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在追上嬴政和程骄后。
为了表达自己的忠诚,不仅紧随其后,还慷慨地提供了大量的金饼。
他口中不断强调“穷家富路”,表现得像一个尽职尽责的臣子。
然而,程骄早已为这次旅途准备了充足的干粮。
对于他们兄弟俩而言,这些金饼更像是装饰品。
因为在旅途中,他们并不打算入住任何酒肆。
程骄的想法很周到,但嬴政对此一无所知。
早晨,嬴政见识了大秦锐士的英姿后,原本对此次出行毫无兴趣的他开始感到一丝期待。
然而,这种期待在他弟弟程骄中午才带领他出城时,迅速转变成了疑惑。
刚出城不久,程骄就开始抱怨疲劳和饥饿。
面对这样的情况,嬴政感到十分无奈。
因为他们兄弟俩确实什么都没有带。
而周围又是荒无人烟之地,似乎没有任何食物来源。
正当嬴政感到困惑时,程骄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只口哨,吹了一声长鸣。
紧接着,一只信鸽从远处飞来。
“弟弟,这鸽子难道也是你训练的?”
嬴政惊讶地问道。
程骄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
“这鸽子的训练方法是我写的,然后交给了程冰训练。
虽然它非常有用,但在野外很容易成为猎物。
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马车就在不远处,我也不想轻易使用。”
起初,嬴政觉得弟弟有些吝啬。
毕竟只是一只鸽子而已,有什么舍不得的?
但当这只鸽子引导着马车缓缓驶来时,嬴政彻底惊呆了。
“不是说在城外三十里处等我们吗?
怎么现在就跟着鸽子过来了?”
还没等程骄回答,第二只鸽子便落在了地上。
与第一只不同的是,它的翅膀上带有颜色标记。
很快,第三只也出现了,直到马车靠近,第四只鸽子从车内飞出。
这时,嬴政才意识到,这些鸽子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形成了一个追踪系统。
“真是天才的想法,用鸽子之间的信号传递信息,组成追踪线路。”嬴政赞叹道。
听到哥哥的夸奖,程骄的眼中闪过一抹得意,嘴角微微上扬,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
他挺直了腰板,仿佛整个身体都在这一刻变得更加挺拔,连带着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焕发了光彩。
随着马车缓缓停下,程骄没有多言,只是默默地上车打开了一个早已准备好的野餐篮。
篮子内铺着一层干净的白布,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几块用油纸精心包裹的食物。
他小心翼翼地从篮子里拿出一块自己制作的肉夹馍。
那肉夹馍色泽金黄,表面微微泛着油光,透过油纸还能隐约闻到一股诱人的肉香,令人垂涎欲滴。
“哥,”程骄的声音中带着几分自豪。
“我们兄弟在秦宫时有许多禁忌,不能随意享受美食。
弟弟对此深感内疚。
得知我们要外出的消息后,我特意准备了许多食物。
希望我们在路上能吃得好些、穿得暖些。
你尝尝这个,保证比之前的蒸饼更好吃。”
嬴政对弟弟的能力向来信任。
尤其是在制作美食方面,他相信在整个大秦国,没有人比程骄更擅长研究美食了。
嬴政接过肉夹馍,看到弟弟那充满期待的眼神,心中不禁感到一阵温暖。
他轻轻咬了一口,立刻被那浓郁的香气和鲜美的味道所吸引。
肉夹馍外皮酥脆,内里的肉质鲜嫩多汁,每一口都让人回味无穷。
嬴政不由得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看到哥哥吃得津津有味,程骄感到十分满足。
对一个厨师来说,食客的满意便是最大的褒奖。
“哥,慢慢吃,我们带了很多,足够吃到泾阳的。”
尽管嬴政吃得很急,但他心里却在快速思考。
这肉夹馍虽然看起来有些奢侈,但正如弟弟所说。
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可以用来养猪,最终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
相比之下,大秦军队传统的粮草供应方式极为不便。
一旦被焚毁,短时间内难以补充。
而肉夹馍便于携带,不怕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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