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羸弱。
想挣脱早跑了。
低头,含住,相濡以沫。
阚青紫的双唇有点冰,可能是因为刚刚哭过的原因,甜腻中带着苦涩,略微咸。
夏逍喜欢住在海边,空闲时会去赶海。
最喜欢抓龙骨舌鱼。
这类舌鱼质地柔软,软若无骨,皮肤细腻光滑,很不容易捕抓。
每一次接触,夏逍都必须使出十二分的力气。
可惜每次都是短暂的接触,便让龙骨舌鱼跑了。
不过夏逍越挫越勇,最后终于抱着龙骨舌鱼滚在了一起。
直到舌鱼精疲力尽,才心满意足的抱着足有八九十斤重的龙骨舌鱼回家。
“呼呼呼~”阚青紫重见天日,用力的深呼吸好几次,才从窒息感中活过来,忍不住拍打夏逍,笑骂道:“烦人,小坏蛋,就知道欺负我啊!”
“学姐,其实接吻的时候可以呼吸的。”夏逍欠欠的用大拇指抹掉阚青紫嘴角的口水,然后在对方惊愕的眼神中,放到自己嘴边,舔一舔。
“诶呀~羞死啦~羞死啦~”阚青紫双手捂住脸,双脚反复踩地,身子在夏逍的怀中扭啊扭。
「有空我要钻一次滚筒洗衣机,试一试是不是比现在更有感觉。」夏逍伸手比量一番,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保守了。
滚筒洗衣机桶内的凸起,根本比不上双子塔的壮丽。
“学姐,见你心情好,真好!”
“谢谢你小坏蛋,虽然你是小坏蛋,但却是我最喜欢的小坏蛋,也是唯一的小坏蛋。”阚青紫彻底豁出去了,东北大妞的豪爽在这一刻展现的淋漓尽致。
既然男生不表白,那么好,我表白行了吧。
现在,我需要你的答复。
见到阚青紫烈日灼人的眼神,没有了往日的柔和与迷恋,只有霸道与期盼。
如果是普通人,肯定会被这炽烈的爱情所感染。
脑袋一热,或者接受或者拒绝。
夏逍却不会,这样的事情他见多了。
最令人记忆深刻的一次是,为半麻患者做手术,手术做到一半,居然跟自己表白了。
这已经不是脑袋一热了。
这是脑袋麻了!
夏逍稳定情绪,这一刻不能乱,乱必有破绽。
“我喜~”夏逍刚刚吐出两字,便再次吻住了阚青紫的柔唇。
当然了,盖在脑袋上的衣服,又重新回到了它该去的地方。
黑暗中,阚青紫虽然没有听见全部话语,但已经脑补了后两个字
——欢你!
可其实呢,夏逍想说的是“我笑!”
只是他动作够快,把笑后面的嗷音堵在了嘴里。
倒不是夏逍玩心机。
而是不想替前身承担这份孽缘。
没错,夏逍已经想好了,不白亲阚青紫,对方不但能跟自己学习三年丰富的恋爱知识,从中懂得什么叫爱。
更能享受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
何乐而不为呢?
只要某天,阚青紫认识到,她喜欢的是现在的夏逍,而不是魂飞魄散的夏逍,那么现在的夏逍一定会接受这份表白。
郑重的对阚青紫说出三个字。
“我爱你!”
「希望能有这类机会吧!如果没有只能感叹天意如此。」阚青紫毕竟是自己喜欢过的女明星,夏逍打心眼里希望与对方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现在嘛~当然也很好
——很好吃
三月末的土地,渐渐松软,绿色的小草开始冒芽。
风儿拂过。
世界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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