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个小家伙走向了她,怀里,是一大捧漂亮的红玫瑰,那花自然是清亮而娇美的,尤其是在如此的清晨下,虽然那花美的颇不真实,但又无疑是真的。
就是那种下午四五点就会尽数枯萎的花。
如果不放进装有清水的花瓶里去呵护,或许会更早。
她自然是买了,她怎么会不买呢?不仅是一枝是好几枝,虽然她根本不喜欢玫瑰,但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一个天生会怜爱小孩子的人。
或许就是因为我的从前太像小孩子,才会那样得到一份本该不属于我的怜爱吧?
那个小家伙自然也跑向了我,小孩子的央求大多是麻烦的,更何况像这样的小孩子,大多都受过家里人足够专业的训练,我没那么多时间,于是象征性的买了一枝。
我把玫瑰置于阳光下,阳光把花瓣的纹路照的清晰,花瓣上大多有浅浅的阴影,那是卖玫瑰的人喷的水,大抵也是为了呵护玫瑰而做的吧。
我在想,临走前,我是否要把这支玫瑰拿给她。
再次回望那背影,那几枝花摆在她的右手边,同那条漂亮的纱质白裙,大概有40厘米的距离。
那些花帮她占据了整个座位,不动那些花,便没有人能坐到她的身边。
似乎公园的座椅那么宽绰。
风轻轻扬起她的发梢,可我其实什么也看不到,她的侧脸并没有因为这风而变得明了。
公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散步的老人,遛狗的小孩,还有拿着手机或单反四处寻觅的形形色色的人。
这些人还在增多。
忽然,一种不幸涌上心头。
我仍然那么思念与眷恋着她。
得出这个结论的我必然会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自处,可是那不幸如此真切,无不彰显着我的脆弱。
于是,我笑了,为自己的没出息感到无奈。
眷恋仍旧在。
不过,仅此而已。
就像是摘下餐巾,擦完嘴后,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再伸手去拿刀叉,都是不礼貌的。
虽然,颇为难堪的我们,根本没有所谓的礼仪可言。
但从前的我们也是陪伴过彼此在夕阳下的老街,一步步挨向天明的,我们是互相存在的印证,也必然留下了别样的钢印,像是荔枝、青蜂、棕榈糖——什么都好。
而这一切,本早就该结束的。
所以它结束了吗?
它真的结束了吗?
如果还没有结束,那最后的最后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去结束呢?
她站了起来,把花揽在怀里,我把再见说了一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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