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如此,何必开始……我还是原来的……”

“喔~~~~~~”

歌声的末尾,都没用路遥开口唱,最前面那一桌女孩就用欢呼替代了“我”。

“好听~”

“再来一首~”

“好好听~~~”

她们就像是路遥花钱雇来的一样,明明就仨个人,但却非常捧场。

“谢谢。”

路遥再次道谢,这时,稀稀拉拉的掌声也同时响起。

“你这同学可以啊……”

王天书看着不知何时举着新换的iphone手机的表妹,也真心实意的发出了赞美。

魏芊芊同样点头:

“他吉他弹的很好的。”

“在学校肯定很多女孩喜欢他吧?”

“……”

魏芊芊嘴角一抽。

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自己这大表哥。

随后抿了抿嘴。

可不。

是不少。

挺多的。

不过人家的学霸光环太耀眼,除非他主动,否则谁能担得起耽误学霸学习的责任?

那可是班级第一……

哦不对,现在应该说是高三第一,乃至魔都第一了。

而这时,刚才开场那段轮扫的旋律再一次响彻了起来。

其实吉他是路遥的消遣方式之一。

就如同陈女士说的那样,当初,父亲就是靠一手吉他,把母亲给“骗”到手的。

他和路卿小时候,路远山只要跑车回来,也总会给儿子和女儿弹上一曲。

所以,他的吉他可以说是“家学”。

而成长过程中,又正统的报了吉他班。

再加上前生后世的……真要算下来,他弹了“一二十年”也不为过。

技巧虽然不是什么拔尖人才,但熟能生巧已经成了本能。

这会儿,见胡璃仍然维持着那姿势,他估摸着这姐姐没听够。

其实他也没唱够。

谁让他刚挣了十八万呢。

可惜……彩票中奖不能退还本金。

不然赚的更多。

但这会儿他确实需要一个发泄情绪的渠道。

而这一首《原来的我》,显然达不到那种程度。

于是,他想了想,把刚才轮扫的那段,来自陈楚声的《姑娘》前奏,给续上了。

在前世,每逢酒后,或者和朋友ktv聚会,陈楚声的歌都是他的必选曲目。

原因无他,他和这位歌手的嗓音实在太像了,并且,路遥比他的key要更高一些,音域也更广。

他唱这些歌的时候,总会收到无数同事或者是艳遇女孩的赞美,也算是他的杀手锏之一。

于是,一段弗拉门戈的旋律响起。

他刻意让自己的发声更具备金属感了一些。

《姑娘》前面的这段弗拉门戈,可太经典了。

他弹了十几年。

熟到不能再熟。

可在观众耳朵里,这段自然、欢快的旋律却代表着吉他手的技艺。

连没变换姿势的胡璃眼里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但马上她就眯起了眼睛,呢喃:

“hola,flamenco。”

擅长多种舞蹈的她显然也会跳弗拉门戈。

甚至脑海中已经跟随这段旋律而响起了滴滴哒哒的舞步。

“我曾多少次梦见你呀~姑娘~”……

她耳朵一动。

比起刚才男孩那清澈、干净而温柔的嗓音,这次的歌声里多了许许多多金属的味道。

莫名的,她嘴角流露出了一抹笑意。

脑海中的那位身穿红裙,踩着红色高跟鞋的女郎叼着玫瑰花,以一种傲人的姿态,踏入了舞池中央。

裙角飞扬。

旋转。

犹如热情的玫瑰。

旁人欣赏它馥郁的芬芳与娇艳的美。

可想要摘一朵时,却总是会被它的刺灼伤。

但……

她的嘴角上扬的迹象却愈发明显。

这朵玫瑰,

在黑夜中绽放。

“大王,让咱老弟上我这当一暑假的歌手兼职吧,唱的也太好了。”

宇哥端酒说道。

胡璃没搭理他。

看都没看一眼。

而是专心致志的看着那个舞台上扫着吉他歌唱的男孩。

眼眸如藕节。

开阖即折。

媚眼成丝。

……

一曲《姑娘》唱完,路遥心里那股兴奋劲儿算是下去了一些。

在那几個特别捧场的姑娘掌声中,他本来都摘下了吉他要下场了,可往胡璃的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忽然动作一顿。

因为他发现……海后还是刚才那个姿势,一动不动。

这是……还要听?

你跟着其他人一起鼓鼓掌不挺好的么。

可看着她那一动不动的模样,路遥想了想,还是摘掉了吉他。

把吉他放回原处时,那几个姑娘也以为他要下场,还在那喊:

“再来一首!”

“安可安可!”

而路遥则拿起了那把电吉他。

就像是回应了她们一样。

于是,几个女孩再次发出了喜悦的掌声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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