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崔根硕将手中的东西,一把塞到林萧手中。

“诶?这是——”

没等林萧问完,崔根硕将林萧扶着自己的手,移到了包厢门槛上,然后向后退了两步,举起手摆了摆:

“我先走啦,东西已经物归原主,那张名片,还是希望你再考虑考虑。”

说完,便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

物归原主……?

抱着这样的疑问,林萧摊开了刚才被塞东西的手:

手心里面放着的,是一个用金丝绒布料围起来的小包裹。

而这个包裹,分明是刚才在包厢里、扑倒在崔根硕怀里时,自己放到他衣服包里的!

林萧用手指,轻轻掀起金丝绒的一角,只见里面露出、发着幽蓝色光芒的蓝钻。

看到这里、有些愣神的林萧,猛地打了一个寒颤,赶忙将这个金丝绒小包裹,放到了自己口袋里,然后抬眼望向越走越远的崔根硕,嘴里喃喃道: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

第二日

“唧唧喳喳——”

“唧唧喳喳——”

今天天气很好,像奴胡所生活的潮湿、脏乱差的贫民住宅区,都鲜有地飞了几只鸟过来。

“挺肥……”

奴胡站在屋檐下,抬眼望了望在门口树梢上、吵闹个不停的几只麻雀,然后用看待食物一般的目光,死死地盯着这几只鸟鼓鼓的肚子。

“要不是待会儿有比赛……”

奴胡望着树梢上的几只鸟,轻声喃喃道,接着摇了摇头,朝杂草丛生的后院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时不时地回过头看看:

要是高个还在,高低得打几只下来尝尝鲜。

但命运就是这般捉弄人,高个还在的时候,鸟飞到这里歇脚的次数少得可怜;如今高个不在了,这鸟还偏偏就飞来了。

奴胡还记得:那时候,他时不时地和高个,跑去食物较为充足的贫民区市场、商场,只为捡些烂菜叶吃吃、烂鞋子穿穿。

而那时的鸟,奴胡和高个,也只有在这样较为繁华的地方,才能得以看见。

“这鸟怎么也嫌贫爱富呢?”

这是当时,心有不甘的高个,在对自己如何费尽心思,也招不过来鸟时,发出来的一句感叹。

如今,这些鸟飞到了家门口……想来,那句话也是个错的。

“哗哗哗——”

走到后院的奴胡,双手张开,抱起一口大罐子,高高将其举起,任凭罐中的凉水,‘漱漱’地冲向自己头顶上、身上、脚上。

“呼——差不多了。”

“咚——”

奴胡将罐子里的水,全冲洒在自己裸露的肌肤上,然后就将罐子放到地上,大步朝房间里走去。

“嘎吱嘎吱——”

奴胡光着脚,踩在烂树叶、杂草、稀泥和小碎石块上,好在有日积月累的脚底板老茧,形成了一道厚厚的保护,让奴胡没有产生任何不适感……

“滴滴滴——”

当奴胡用一块烂得快成一个渔网的不规则布料,将身体上的水珠擦拭干净后,屋内桌上的闹钟,便巧妙地响了起来。

“哒——”

奴胡按下按钮,端起这个有些锈迹、但擦得噌亮的老式小闹钟。

这个闹钟,是前天比赛结束后,一个小男孩儿送给自己的:

“奴胡大哥哥!你真的太酷啦!!我是你的超级粉丝!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那个矮小、瘦得肋骨有些明显的小男孩,手舞足蹈地向自己介绍起、他精心准备的礼物。

那样的兴奋劲,奴胡只在胜利的赌徒、嗑药嗑得正兴起、精神崩溃疯了的人身上看到过。

看着小男孩咧着一张牙齿不齐全的嘴,用洗干净的掌心掌背、但指甲缝里却满是污泥的手,捧着用纸盒子装好的闹钟,一脸兴奋得像是吃了顿满汉全席似的模样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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