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看!”程胜不得已自己硬抗,他叉腰环视包围自己的人,“我的骨头很硬的,修炼过菊花宝典,刚才你们是不是感觉自己拳头很痛?当心骨折啊!算你们运气好遇到我。”

他从口袋里掏出钱,挨个走到他们身边将钱塞进每个人口袋里:“拿去看医生,晚了会分叉的。”

“哼!我们走!”那群人转身离开。

“杰哥,摆平了。”

谭文杰立即站起身:“我刚才鞋带突然开了。”

程胜翻了个白眼,你穿的是皮鞋,哪里有鞋带。

“apple呢?”

“刚才去卫生间她一直往我身上凑。”谭文杰弹了弹手中的钞票,“碰巧隔壁的老兄说让给他,这是给我的补偿。”

何止那位老兄给钱,apple在看见一摞钞票后走不动道,直接将谭文杰丢到一边,两人直接抱在一起挤进卫生间里,他被丢在一旁守门听声音。

“我靠,还能这样。”

“你呢?赚了不少吧。”

他看的清清楚楚,程胜塞钱的时候一双贼手将那群人的口袋摸了个遍。

“嘿嘿。”程胜得意的笑,今天这顿打挨得他好爽。

每天都挨揍,他要不了多久就能发财。

谭文杰说道:“那个apple根本就是歌厅舞女,不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你碰上骗子了。”

“不是吧。”

“当然是,骗子我看不错的。”谭文杰起身,“我先走了,记得结账。”

……

谭文杰下午去了一趟风水公司刷脸,发现张灵已经出差帮别人看风水。

在其他员工羡慕目光中原地下班。

老板都不管,他们也无话可说。

正好趁这个机会换个地方住,顺便有足够的空间给大公鸡刻上雷纹,成为新发电鸡。

打电话告诉张灵,她对此也觉得合适,因为她要出差去新加坡帮人看风水,不适合让谭文杰每天独守空房。

谭文杰租的房子在一栋民居的顶楼,旁边就是别墅。

天台归他,可以养鸡。

接下来几天时间谭文杰废寝忘食,除了必要的消息调查,出去扫荡一圈看能不能碰到鬼之外,只剩下给鸡纹身。

好像那天晚上他引天雷劈一栋大厦太嚣张导致附近妖魔鬼怪全都卷起尾巴做鬼,一时间社会风气变好了许多。

“叩叩”有人敲门。

“哪位?”

谭文杰起身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个穿着皮夹克的女人,长发披肩。

霞玉芳红中的玉。

脸太熟悉,标志性剧情人物,不管是哪里来的他都必须要接触一下。

“先生,你好。”她歉意点头打招呼,“我是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志愿者,听说你在楼上养鸡?”

“没错。”谭文杰点头,“我在租房之前已经和房东聊过了。”

他养的大公鸡所在之地,鬼邪辟易,比住庙里都灵。

说吵还比不过楼下每天早上天不亮就互砍的古惑仔,只他住的这几天,楼下就为医院提供了许多业绩,还能卖出好几辆轮椅。

有一位仁兄不慎被自宫,前列腺失控,世界上要买卫生巾或尿不湿的也要多一位。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连连摆手,“我最喜欢养小动物,听说附近也有人和我的爱好一样,所以我想来拜访,因为我养的鸡和鸭总是生病,而且还会消失。”

有没有可能是被别人抓走吃了。

“可以。”

谭文杰转身拿钥匙,天台是他的私人领地。

上楼梯时,她主动询问:“先生怎么称呼?”

“我姓谭。”

“谭先生,你可以叫我小南。”

楼顶养着的鸡有一半长了绒毛,还有一半干脆是秃的。

“它们怎么这样?”

“夏天褪毛。”

“我只听说过狗会褪毛。”她好奇问道,“难道是这个原因我养的鸡才会死。”

“可能是,你可以手动帮忙。”

小南:“……”

“谭先生,我不傻。”

“哈哈。”谭文杰随手弹了一枚金币进旁边的鱼缸。

旁边鱼缸里肚皮朝上的鲤鱼立即扑腾过来。

“啊,我还以为这条鲤鱼已经死了。”

“它只是吃撑了。”

谭文杰对鲤鱼表示强烈的鄙夷,每天有龙气喂养,别的妖怪做梦都要笑醒,这家伙竟然摆烂。

可他没有妖怪修炼的方法,也没打算让鲤鱼变成妖怪,随缘养着吧,反正那几十枚金币也不是多珍贵。

小南走了一圈,只觉得这个天台非常奇怪。

公鸡不怕人,但要么是秃的要么是半秃。

鲤鱼像死了一样肚皮朝上,可看大小一定活的很健康。

而且都不怕人。

说明这位谭先生没有残害,相反养的很好。

“你养的鸡都好肥啊。”

“要吃吗?”谭文杰随手抓起一只发电鸡。

被提起来的发电鸡也没挣扎。

“不不不。”小南吓得连连摆手,“我只是感叹它们生活环境好。”

“是吗?”谭文杰随手将大公鸡一丢。

都是可再生资源,算不上珍贵。

不管是鲤鱼布鞋还是发电鸡,都是意外所得,真正能让他倚仗的是自己的实力,还有黑山老妖楚人美等角色。

当然他也只是客气客气,大家又不是很熟,还不到他宰鸡待客的时候。

“这只鸡好像身上有伤。”小南转移话题,她看见了鸡身上的雷纹。

“嗯,我帮它缝合的。”

“你还懂兽医?”

“略懂。”

拳打脚踢,什么病他都治得好。

小南在他这里没取到养小动物的经验,两人待在一起又有些尴尬,便转身告辞。

不曾想两天之后小南又找上门,怀里还抱着一条瘸腿黄狗。

“谭先生,你能不能救它?”

“简单。”

谭文杰抓着瘸腿黄狗,一拳砸下。

咔嚓,断腿彻底被掰折。

“啊!”小南尖叫,刚想阻止,就又听一声脆响。

黄狗落地,兴奋围着谭文杰转圈。

人看不穿,动物却能感受到他的不同。

“治……治好了?”小南努力瞪大自己的双眼。

又一天,小南抱着一只兔子来。

谭文杰作为花丛老手当然看得出对方的意思,但对方心地善良,他能做的就是帮对方远离渣男。

再送上门来他可就不客气了,只是最近制造发电鸡让他精神疲惫,提不起旁的兴趣,而不是他真的不行。

然后,果真又送上门。

“谭先生,快开门!”

“嗯?好香啊。”

谭文杰看着端着瓷盅进门的小南,眉头一挑。

“我老爸亲手煲的汤。”

“嗯?”

信息量大的他险些没反应过来,你确定自己说的是吗。

谭文杰看了一眼瓷盅里的鸡:“这只我救不了,不过能帮它念一段往生咒。”

“噗嗤,谭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看谭文杰喝汤,她问道,“是不是很好喝?”

“你老爸手艺不错,不过你偷他煲的汤给我喝,不太合适。”

小南深以为然点头:“那我下次亲手煲汤给你喝?就这么定了!”

恰好此时谭文杰的电话响了。

“喂,你干妹妹的奶奶过寿,我也要去?好,我去公司找你。”

挂断电话,迎上小南好奇的目光,他直言道:“我女朋友。”

他做人信奉坦坦荡荡,当然是选择性,什么都承认是傻子。

小南却起身:“谭先生,你下次想喝什么汤?猪肚鸡怎么样。”

说完匆匆离开。

心中猜想对方下次不会再来了,谭文杰收拾一番出门。

渣男已经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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