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元513年六月,攻打夏都的公孙权兵败,率残部西逃后被凉州军围困全歼。至此,在大夏国霍乱一年有余的黄衣军,被彻底消灭殆尽。
夏天子大赦天下,重赏有功之臣。居于首功的凉州刺史董辛,更是被皇帝拜为大将军,数万凉州军屯于夏都西侧的天纵关,拱卫京师。
当余少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忍不住一阵吐槽。公孙权这个土鳖,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没数吗?哪能斗得过那些科班出身的各路诸侯。不动夏都,还能哄他多玩两年,大夏朝廷是你能颠覆的吗?这不找死呢么。也不知道皇帝老儿,有没有能力how住这位凉州刺史,否则,可是要出大事了。
不过这些天下大事,他还真就不怎么关心,因为眼前还有个更重要的任务——撸串。
身为一个东北人,几天不整一顿小烧烤,那是浑身难受啊。这不,余少凌又在大山里烤起了串,不得不说,大夏的羊肉真不错,没有科技狠活,肉纯。只不过一个人的饭局,总是觉得缺了些什么。
“有一天太阳会升起在某个清晨,一道彩虹两个人……”
树林里,一边烤着肉,一边哼唱着毛大师的《借》。此情此景,这首歌可以看出他的心情不是太美丽,或许是感到孤独了,想家了……
“真会赶时候,来啊,一起撸串啊!”
余少凌冲着空气喊到,他听见树林里有沙沙的脚步声,步伐轻盈,应该是月凝回来了。
“交给王府的人了?”
余少凌一边撸着串,一边自顾自的说着。
而来人却没有回答他,只见一只漂亮的小手从他的身后伸出,毫不客气的将他手里的几根羊肉一把抢过。
嗯?月凝什么时候跟自己这么随意了?余少凌好奇的回过头。来者不是月凝,而是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孩儿。看着像十六七岁的样子,一双漂亮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好看极了。
余少凌忽然觉得有些眼熟,尤其是那胸前超乎常人的伟岸。卧槽!吓得他大惊失色,这不夜百合嘛?若不是标志太明显,换上女装还真有点没认出来。
“下流胚,往哪看呢?”夜百合有些愠怒。
余少凌吓得说都不会话了,两眼四处乱转:“不知女…女侠,有何贵干?”
“不用找了,你的那个女保镖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的。”
余少凌尴尬傻笑:“嘿嘿,没找,没找!”
完了,今天是真的栽了。要说余少凌自从来到大夏,唯一怕过的就是眼前的这位。这丫头手断多的让人头皮发麻,还手黑。
夜百合咬了一口手里的肉串:“嘿!小淫贼手艺不错嘛!”
“……”
老子怎么你了就淫贼,余少凌想抗议,但没敢,因为此刻一只蜈蚣正围着他乱爬。
他烤,她吃,她酷酷一顿炫。
过了许久,余少凌沉重的叹了口气:“你到底想干嘛?划出道来吧,天斛珠我是没办法交给你了。”
“刚才那首歌挺好听的,能再唱一遍吗?”
一改之前余少凌见过的语气,低声柔和,好像对余少凌当初持枪抢她天斛珠的事并不在意。
这反应到是让余少凌挺意外的,不过他现在哪有心思给她唱歌。哼!当老子是什么人?
“借借一盏午夜街头昏黄灯光,照亮那坎坷路上人影一双。借一寸三九天里冽冽暖阳,融这茫茫人间刺骨凉……”
夜百合的眼神逐渐有些迷离,她听到了人间烟火冷暖,惆怅与迷茫,同时也有希望。有一天太阳会升起在某个清晨,一道彩虹两个人,我来借你的平凡一生,多么平淡美好的未来。
她喃喃的说道:“你的歌声,可以经常听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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