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慕黎和陆延陵面对面看了半晌,互相不说话,两张紧绷的脸能看出相似的轮廓。

赵亭站在不远处,心神时刻留意二人。

七月的阳光很灿烂,蔚蓝色的天空漂浮几片白云,胡蝉在树荫里发疯地鸣叫。小院无甚美景,没及时清理的杂草丛倒是旺盛,一些红壳虫子不时从里面蹦跳出来,跳到了阴凉许多的廊道上,嗅闻不到熟悉的青草香,于是继续蹦跳,寻找回去的路。

它们从对视的一大一小中间跳过去,两人的目光如出一辙的被吸引,顺着红壳虫子蹦跳的路线瞄向草丛,直至虫子的身影没入草丛深处,而后再收回来、继续对视。

小的到底好奇心重一些,也少了点耐性,于是没忍住又撇过头去看草丛,看了一会儿再回头看大的,甚觉心满意足。

又一只红壳虫子从眼前跳过,陆延陵蓦地出手,一把抓住,再伸手给赵慕黎看:“它叫红娘,红背,背上有七个红点。”

赵慕黎不自觉压低声音,仅出气声:“啊,漂亮。阿父,认识?”

“嗯。”陆延陵抿紧唇,目光炯炯:“小少爷们喜欢,谁抓到最漂亮就能拿到赏金。而我,”骄傲地抬起下巴,不高不低,显现他自豪但不自大的心情。“一直是鳌头!”

“哗!”赵慕黎崇拜了。

陆延陵淡淡地瞥他一眼,“我教你怎么抓最漂亮的红娘。而且我还会粘知了,沾得又快又好,老爷夫人们嫌知了太吵,总要叫人去抓,而我一天能抓两百来只!我还会捉金龟子、逮麻雀、抓蝌蚪、斗蛐蛐儿……这些都是我的吃饭本领!有我在,没人斗得过!”

虽然听不懂,但赵慕黎觉得很厉害,捧场的连连‘哇’、‘哇’叫,拽住陆延陵的衣袖说:“阿父,教我。”

“你要拜我为师吗?”

“嗯!”赵慕黎期待地应声,过了会儿又很苦恼:“可是阿父,是阿父。师父,是师父。不要阿父,变成师父。”

陆延陵投以奇怪的一眼:“我教你时做你师父,不教你时还做你阿父就好了。”

赵慕黎摇头:“不要。”小心翼翼地靠过去,侧脸轻轻贴住陆延陵的胳膊,“不学了。”

薄薄的袖子遮不住人体的温度,手臂被贴住的地方传来温热,垂眸只见到小孩子的颅顶,隐约还能闻到淡淡的奶香味。发质乌黑柔软、皮肤白皙,脸颊红润,即便有些小毛病,也没有骄纵的脾气。

听熬药小童说,照顾小世孙虽然繁琐精细了些,但月钱、赏钱多,虽然小世孙不大爱说话、也不太爱理睬人,但做功课、吃饭和睡觉都不需要哄,到时间便乖乖做完,不叫人费心,只除了一定要戴他的小帽子,不论春夏秋冬、不论有多热。

侍女们都争相抢照顾小世孙的差事,可见赵亭把他教得很好。

“行吧。那我带你一块玩,不用拜师了。”

赵慕黎亮起双眼:“嗯。”

一大一小兴冲冲走出屋檐没几步,齐刷刷转身,跑回屋内眼巴巴望着赵亭。

赵亭修长的手指握着案卷,头也不抬:“干什么?”

陆延陵:“去挖藕!”

“!”赵慕黎瞪大眼:“逮麻雀。抓蝌蚪。捉金龟子,蛐蛐!”

陆延陵:“离这儿最近的十里荷坞是本地县衙的小妾的表兄弟种的,我经常去那儿偷挖藕,不管是烤藕、煮藕汤都很好吃。荷塘里有蝌蚪,岸边一排柳树有金龟子,经常有麻雀跑那儿偷抢莲子,所以去那儿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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