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后,他当上公司总裁才意识到,小苏锦当年教他的都是些什么恐怖的知识!
而现在,萧笙回去之后,拿着纸笔和苏锦在小桌子上,还在跟着苏锦学电路呢。
他看着那复杂的路线,再一次不确定的问道:“这真的是你白天在幼儿园里学的吗?”
苏锦点头,十分肯定的说:“嗯。”
自从那些小朋友以为苏锦是什么公司高层的孩子以来,苏锦一直以为他的家世很快就会被揭穿。
但奇迹般的,从小班到大班的幼儿园,所有小朋友都深信不疑。
甚至从幼儿园开始,就有很多小朋友喜欢粘着他玩,给他送各种零食和小玩具。
苏锦都拒绝了,继续拿着他的小刀削铅笔。
在这个班级所有人都用自动削笔刀的时候,他凝着碎冰般眼眸,白皙的手指在窗前阳光下削笔削的样子,总是让人以为他在做什么优雅的事情。
就连孔广都为此,专门买了小刀,上课和他一起削。
其他小朋友还以为这是什么潮流呢,第二天就不少小朋友带小刀过来了。
苏锦:“…”
总是,苏锦不但顺利毕业,并且以优异的成绩升到了小学。
不幸中的万幸是,从小学开始,孔广就被送去了私立学校,而苏锦上的是公立,便在这所学校没有见到过孔广了。
他在小学期间,容貌再次展开。
清冷的气质站在人群中一眼便能看到,在这些底层的普通孩子面前,他就好似某个高层的私生子一般,突兀的闯入所有人眼帘,又被学校不少人崇拜着。
每天苏锦都能在他抽屉里发现情书,能听到那些人对他身世的猜测。
即使有人说他放学看到苏锦坐着自行车回家的,也立刻有人反驳,说她看见苏锦是从私家车上下来的。
苏锦从不理会那些追求者和传闻,只在每次放学期间,坐着萧笙来接他的自行车回家。
有一次萧笙听到了,便更努力送外卖。
甚至觉得他一个人送外卖赚钱太慢,于是找了当地其他几个流浪儿,请到家里吃了顿拌凉菜。
然后六个人在一起,由萧笙带头接单,其他五个人送。
原本配送费五毛涨到六毛,一毛给萧笙,其他五毛给另外五个流浪儿。
虽然涨价了,但是六毛钱还是有很多商家愿意干。
干了一段时间之后,萧笙的名声打出去了,居然有越来越多的流浪儿找上门来,在那两百块钱的出租屋里面,几个少年聚在一起,四个人吃着一份拌凉菜,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就只剩下最后一根青菜了。
谁都不好意思动最后一根,让来让去还是让萧笙给吃了。
毕竟现在萧笙就是老大嘛,说出去是给他干事的,那些商家都会愿意给单子。
至于坐在一边学习的苏锦,当他转过身用那双清澈的碎冰眼眸看过来时。
几乎没有人不会呆愣片刻,在这样廉价的出租屋里出现一个仿佛月华般的人,所有人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甚至还有人,明明不缺那么点钱,但为了多看苏锦两眼,有空也会专门跑几单生意的。
自从有了不少人加入以后,萧笙每天赚的钱就多起来了,每天都能带着人做个六七百单。
他也能拿到六七十块钱,周六周日还能拿个一百多。
拿到那些钱他也不会乱花,全部攒起来。
在苏锦三年级的时候,买了一辆二手四驱车,花了三万块钱。
又去带着几个人提着桶在外面洗干净,买新车的第二天便载着苏锦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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