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枫一鼓作气跑到了另一条街上,逛了一圈发现并没有录音室,没办法,张枫只好打车朝市中心而去。

姑苏虽然现在还是个二线城市,但是各项娱乐业还是十分发达的。

在市中心逛了一圈,很快张枫便找到了一家专业的录音室。

迈步进去,主动跟老板说打算出一首歌。

当老板让张枫清唱的时候张枫没有犹豫,直接唱出了《奔跑》这首歌。

那老板听张枫唱完,评价道:歌词普通,旋律简单......没有太多爆火的潜质。

最后贬低了一大堆,这老板朝张枫竖起五根手指。

“五百,这歌我要了。”

张枫顿时起身拿起一旁的吉他就走。

真是好家伙了。

一开口就是五百。

这是真把自己当成没见过世面的学生了呗。

第二家,似乎是姑苏最大的音乐公司。

最后出来,张枫嘀咕,“还真是大公司,一个保安就把老子打发走了。”

“我是来卖歌的。”

一听这话,保安顿时乐了。

“兄弟,少来这一套。”

“没用,知道不。”

“每天到这发疯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了。”

“每个都说自己创作了一首好歌,最后扔进湖里,连一点水花都没打起来。”

这保安不耐烦的挥挥手。

“走走走,快走,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张枫一看这保安不耐烦的态度,没有一点留念,转身就走。

这种狗眼看人低的公司,就算最后看上了张枫也不会跟对方合作。

在市中心继续逛了一会,就在张枫想要放弃的时候,发现了一家小型的音乐工作室。

这家店不大,乱七八糟的摆满了各种乐器。

吧台上坐着一位留着满头长发的青年。

听见店里进人,那青年连头都没抬继续摆弄手里的吉他。

“想学什么乐器。”

“还是要买什么乐器。”

张枫见青年的态度倒也没啥情绪,因为他知道,玩音乐的大部分都这样,他们管这叫做逼格。

“我是来卖歌的。”

青年这才抬头看了一眼张枫,但也没有多少意外,只是淡淡的问了一句。

“自己写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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