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夜王·现在的索伦森伯爵没有做任何抵抗就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他温柔且谨慎地控制着力度,修长苍白的手放在小狐狸的肚子上轻轻摇晃。妥协道,“只在边境内转转好不好?我脱不开身。”他晃晃另一只手里的卷宗,“这边都是事。过几天会有一次正式的会面,到时候你再看狼族的化形好不好?”
“不好。”狐狸眯着眼仰躺着,“我现在就好无聊。”
特弗里没有再劝说,他没有强妖所难的习惯。血族与北山狼族的关系非常复杂,维护当前和平的难度完全可以用如履薄冰来形容。他没法派出大骑士去北山狼族的领地保护小狐狸。
那些暴躁的狼族只会毫不犹豫的击杀任何血族,甚至不计代价。还不如狐狸自己进去游玩一圈,狼族对佘山的态度要友善的多。
特弗里不想给狐狸讲大道理。
别问,问就是,试过,狐狸非常不爱听。一刻钟睡了两觉。
于是,特弗里用指尖利刃一般的短黑甲片划开了另一只手的手心,明明伤口很深,却只有一滴血珠流出,悬浮在空中。王的血液非常珍贵,有那么一瞬间,狐云感觉到了好几道贪婪的目光聚焦在那滴血上。
但是也只有一瞬间,理智回归了那些骑士的大脑。他们立刻恢复了状态,重新隐藏在无法被感知,无法被搜寻的状态中保护他们的王。
特弗里毫不在意,只是用秘法炼制了那滴血液,最终化作一只12珠的手串。
“去吧,遇到危险就召唤我。”他温和道,“带好它。不要摘下来。”
桂清小筑后院,狐云眼眸失神了一会儿,待他从回忆中脱离,却发现自己在无意识的抚摸着那串黑色珠子。他被康星追杀时,不是没动过捏碎一颗的想法。最终却没有下定那个决心——康星绝不是夜王之影的对手,如果召唤,康星就没有一点活路了。那时的狐狸想法简单的可怕,他只想先逃着,被抓住也没关系。大不了就是一死——他早就做好了与康星一同赴死的准备。死在康星手里,是狐狸早就料想到的结果。
这是他狐狸与狼的事,与特弗里无关。他举报了自己伴侣的罪,理应承受背叛伴侣的果。
“···漂亮,放光!···”小孩子眼睛亮晶晶道,“···我也有的!”,她把一只手伸进领子,取出一条朴素的白色细线,连带出一个莹绿色水滴状的石头。
狐云下意识跟随着她的动作,顺着白色细线,注意到了那块石头。瞳孔猛地一缩——那是!
妖印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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