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挖掘方言词汇,近来,我常常沉浸于对儿时记忆的追溯之中,尤其是那些曾经挂在嘴边的话语。细细回想起来,不禁惊讶地发现,在过去我们进行物品交易时,四川方言里极少会用到“买”这个字眼。

那时候,如果要表达购买某物的意思,老人们口中往往会蹦出诸如“扯”“称”“抓”等充满地方特色和生活气息的词汇。比如说去集市买布,就会说“扯几尺布”;买肉的时候则讲“称几斤嘎嘎(肉)”或“割几斤肉”;而像买中药,便是“抓一副药”。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普通话影响力的日益扩大,这些独具韵味的方言表述方式正在逐渐减少。如今,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商场超市,大家似乎更倾向于直接使用简洁明了的“买”字来完成交易相关的交流。这种变化虽然带来了一定程度上语言沟通的便利,但也不可避免地让许多原本丰富多彩的方言词汇渐渐淡出了人们的日常用语范畴。

在过去,一般而言,“买”都是用购买者或卖家的动作来代替。

一、买卖液体或流动性物质的买卖,通常说“舀”

“舀”是卖家舀取的动作。

走乡转户的小贩吆喝:舀酒、舀酱油、舀醋、舀清油、舀蜂糖……(舀=买)

家长安排小孩:你去舀一斤酒;舀一斤酱油顺便搭点醋;舀清油……

二、买肉,用“割”

买肉时需要卖肉者从案板上割取,故名割肉。

《儒林外史》 第三十九回: “叫店家买了三角酒,割了二斤肉。”

三、水分较重的食材,如豆腐、血旺、凉粉等,用“端”

端是购买者买好之后自己用容器端走的意思,如端豆腐。如:今天去端两墩豆腐来吃。

四、散的需要称重的东西,用“称”

需要卖家称量的东西,诸如:茶叶、盐、花生、花椒、胡椒、辣椒面之类。如:今天上街顺便称一两茶叶。

五、容易拿取的东西,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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