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一道耀眼的闪电划破天际,紧接着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声在胡岑耳边炸响。

胡岑身旁是一棵挺拔的古树,树干粗壮,枝叶茂盛。突然,那道闪电像是被天神指引,直直地劈向了他身旁的那棵大树。

“轰!”的一声巨响,闪电准确无误地击中了树干,瞬间,一股焦糊的味道弥漫开来。那棵原本生机勃勃的大树在雷电的威力下,几乎被劈成了两半,树皮被烧得焦黑,枝叶在雷击的冲击下四处飞散。

“卧槽!”胡岑被这突如其来的景象吓得目瞪口呆,他甚至能感受到那股强大的电流在空气中震荡,皮肤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在短暂的震惊之后,胡岑立刻意识到危险,他不敢有丝毫的迟疑,在心里又把孙尚香骂了几百遍后,拔腿就跑。

胡岑刚刚从密林的阴影中挣脱出来,便感到天空突然一暗,紧接着,倾盆大雨如瀑布般倾泻而下,仿佛天空打开了闸门。

胡岑的衣服瞬间被雨水浸透,他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了远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辆牛车正缓缓前行。

胡岑心中一喜,立刻加快了脚步,朝着那辆牛车的方向快步走去。雨水打在他的脸上,模糊了他的视线,但他依然坚持前行。

终于,他赶上了牛车。驾车的是一位看起来十分朴实的青年人,他穿着朴素的蓑衣,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

看到浑身湿透、狼狈不堪的胡岑,青年人立刻停下了牛车,热情地招呼道:“喂,这雨下得可真大,快上来吧!”

胡岑感激地点头,爬上牛车,坐在了青年人旁边。青年人看了看胡岑,又看了看天空。

然后从车后拿出了一套蓑衣,递给胡岑:“兄台,看你衣着像个富贵人,我送你去小镇上一家旅店怎样?”

“好,多谢兄台了。”胡岑只感觉筋疲力尽。

真是一个扯蛋的新婚之夜。

好在一路虽有些颠簸,还是顺利的到达了一家小小的客栈。“多谢兄台,”胡岑有些不好意思,身上并没有带钱。

摸了一下身上,胡岑突然发现腰带上还镶着一块小小的黄金。“兄台,大恩不言谢,这金子你就收下吧,也能当些钱来。”

那青年人纯朴的很,不肯要这金子,胡岑强硬的塞在他手里,自己便下了车去。

进了客栈,胡岑突然看到一样让他火气瞬间上来的东西。“这不是那娘们的枣红马吗?”

胡岑三步并两步走到店中,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开始浑身上下的摸索起来。“哎呀,早知道他不要我就不给了,完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胡岑摸到了宓儿临走之前给自己配的护心镜。

护心镜不仅做工精美,而且整整一圈都是镶了金的。胡岑管不了那么多了,拿出宝剑把金子撬下来,走入客栈中。

胡岑清了清嗓子,对站在柜台后面忙碌的小二说道:“小二哥,我是那位骑着枣红马的客官的朋友,能否行个方便,给我一把钥匙?”

小二闻言,抬起头来,目光审视着胡岑,语气坚定而严肃:“这位客官,我们店有店规,不随便给外人钥匙。谁知道你是不是真的那位客官的朋友?”

胡岑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金子,轻轻放在柜台上。小二的眼睛顿时一亮,他拿起金子,在嘴里咬了两下,确认其真伪后,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和蔼可亲。

他迅速地从柜台下取出一把钥匙,递给了胡岑,同时笑嘻嘻地说:“客官,您这是哪里话,既然是那位客官的朋友,那自然就是我们的贵客。这钥匙您拿好,房间就在二楼左手边的第三个门。”

胡岑接过钥匙,微微点头致谢,便转身向楼梯走去,“臭婆娘,非得好好教训你一番不可。”

孙尚香的房间很昏暗,现在外面雨势小了很多,大概已经快到了五更天(三点到五点)。

“你这女人睡的倒踏实,你想过我是受的什么罪吗?……这一路风吹的……”胡岑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

胡岑打开门,正想着如何收拾一番孙尚香,突然踩到了什么,差点摔倒在原地。

胡岑定了定神,往地上一摸,冰冰凉凉的,有点滑……

前世看了许多恐怖电影的胡岑有点发毛,回去问小二借了一盏油灯,往地上一照。

只见孙尚香直接倒在了门口,浑身只穿着出外时穿的单薄的衣裳,头发半湿半干,裸露着两条长腿。

胡岑有些疑惑,“虽然说路途确实也不算近,也不至于倒头就睡吧。”

想着还是先把她弄到床上再说,胡岑抱起孙尚香,她好像有了些意识,猛的咳嗽了好几下。

“看来她是伤敌800,自损1千了。”胡岑想着。

用这间屋中不多的毛巾给孙尚香稍微擦了下头发,胡岑摸到了她滚烫的额头。

“这……”胡岑还是有点犹豫,眼前这个不到十分钟前自己还恨得牙痒痒的女人,自己现在却狠不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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