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看低,何闫气得不行。

可越生气,他越想打迟清和的脸。

“你等着!”

放下狠话后,他拉着祝好就出去了。

玻璃门一开一合,两人的交流声断断续续传来。

祝好:“迟先生平时都是什么样的,真的跟报道里说的一样,忙得脚不沾地,连饭都没时间吃?”

何闫:“你听他瞎扯,整天摆弄他那个手机,打打电话,签签文件,能累到他?”

祝好:“那也很累啊……”

何闫:“把你的偶像滤镜收一收!”

祝好:“哦……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师傅吗?”

何闫:“随便,反正别叫师傅,怪别扭的。”

迟清和仰靠在椅背上假寐,听着外面叽叽喳喳的声,唇角不由地勾起一抹浅笑。

昨晚没有睡好,早上又一直在改程序,没时间休息,再睁开眼时,已经下午三点。

拿起手机,果不其然看到蓝白头像右上角顶着的“99+”。

直到现在,都还不依不饶地给他发消息。

迟清和没时间往上翻消息,直接打了个电话回去。

对面似乎就在等他这个电话,第一个铃都没来得及响,就接通了。

“迟总啊,你可真是要急死我!关键时刻静音,我还以为你不打算把这项技术卖给我们了呢!”

迟清和眉头轻皱,把玩着手上的钢笔。

“专门为你们设计的技术,怎么可能卖给别人。”

“那……价格……”

“免费送给你们的。”

迟清和不理会对面突然的沉默,站起身,缓缓朝落地窗走去。

“就当是感谢你们第一时间出警,把我母亲抓回去。”

话筒里再传出声音时,语调难掩兴奋,却顾忌着身份,刻意压低嗓音。

“迟总,你这话说的,怪不好意思的,没有看管好犯人,让她逃出去本就是我们的失职,你这……太费心了。”

“不过她本事还挺大的,就溜出去三小时,竟然能搞到枪。”

迟清和捏紧手机,语气里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未察觉的烦躁。

“没什么好奇怪的,她想杀掉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们得再审一次她,除了枪,她肯定还藏了别的,只是没来得及去拿。”

“行,我马上派人去审。还有一件事,关于云氏的金融诈骗案……是你干的吧,听说他们公司贱卖抵债的生物专利技术,全被你吃下了。”

迟清和嗤笑,抬手按了按肚子。

“你太看得起我了,这新闻里都说了,是云氏那几个老家伙太贪心,什么肉都想啃,不小心把肚皮撑爆了,关我什么事。”

话筒里传来揶揄声。

“那肉还不是你主动送到人家面前的?我还不知道你,钝刀子割肉,你现在真是越来越变态了,管你的心理医生是姓李,对吧,我拉个黑名单。”

迟清和:“……都说不是我干的了。”

对面的人长叹一口气。

“行了,我也不跟你多说了,这边还有事,有时间再聚。”

迟清和嗯了一声,电话才挂断。

他沉默着盯着熄灭的屏幕,眼底闪过一抹复杂,半晌,才撩起眼皮,朝窗外看去。

落地窗外的风景正好,阳光撒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是冬日里难得的温暖。

可在这一派安宁和谐底下,是随时破壳而出的暗流和威胁。

迟清和撇了撇嘴。

贪心不足蛇吞象。

云氏破产是迟早的事。

他只是轻轻地推了一把,坐收了点渔翁之利。

为什么每次发生这种事,那老头都得说他。

迟清和肩膀耷拉着,看了看茶几,又看了看办公桌,没有想要的东西。

整个人肉眼可见的更烦闷了,冷气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这时,Wenson敲门走进来,趴在他耳边轻声耳语。

“云家的技术骨干全联系过了,他们有意向加入迟氏。”

这是迟清和期待已久的好消息,可真发生了,又觉得无趣。

“把我们公司的技术人员叫过去交流,如果满意,就留下来。”

Wenson踟蹰,“万一不满意呢?”

迟清和没什么起伏地说道,“不满意就说明这群人没价值。既然没有价值,还留着干什么?”

Wenson点头,“明白,我去安排。”

“叫上何闫跟你一块去,理论学了这么久,总该实践了。”

“那祝好呢?”

“放心,何闫会主动带上她的。”

迟清和抬起手,指尖敲击着玻璃,发出噔噔的声音。

Wenson顺着指尖的方向,往下看,正是门口巡逻的警卫队。

“让这群人认真点,给楼顶天台的门多加两把锁,云家还有几个小的没关进去,别让人家他们找到机会来迟氏闹。”

说到这,Wenson面上多了几分警戒,“需要派人去记录他们的行踪吗?”

“容易打草惊蛇,这段时间,管好我们自己就够了。就算他们恨极了我,也蹦跶不了太久。”

Wenson边点头边记录,并没有察觉到迟清和今日的异常之处。

迟清和眼皮半阖,难受地捂着肚子,变得蔫巴巴的。

像失去水分的蔬菜,透着股被抽空的疲惫感。

“好饿……想吃饭……”

Wenson这才想起来,小迟总午饭没吃。

怪不得刚才脸臭臭的,他还以为是起床气呢!

“抱歉啊小迟总,我帮你去热饭!”

Wenson着急忙慌地跑出去,三分钟就端着加热过的餐盒走进来了。

迟清和吃饱睡饱,心情也变好了,把剩下的公事都处理完后,独自一人开车回了家看4011去了。

他不知道怎么养4011,只能根据外型,依照书中马铃薯的成长栽培方法,定时晒太阳、浇水、施肥。

他的生活其实很无聊,每天就是公司、饭局、家,三点一线。

有时没有饭局,就公司到家,两点一线。

回到家观察4011,是他每天最开心的事。

Wenson注意到迟清和的习惯,时不时也会去逛一趟花鸟市场,给迟清和带点漂亮耐养的植株。

养一个也是养,养一堆也是养。

迟清和渐渐发现养植物的奇妙之处,整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安静沉淀下来。

每天一起床就是照顾花花草草,经常忙忘了时间。

有重要会议,必须要迟清和出面时,Wenson每次都得从花房里把迟清和拽出来,往公司赶。

为此,他没少埋怨自己怎么就给小迟总买了那么多的花草。

可他不知道的是,迟清和很早就打算,要从公司决策层淡出,或许照顾植物也只是个借口。

一年又一年,他从最初的心虚,到现在的光明正大。

变着法地逃避去公司。

经常捧着茶壶,坐在摇椅上,一发呆就是一整天。

提前进入老年生活。

Wenson能感应到小迟总的状态越来越好。

慢慢的,也放下了让小迟总管理公司的执念。

自己成了职业经理人,开始全权代管迟氏。

而迟清和的这些行为,落在何闫眼里,跟自甘堕落没什么区别。

当然最重要的是——

凭什么迟清和走了,他不能跟着离开!

他TM的不是过来当保镖的吗?

怎么就默默成了一个拥有决策权的小高管呢?

上次他爷爷还偷偷来看他,笑得合不拢嘴。

十句话里,没一句不在夸迟清和会教人。

这跟迟清和有什么关系,完全是他够聪明好吧?!

他还教出来了一个职位比自己都高的徒弟。

迟清和真是一语成谶。

祝好就是个卷生卷死的疯子,半夜十二点不睡,在学什么C语言?

一个学金融的,跑去学代码。

迟清和会什么,她就学什么。

疯了疯了!

这天,他第一次带着祝好来迟清和家。

还没进门,祝好就紧张地不停跺脚。

高跟鞋踩在青石瓦面上,发出不规律地咚咚声。

“又不是没见过,你慌什么?”

何闫嚣张桀骜的红发早就换成了黑发,难得显得稳重,却因为翻白眼的动作,一朝回到解放前。

“你住这,天天见迟先生,当然不慌了。我都快一年没看到他了。”

“得得得,我的错,大小姐,我去楼上拿文件,你呢,去跟迟清和寒暄,咱半个小时,速战速决,OK?”

“OK!”

祝好比了个手势,深呼一口气,挺直腰板,佯装镇定地跟着何闫的脚步往花房走去。

“喏,人就在那,你自己过去,我先走了。”

带完路,何闫就离开了,徒留祝好一个人呆愣愣地伫立在原地。

春日里的花,开得最是烂漫绚丽,每一朵都值得驻足。

可在祝好眼里,花田再盛大明媚,也比不上中央那抹月白色的身影。

迟先生就这样站在春色里,惊艳到连路过的风都忍不住为他停留,携起片片粉白的花瓣,轻飘飘地落在他身上,似装点,似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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