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学习雅思,练习背单词,创办自己的画意琴韵工作室,凭着我对音乐的热爱,教学生钢琴,古筝。自己学开车。一路开挂,在北大学习EMBA,考取了高级投资顾问和美国人社部认证的国际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启了资本运作的工作以后出国到欧洲东南亚,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一边旅游。到了瑞士以后,我发现,人生真的很短暂,如果不是因祸得福,我现在也不会这么自由自在。
所以,回头想想,要成功,先发疯,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这是一个逆袭的故事,有点像垫底辣妹那味道。
我曾经也一个人大晚上的跑过黄花园大桥,我一边跑一边想,谁也阻拦不了我要一口气跑到桥对面去的愿望,因为我是绝不可能站在桥中间跳下去的。
因此,我就练就了晨跑加夜跑的习惯。曾经,一位重庆理工大学的外教还和我一起用全英文一边跑一边用英文交流,我当时脑子里面想,难道我真的可以和美国人全英文交流了嘛。感觉自己的英文水平又突飞猛涨了不少。但是就像我这样,高考英语笔试只有60多分的人来说,背单词确实要我的命呀。
说到学英语,我是小学三年级学会了26个英文字母,就再也没有背过什么英文单词了,更别说什么语法,和听读。
其实,我特别喜欢我们的小学英语老师,因为她长得漂亮还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较高的英文水平。所以,一开始学英文我特别喜欢。到现在我都记得她说唱rapABC字母歌。相信在座的各位都记得。
但我不一样了,做了电休克,就像计算机内存被物理清空了一样,脑子里不带一个单词,于是,我开始了艰难的口语学习。
我的第一个留学生朋友,兼英语口语老师,就是和我同校的一个瑞士籍非洲人,为什么说是非洲人呢,因为她的祖籍在肯尼亚,父母移民到了欧洲,后来定居瑞士。又一次,她和我一起上完课,在逛街的时候,发现有一个摆地摊的老太婆,然后她指着一双全是香奈儿的logo的雪地靴告诉我,这双鞋不错,叫我买了它,于是我问那个老婆婆这双鞋多少钱,它回答说,10块钱,我想问,这么便宜卖吗,是不是真的,她告诉我说,这个鞋好,买了吧。我说,不会吧,我和你在一起逛街,真是捡趴活呀,十块钱买了一个香奈儿的雪地靴,她可是真有眼光,难怪非洲裔的女人,除了牙白,就是眼球的白眼仁,还放着光的。说到这里,我还真有点怀念我这个非洲血统的瑞士朋友。
我的第二个留学生朋友呢,是一个来自印度警察家庭的医学院的留学生,你知道,印度人说英语都是带有印度独有的口音的。我反正用英语和他交流的时候,他总是noting,no problem.感觉我一说英语就很焦虑的样子。
我的英语确实不太好,但我就是胆子大,敢说,要不然,怎么可能站在大家面前讲脱口秀呢。这个我是深有体会.以前,就在解放碑的英利国际,我在哪里兼职教钢琴古筝,有一个外国友人过来问古筝。我就用英语介绍了一番,然后,就演示了一段渔舟唱晚。他听了以后说,好神奇的乐器。想必大家都知道什么叫高山流水遇知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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