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马峰,地处那马村和那里村的交界地带。
南坡属于那马村,北坡属于那里村,距离两个村子各三公里。
这里有一片原始森林,里面有一个很大的桫椤谷,堪称侏罗纪森林世界。
陆向东看着眼前那些野蛮生长的蕨类植物,轻声道:“银哥,你觉得这片森林里会有灵芝吗?”
“肯定有。”莫有银看着眼前一棵粗大的桫椤,悠然道。
他们对这片森林不熟悉,担心里面有凶猛的动物,早在进来之前,就在鸟枪里装填好弹药。
莫有银看到陆向东带来的两条猎狗,心里很希望可乐和橙汁快点儿长大,好陪自己进山打猎。
到时候,有两条猎狗作伴,再加一只猴子,他就不用再找人一起进山打猎了。
两个人在森林走着大概半小时,忽然听到一声枪响。
这可把两人吓得不轻,森林里还有其他人在打猎,要是误伤就麻烦了。
“是谁在这里打枪哦?”莫有银站在原地,大声呼喊道。
这是山里人的默契,在森林里面听见枪响,就要大声喊出来,告诉对方这里有人。
这样能够防止被当成猎物,避免误伤。
打猎的人看到小动物,往往都会瞄准了再打。
但是,有时正在追赶猎物,发现草丛密叶后有异动,也会一枪打过去碰碰运气。
这时,要是后面站着的是人,那就遭老罪了。
“是我,是我,有银兄弟!”打枪的人听出来是莫有银的喊声,激动的回道,然后往他这边走过来。
这个人正是韦振华,今天他带着一条大白狗,进入放马峰寻找灵芝。
当他走到眼前,莫有银一眼看出来他身上的猎枪不一般,不停的瞄看。
感觉到莫有银对这把猎枪有意思,韦振华干脆取下来,递给他看。
“有银兄弟,这是我刚搞到的猎枪,很猛的,还不用像鸟枪那样费时间装填火药,不过子弹不便宜,看不到大家伙我都不舍得打。”
莫有银抚摸着这把猎枪,心里特别喜欢。
他也想拥有这样一把猎枪,要是自己有这样的猎枪,独闯野狼峰也丝毫不怵。
想到这里,他开口道:“振华哥,你这把猎枪在哪里搞来的?”
韦振华一脸得意,笑着道:“县城呗。”
简单寒暄一会儿,三个人就一起打猎。
不过,他们不是站在一块儿,互相离着二三十米的距离。
谁要是采到灵芝,打到猎物,都是自己的,不用分给同伴。
放马峰平时很少有人来打猎,当他们走到森林深处,发现这里面有不少山珍野味。
莫有银看到两只山鸡,但是它们跑得太快,他开枪没有打中,心里一阵惋惜。
他还发现四株黑灵芝,大小都比手掌大,算是比较罕见的大灵芝,能够卖出高价。
刚把灵芝摘出来,放进布包里收好,突然听见陆向东一声惨叫。
莫有银赶紧小跑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只见一头黑熊,正追着陆向东打。
黑熊的爪子很锋利,要是被它挠几下,那可就糟糕了。
莫有银担心陆向东的安危,马上举起鸟枪,快速向黑熊射去。
子弹打在黑熊的左肩膀上,它感到吃痛,吼叫一声,立刻就向着莫有银冲过去。
莫有银见状,急忙把已经没用的鸟枪扔在一旁,快速跑起来。
他在逃跑的过程中,快速打开牛角刀。
此时,他心里很后悔自己没有带着尖刀出来,一把小小的牛角刀,真是太鸡肋了。
很快,黑熊就追到他身后,举起它的大掌往莫有银背上一抓。
莫有银身上的衣服立刻被撕烂,背上还留下五道浅浅的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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