样一个人,不说全公司盯着,说半个公司的人盯着绝对不夸张。
小秘书一听,对方好像是个年轻男孩儿,内心的八卦之火顿时熊熊燃烧,招呼其他同事过来一起听。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