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还是兄弟闺蜜互艾特,今天对方出事就立马取关。

昨天还抱着粗腿求给资源,今天为撇清关系发律师函。

比比皆是。

能在被人踩的时候,站出来帮你说话的,少之又少。

特别是林枫这种重量级的顶流,有时候他一个态度,其他人就不敢吭声。

当然,当下社会,这种承诺听听就好。

不过林枫能说出这番话,还是当着许立和罗小松的面,也算是诚意十足。

也不知道到底什么事值得他给出这么大的承诺。

“那个,春风老弟,你不是写歌很厉害吗,看看能不能专门帮我写首歌。”林枫说道。

“哈哈,林枫,你都五十多了还不死心?还在做歌手梦呢?”许立也打趣道。

原来,林枫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就凭几部动作电影成名。

成名后他才敢开始追求自己的暗恋对象——一名家喻户晓的女歌手,绝对的歌坛天后。

只可惜,那名天后婉拒了他。

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她希望另一半能与她有共同语言。

也就是会唱歌。

但是,林枫最大的缺点就是嗓音不好听。

所以他打小就没唱过歌。

哪怕在学校念书时,全班都上的合唱节目,老师也会把他排除在外。

怕他一开嗓影响其余人发挥。

不过,他对天后的爱是执着的。

不,也或许那不是爱。

只是爱而不得之后堵在心里的一口气。

总之,他从此就开始学唱歌。

并且那两年像为此入了魔似的,电影也不演了,四处找音乐老师。

并发誓要出一张个人专辑,成为与天后有共同语言的歌手。

后来,圈内的知名音乐人几乎都被他找遍了,却一首歌都没发过。

因为他一开嗓,人家就皱起眉头。

然后笑着对他说自己能力有限,另请高明。

包括罗小松,也无能为力。

另请高明?

比你罗小松还高明的,我上哪去请?

三十年过去,那名天后已经因病去世。

但林枫依旧一歌未发。

这事已经成为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

不过他也知道这根刺应该是没希望被拔掉了,因为他已经对唱歌不抱希望。

此时被了解他的罗小松提起,他希望的小火星又从死灰里被扒拉出来。

“林枫大哥,那你先唱两句试试,我看看你适合什么风格的。”李春风说道。

写歌,倒是没问题。

反正脑袋里就是歌多。

不过也得先听听他的嗓音,万一真没救......那也就真没救。

毕竟罗小松都无能为力。

“这......”林枫左右看了下,有点犹豫。

“没事,你就唱吧,我们捂上耳朵。”许立哈哈笑道。

并真的作势把耳朵捂上。

或许是老友的这个动作刺激到了他,林枫一撸袖子站了起来:“哼!唱就唱!”

“你挽着我的手,

走在小路上......”

林枫或许是真的对那位天后念念不忘。

他唱的是天后的一首经典情歌。

只不过,经他嗓子唱出来......原本柔情蜜意的林荫小道,似乎充满狼的嚎叫!

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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