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用选?”

常守看着李云龙一脸愁容的样子,“都这么大的人了,当然是两把枪都留下了!”

“那不行啊,小常,你不知道。”

李云龙向常守解释了他的烦恼。

最近部队一直在招兵买马,人员充裕。

趁这个机会,李云龙提拔了一批在战斗中表现出色的干部及战士。

他准备像以前作战时学到的那样,成立一支小规模的手枪队。

李云龙做这个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老早就发现,在近战肉搏战中,驳壳枪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同时,在和地方游击队的战士们接触后,他发现,游击队会将驳壳枪的准星锯掉,以便更快的拔出枪来。

既然如此,他觉得,自己可以成立一支小部队,每人除了配备冷兵器外,还配备有能快速拔枪的驳壳枪。

在近战时,这支部队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但是独立团的驳壳枪数量不够,他也是搜集了好一番,甚至算上自己的驳壳枪,才凑齐了手枪队需要的数量。

可这又要让他李云龙贡献出自己的驳壳枪。看着陪伴自己多年的老家伙,他有些舍不得。

“团长,你就老老实实的把驳壳枪拿出来吧!”

常守拿起桌上楚云飞赠送给李云龙的勃朗宁,有些羡慕的说道:“这才是好枪,你别看它小巧,我想要都找不到地方要去!”

“那我送给你?”

“!”

常守心中猛地跳了一下,他扭过头,看着笑吟吟的李云龙。

这老小子肯定是在开玩笑,常守从他的眼里看不出哪怕一丁点的认真。

“别拿我开玩笑了,团长。”

放下勃朗宁,他认真的对李云龙说:“说起来,咱们团如果在以后能缴获到枪油,你一定要给我留点。”

“放心吧,真搞到那东西,我肯定紧着你们特等射手优先分配。”

没要到枪油,常守也就没有在团部多呆着。

他又回到炮兵连,顺便看望之前受伤的战士。

这名战士名叫李多宝,他还有個哥哥在772团。

李多宝是炮兵排扩充为连时来到炮兵连的,之前是三营的一名新兵。

“多宝,恢复的怎么样了?”

“还好,连长,我已经能下地走路了!”

在之前的战斗中,一颗子弹打中了李多宝的小腿。

可能是伤到了筋腱,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下地走路,直到最近,他才能在拐杖的帮助下,一瘸一拐的走几步。

常守看到李多宝这样,有些为他惋惜。

这名战士很可能无法再回到战场了。

在战争年代,有很多受伤致残的战士。他们有的能留在炊事班或者后方的后勤单位帮忙,而有的,就只能光荣退伍,离开部队。

李多宝大概率会离开部队。他是晋省本地人,能回家乡参加地方的工作,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多宝,对于以后,你有什么想法?”

“我不知道,我也没想这么多。”

李多宝的神情有些暗淡,“我们家哥三个,大哥和我都参了军,小弟年纪还小部队没收。”

“也许回家陪着老娘、照看小弟,也是不错的生活。”

“......”

常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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