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九,今天说什么我都要砍了他!”大D的脸色铁青,拳头紧握,声音里透着杀意,“明明说好是同盟,结果他趁我钓鱼的时候偷袭,真是不讲武德!”

“兵不厌诈啊,大D,”乐哥不慌不忙地喝了口茶,笑得淡然,“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输了就得认。阿九,你曾经也是社团里的人,这事儿你评评理吧。”

茶餐厅里,三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着,气氛凝重。夹在中间的男人,他穿着一身花衬衫,戴着副墨镜,衬衫中间露出来的纹身隐隐约约能看是一幅老虎下山图,双臂布满纹身,密密麻麻的仿佛是某首诗句,一边默不作声地吃着碗里的豆腐火腩饭,一边听着两人的争执,眉头都没皱一下。

他叫金九,曾经是香港洪兴社团里的一位双花红棍。洪兴是香港数一数二的老牌社团,与之一样响名的还有一些类似的帮派,职位也是从小到大:四九行、蓝灯笼、草鞋、红棍、白纸扇,个个名头响亮。

而红棍,正是社团内公认的顶级打手,至于双花红棍,只有在两个敌对社团间打出名号,被双方一致认可让两个社团都服气的才能称作双花红棍。获得此称号的人一般亦会在双肩纹上两朵莲花彰显自己的名气

桌上的男人把手中的饭吃完后,抹了抹嘴,抬头说道:“行了行了,你们好歹也是大佬级别的人物,名号响当当的。大D哥,你也是出来混的,混了这么多年,被人偷袭了就认栽吧。你混了这么久,总不至于还奢望能安享晚年、子孙满堂吧?下次投胎谈判记得戴头盔就是了。”

他扫了一眼对面的乐哥,继续说:“况且你看乐哥,刚当上坐馆没多久,就被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捅了下来,现在不也陪着你坐在这儿?消消气,消消气。死了,生前的恩怨就该一笔勾销了。”

大D哥听完,猛地站了起来,怒目圆瞪:“阿九,不要给脸不要脸!我好歹也是铜锣湾的话事人,你一个区区红棍,用什么语气跟我说话?”

金九不慌不忙地喝了口奶茶,斜眼瞥了大D一眼,淡淡道:“生前你们怎么打怎么吵,我管不了。可死了之后,要是你们还敢乱来,别怪我让你们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我话说完了,两位大哥,谁赞成,谁反对。”

话音刚落,他突然挥出一拳,直冲大D哥的头顶。大D的头瞬间化为一团灰尘,但片刻之后又恢复原状。他脸色铁青,气势瞬间弱了几分,只能咬牙坐了下来。

“好了,两位大佬,今天我请客,也算是为你们践行了。你们都下到来了,就好好呆着等着投胎吧。”金九淡然道。

大D哥依然愤愤不平:“不是吧,阿九!我们以前出来吃饭,少说也是天九翅、九头鲍、石斑鱼样样齐。今天你请我们吃的是什么?公仔面、碟头饭,连肠蛋午餐肉都没有一个!”

金九无奈道:“两位大佬,你们人都死了,就算我摆满了鱼翅、鲍鱼,最后吃的还不是我?意思意思就够了。来,今天我以奶茶代酒,敬两位一杯。”

说罢,金九端起奶茶,仰头一饮而尽。

而旁边坐着的人看着眼前的桌子上,那位男子一会自言自语,一会又朝空气挥拳,一会又站起来把奶茶一饮而尽。活生生一个神经病一般

金九喝完奶茶后,起身走到前台,懒洋洋地对老板说道:“肥叔,记账先啊,月底一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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