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阴暗的小巷子里。

“把你钱都交出来!臭小子!”

一个正在做符合刻板印象的黑皮哥们正拿着匕首指着个黄皮青年。

“白天也出来打劫,要不要这么敬业啊?”

黄皮青年俏皮的吐槽了一下。便卸下了自己的书包开始往外掏东西。

“shut the法克 up!我没钱才出来打劫,不打劫哪来的钱!”

这位劫匪可能是因为青年亚洲人人畜无害的样子,被人吐槽也并不生气,只是回呛了几句,用刀示意黄皮青年动作利索点。

黄皮青年掏着掏着,忽然拿着肩带把书包拍了过来,“吃老子板砖!”

因为上班猝死不小心穿越成为哥谭市市民,当然知道这里多危险,书包里带上几块板砖也很合理吧。

黑人还没反应过来,脑袋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一记暴击。可能因为他是个新手,打劫经验明显不足,吃到暴击后踉踉跄跄,即将倒地。

“好机会!”

青年乘胜追击,乱披风书包法放肆使出,把黑人匕首打下后一脚踢飞,打的那黑人摇摇欲坠,体无完肤为止。

“下次打劫,记得戴头盔。”

在黑人丧失战斗能力后,青年不忘补上一句,然后便利索的搜集战利品。

“谢,比老子还穷!”把黑人共计三美元的家当拿走后,青年便潇洒的离开小巷,再次开启打野之旅。

青年名叫斯蒂芬王,是一名功夫爱好者。前世是一名普通上班族,只因公司过度压榨,燃尽在工位上。

这一世转到dc世界,觉醒了“有功夫!无懦夫!”天分,可以从日常生活中汲取灵感,将它变成酷酷的功夫,也方便dc多塑造一份华人角色,方便编剧们恰烂钱。

刚刚使用的便是他从小在玛莎孤儿院领悟的乱披风砖发,刚开始只能用板砖吓走孤儿恶霸,现在已经改良到可以打翻劫匪了。

“斯蒂芬!你又在打架,好好读书好不好!”刚出小巷没多久,斯蒂芬就听到自己的老朋友布鲁斯的声音。

没错,他就是未来的黑暗骑士,哥谭之子,人类最强意志,韦恩集团的掌舵者,蝙蝠家族的领导者,正义联盟的大脑,世界最佳侦探,百特曼。

可是现在,他只是一个被托马斯韦恩,玛莎韦恩保护着的少爷。

“烦啊,不要再来打扰我好不好!”斯蒂芬王不耐烦的打断老友的控诉。

“我才只说几句你就说我烦!”布鲁斯的声音逐渐高昂,“你不是想拿玛莎资助的助学金吗,不好好学习怎么行。”

现在斯蒂芬王在哥谭中学上学,虽然前世只读了个臭一本,但开卷的功力尚且还在,在学校也算前列。不过哥谭开挂的太多,也甩不开别人。

“安心呢。书,我要看!武,我也要练!这样才称得上健全!”斯蒂芬王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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