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来岁,是个老单身汉。

“早啊,余掌柜。”明是非点头回应。

余庆笑道:“明药师,昨天我店里新进了几匹棉布,分量轻,但穿起来暖和极了,你这衣服都旧到发黄了,来买块布做件新袄子吧。”

“我认识个老练的裁缝,便宜活好,我给你介绍过去,可以打六折呢。”

明是非瞧了眼自己的旧衣服,一件长棉袄,确实磨损的有些严重,到处都是毛边和线头,有地方还破了洞,露出里面的脏棉花来。

但他还是笑道:“不用了,衣服虽然褪了色,可是还能穿啊,何必买新的呢。”

余庆笑着摇头:“我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年轻人,不喝酒,不逛窑子,甚至馆子都少下,整天就是给人看病配药,铁了心挣钱。”

“但凡有人想挣你的钱,比登天还难。”

“咱们当了一年邻居,你可是一次生意都没照顾过我啊。”

“你这一身旧袄子也该换换了。”

明是非笑道:“算了吧,那种快活日子不是我这种穷人过的。”

“你别看他们现在风流潇洒,等过了四十岁,没家没业就知道苦了。”

“我不去想这些享受的事情,我就听我爹娘的,省吃俭用,凑钱买房,娶个老婆,生个儿子。”

“我啊,没什么远大的抱负,也不敢有什么抱负。”

“一日三餐,安安稳稳把这辈子过完就够了。”

“我娘常说,平凡是福啊。”

余庆叹道:“倒是难得,像你这么踏实的人现在可不多了。”

“早十年我要是跟你一样省吃俭用,现在两套房子的钱都存出来了,何苦租别人的铺子做生意,每个月白白给别人挣钱呢。”

“老子要是有钱,也他妈买一排房子租出去,到时候,每天什么事不做,照样比谁挣的都多。”

“打牌逛街,玩嫩姐儿听小脏曲儿,那日子多痛快啊。”

明是非笑道:“得了吧,我们这种穷人出身没有那种清闲命,还是老老实实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吧。”

······

······

二人正闲聊。

忽然“铛铛铛铛”,一阵剧烈的锣声急促地响了起来。

街上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朝锣声方向看过去。

几个被吵醒的一脸愤怒推开窗户,刚要骂人。

可发现敲锣的是捕快胡威,只能硬生生把脏话憋了回去。

胡威的哥哥胡甲,是安平县的总捕头。

捕快只是小吏一个,但对平头百姓而言,已经是高高在上不敢冒犯了。

更何况他还有个当总捕头的亲哥哥呢。

胡威挎着刀,敲着锣,急匆匆跑着,一边敲锣一边大喊;

“所有人都听着!今天下午未时三刻,都给我到县衙门口集合!谁都不准缺席!”

“今天下午,青铜神官吴至诚大人要来咱们县了!”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

青铜神官要来安平这个小县城?

真的假的?

那可是神啊!

虽然只是最低阶的神官,但也是神啊!

高远不可及的神。

今天居然要降临这座偏远的小镇子了?

众人眼睛一亮,脸上都露出兴奋的神情,感到前所未有的激昂。

活一辈子,只是听说过神,还从没见过神的样子呢。

今天下午就能见到了?

几个老头儿老太太一想到这儿,激动地差点儿晕过去。

甚至有人直接跪了下来,对着空荡荡的上天参拜:

“伟大荣耀,至高无上的炽仙尊啊!我愿一生一世作为您忠实的仆人!”

余庆好奇,高声问道:“胡捕头,神官来我们这小县城,是有什么事吗?”

“总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来吧。”

胡威道:“这当然了,神官大人日理万机,来安平县肯定是有要事。”

“我听老爷说,今天来安平县,好像是要当众处决一个犯人。”

“当众杀头!以儆效尤!”

杀头?

明是非心脏一颤,莫名恐惧起来。

这偏远的小县城,当众杀头的事可从来没出现过。

明晃晃的大刀片子,喷一口烈酒,瞧准了肉乎乎的后颈子,一刀砍下去!

“咔嚓!”

嘶~~

一想到那场面,明是非自己的后脖子也瞬间凉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冷颤。

不自主地伸手往后摸了摸。

其余人也纷纷露出惊骇的神情。

恐惧迅速蔓延开来。

余庆问:“当众杀头啊?那个家伙犯什么罪了,受这么大的刑。”

胡威一声冷笑:“还能是什么罪呢,值得神官大人亲自动手的,无非就是三个字——”

“不信神!”

听到不信神这三个字,几乎没有思考,所有人异口同声地唾弃起来,露出凶恶的表情: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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