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的匕首插在那人的脖子上,嗜血的言灵吸干了那人的血液,到死他的眼中还带着愤怒、仇恨,唯独没有恐惧。

因为他没有想到路鸣泽敢在这里杀他,他低估了路鸣泽心里的怒火。

应该是所有人都没想到路鸣泽会这么果决,汉高的枪慢了一拍,昂热的时间零成功拦下了那颗炼金子弹。

剩下的十二人惊恐的张开黄金瞳,又被困在时间里。

路明非一脸的崇拜,还没来得及惊恐。

整个房间里唯一还能动的就是昂热,他用折刀斩飞那颗炼金子弹,看着路鸣泽带着杀意的眼睛叹息一声,随后拉着他和路明非退到了门框的位置,七宗罪提在手里,他站在两人的前面。

啪~

子弹击中房顶,展开的龙威撑爆了所有的玻璃。

“昂热!”汉高举着左轮,两把,十一颗子弹,但他不敢再开枪了。

昂热斜站着,脸上没了之前的不着调,尽量悲痛的说,“发生这种事情,我也很抱歉,我愿意补偿,但泰勒家的说得对,‘别为死人开价太高’,我是个穷鬼,和你们可没法比。”

“把凶手交出来!”以后年轻人说。

随后,那些年轻人,异口同声,义愤填膺。

路鸣泽活动着手腕,排除汉高,他有信心在五分钟之内将这群没见过血的高级种马全部割喉,第一次使用吸血鬼之触的感觉好极了,像是打了肾上腺素。

“老师,除了那对左轮,我都可以解决。”

路鸣泽的话像是一颗鱼雷爆炸在众人的脑子里,什么意思?感情你还没杀够是吗?当我们是什么!

“你可闭嘴吧。”昂热头疼的想要扶额,可惜他两只手都占着,有些不好意思的对汉高说,“童言无忌,他还是个孩子。”

“他杀了玛尔斯。”汉高生气的快要控制不住扣动扳机的手了,“他还想杀了我们所有人。”

“这是个误会。”昂热挑眉说道,“小孩子嘛,不懂事,是冲动了一点。”

“但你可以阻止的!”汉高怒喊道,“你能挡下我的子弹,难道就不能拦住你的学生出手吗?昂热,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昂热用折刀蹭了一下脸颊说,“不能,因为这是他的选择,如果我是他这个年纪,不,我但凡还年轻十岁,玛尔斯都没有机会在我面前犬吠那么久。

他关于历史的演讲很精彩,是啊,伟大的人物不会在乎某些人的死去,因为他们的视野更广阔。

我年轻时在圣三一学院读书,老师也说掌握权力的人要站在更高的地方去看历史,就像站在山上俯瞰一场战争。

那些人像蚂蚁一样互相践踏着死去,但你不会感觉到疼痛,因为他们离你太远。

你们可以做到,因为你们生来就在山巅,可我不行。

我的位置不在山巅上,我一直都在山脚下的战场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在我周围死去,他们的疼痛围绕着我,我看见他们的脸、他们的血、他们断裂的身体、每一张脸都是我熟悉的,都是我的同伴。

必然性?你能跟一个杀红眼的人讲历史的车轮么?汉高。”

“不能。”汉高说。

昂热平淡的说,“所以他该死,我刚才的话依旧有效,我可以给你们补偿,但别太过分,或者说,你想在这里开战。”

昂热的目光环视过所有人,他就像一头巡视自己领地的狮子王,平静的挑选着今天的晚餐。

年轻人们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他们不是路鸣泽想象中的高级种马,能坐在今天这个位置上并非仅仅因为他们的血统,更多的其实是他们的能力远超家族同龄人。

中国有句古话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指的就是他们这种人,他们有能力,还很强,但正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所以他们惜命。

汉高已经很多年不曾感受过今天这种必须将愤怒克制的情绪,他老了,老的快要死了,而昂热还强壮的像一个少年,他没有信心杀死昂热,他现在的身份也不允许他冒险。

“你走吧,我很后悔今天和你的见面。”

“本不该这样的。”昂热将剑匣交给路鸣泽,招手让他们先走,“我仅代表我个人欢迎你们的加入,只要你们的枪口是对着龙类的,那我们就是最亲密的伙伴,不论你是否在我背后打过冷枪,还是你们的年轻人在今天流了血。”

路鸣泽有些可惜的接过剑匣,让路明非先出门,然后他才走了出去。

汉高没有说话,现在他一个字都不想和昂热说,他怕自己忍不住将炼金子弹倾泻到他的脸上。

“再见。”昂热挑了一下眉。

房间里只剩下汉高和十一个余恐未消的年轻人,汉高坐回座椅,两把炼金左轮丢在桌上,老师送给他的这一对枪的名字是‘德州拂晓’。

“不要想着报仇,这件事到此为止。”汉高像是老了十岁。

“就这么算了?”一个年轻人打破沉默。

“当然不会,通知所有家族,停止一切和秘党的合作。”汉高冷漠的看着他,“弗罗斯特应该很乐意抓住这个机会,昂热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太好过,我只希望弗罗斯特能更加努力些,到时候我们再伸出援手....就能挽回马尔斯的损失了。”

所有的东西都有标价,这是马尔斯说的,但他算掉了自己。

“出来吧,他走了。”汉高喊了一声,隐藏再墙壁上的红色小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人。

银灰色的西装、闪亮的皮鞋和玫瑰金的腕表,这一身的奢华和他健硕的身体搭配得恰到好处。

年轻人们不约而同地盯着他的双脚看,他的步伐坚定而落步轻柔,带着极强的韵律感。

这是一个自信又张扬的男人,让这些年轻人都自愧不如,除了他的....脸。

他们根本没看到男人的脸,因为他的头套在一个肯德基的纸袋里,他的手里还拿着没吃完的薯条,鲜红的番茄酱让他们有些反胃。

薯条递进他抠出来的嘴洞,上面两个窟窿露出一双哈士奇一样的眼睛,明亮又清澈。

“午安,各位。”

他毫无波澜的坐在昂热的那张座椅上,对右手那具被吸干的尸体视若无睹。

汉高扶着额头说,“下次你能体面点来见我吗?”

“Prada的订制西装,Hermes的皮鞋,Zenith的手表。”客人耸耸肩,“你还想怎样?”

“我说的是你头上的那个东西!”汉高本不想发火的,可今天的事情太糟心了,而对面这个家伙对他的心灵攻击也到了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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