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庭退伍后,虽然马啸在军庭中还有着足够的威信,以及人脉。

但毕竟人已经脱离军庭,选择了从商,那住的位置自然也要发生一些变化

再经过多方考虑后,马啸最终还是从军庭附近的地区搬到了与其媲美的荒凉郊区。

准确来说,这里并不算郊区,而是郊区中的郊区,从偏僻程度上来看,甚至比军庭还要更胜一筹,距离繁华区还要更远一些。

别看别墅的表面在每年的保养下依旧亮丽如新,可实际上这座小庄园已经存在有些年头了。

满打满算,即今为止大概已经存在了将近20年之久,不算老,也不算新。

过度的繁华会迷乱双眼,迷乱内心的本质,也会让逐渐老化的大脑做出一些错误而又致命的决策。

这是林啸天告诉马啸的,也一直被后者铭记在心,时刻在脑海之中回味。

之所以选择这样偏僻的地方,一是低调二是可以让自己的身心都安静下来,褪去一些风尘气息。

所以即便马哲宇和马云舒是马啸最疼爱的孙子和孙女,也依旧在他的要求下住在这略显荒凉的郊区。

若是要问为什么不隐居山林?想来想去,终究还是放不下自己一手建立起的集团。

“我们……我们是……是现在要进去吗?有……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要……要告诉我的?”

“快……快说……”

结巴到极致的话语与几天前住酒店的尴尬情形一模一样,路馨梅实在是不想这般结巴,可这就完全就是一个死循环。

心里越慌,嘴上就越结巴,嘴上越结巴,心里就越慌,不断循环,完全没有一丝解决的办法。

紧张取代恼意,取代傲娇,显露在白皙的小脸上,路馨梅彻底慌了。

明明在车上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可真到了目的地的时候,心中的紧张已经呈现无法阻挡的攻势,瞬间占领的心尖。

要是见到家长的时候也这么结巴的,那自己还不如找个地方埋了算了,总不能全程一句话不吭吧。

“好啦,小灯泡来接应你了。”

马哲宇没有再去逗弄眼前的小鹿,也不敢再去逗弄了,这要是再逗弄几句,自己的安全难以保障,很大概率现在就当场殒命。

某个活泼的小丫头不知是从哪里冒了出来,步伐很轻,脚步很快。

扎着马尾小脑袋戴着一顶毛茸茸的帽子,随着动作不断摇晃。

小脸上的笑意更是看见路馨梅后怎么止都止不住:“嘻嘻,嫂子,我还以为你们还要晚点才来呢,你怎么还带礼物呀?”

软乎乎的小手摸了摸路馨梅手中拎的礼品,在经过一番仔细后,又一脸满意的点了点头。

但却没有顺势接过。

这是人家的心意,是要亲自拎到家里去的,自己当然不能拎了。

明明是开心的气氛,可站在一旁的马哲宇却一扫刚才的笑意,一脸严肃的摸了摸下巴。

这个小电灯泡,从头到尾,连一句打招呼的话语都没有,真是不讲一点礼貌,算是之前白疼她了。

“看不见你哥哥啊?”

“我哥哥?谁是我哥哥呀?”

“听某个人说,我是小电灯泡,那我哥哥不就是大电灯泡,那我爸爸不就是超大电灯泡,那我爷爷不就是超级大电灯泡?”

“你看我等下揍不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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