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情好差,我一片稀烂。

刚才法官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家房屋漏水的案子:第一,外墙渗漏必须要做鉴定,如果鉴定不是质量的问题,所有的鉴定费我们家出。可能到2~3万费用很高,但是不做鉴定,他没有办法判。

第二,没有封阳台的这个事情,他觉得这个是开发商的问题。他觉得这个是开发商的设计有问题,因为楼上他没有装修,所以不属于楼上的责任。所以顶多让人楼上去做个防水。

第三,因为我们家这个小区现在没有维修基金,所以他就不可能让物业去赔。他就必须整栋楼的业主进行均摊这个费用,所以这也不是物业的问题。

整了半天,只有开发商有问题。那开发商他还是失信被执行人。

结果转了一圈,就整个漏水问题还是没有办法解决,然后他就把这个案子让我们去转到了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机构的话,就是时间战线拉的又长了一些。

我现在有点儿庆幸,我医疗那个案子现在没有交上去。我觉得还是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来,不然太糟心了。

这个编制是真的是鸡肋,我今天又查了好多,有的说是如果轮岗交流,人家没有学校接收你的话,那么可能就是让你在教育局学习个一年。

一年以后,就把你给辞退了。有这样一个说法,我一看这个说法我慌了,这不会把我裁了吧,但是我觉得现在没有文件,估计5年我觉得还是稳的。

我不知道这个这个问题能不能找教育司说道说道,然后我给教育司打电话,全部都占线打不通。

还是得去大城市,这地方真的就是没有王法。

先讲我工作的事情,这个工作我还想不想要?首先,第一,编制这个问题,它早晚我是会没有的。我觉得熬到45岁病退这件事情比较难,可能熬不到。

对于这个工作,我其实已经厌烦疲倦。我确实想换工作了。但是困难在于,现在的大环境实在是太恶心了。我真的怕我找不着。

我觉得我是可以胜任一些比较轻松的工作的,但是我应该找不到。

像学校这种工作,我确确实实没有办法胜任了。做完手术以后,我就感觉到这个工作是保不住了。而且,我也觉得继续留在学校可能会加重我的病情,这是我一直想辞的一个原因吧。

但凡是前几年,我可能就直接辞了,最起码我出去外面之后,我还可以找到工作,可以养活我自己。

我觉得这样的话,就对这个工作没有太多的留恋,我确实当老师已经当的很恶心了。我现在很讨厌这份工作,而且我觉得我的身体状况没有办法胜任这个工作。也就是这个编制已经到了非丢不可的这样的一个地步了。

我自己干着也不快乐,然后也特别的有损健康。其实我觉得我应该是在发病之前。领导都开始整我的时候,我就应该去把这个工作丢掉的。那那个时候的话,说不定还可以保住我的腿。最起码还可以再支几年,最起码我可能不会那么冲动那么急切地去手术。

我觉得也不可能会造成今天的局面,所以我挺后悔我当初没有勇气去辞掉这份工作的。

当然,裸辞也确实需要勇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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