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余政称么着有一二个小时,反正就是这么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浑身难受的要死,余政都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就在这个时候,两伙人终于分出了胜负。
两败俱伤!是的,两败俱伤!
结果出来后,余政激动坏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临了到最后,双方竟然势均力敌打成了平手。余政当初还以为身穿皮甲的一伙会胜出,毕竟有甲和没甲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那完全就是两码事,即使他们的人少一些。
但是谁也没有料到,黄巾贼里面会藏着一个猛人,就是这么一个人,竟然前前后后砍了有八九十个人,结果是临到最后了,双方都到达了体力极限,精疲力尽之下,此猛人更是奋起余勇,连着砍了最后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更是身着精金战甲,看起来威风霸气极了。
就是这样,敌人全部砍翻,结果自己也全身是血的倒下了。
两个小时,整整两个小时左右,这么长的时间,周围的人再不逃就是傻子了,所有人全部逃离了。
毕竟,所有人从无措以及恐惧中清醒后,就算是再呆滞麻木的人,都会随着大流跟着逃离这里,这就是人的从众心理以及群居安全感。
余政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伙人会整整血拼达两个小时。
本来在其他人开始逃离后,余政也是想跟着逃离这里的,可是后来看着所有人都是两袖清风,从上到下都只是一身单薄衣衫。
再看看血拼两伙人的周围,那一堆堆磊的小山一样的财货,不消说,全是真刀实枪明抢的。
由此也不难看出,这两伙人血拼的理由,肯定是这些似山一样的财货。
余政不走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一口吃食,常言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是这乱世的食物,那可是更比黄金!
余政想的明白,到时候只要其中一伙胜出,肯定会损伤不少,他们中得需要帮手吧!到时余政就会舔着脸上去试着讨好巴结一下,看看是否能混口饭吃。
余政也是电视上看的多了,乱世人命贱如纸。尤其是粮食紧缺时,那更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吃上树根草皮都算是好的,更甚者就怕成了人烧叉烧包,就余政这细皮奴肉的,肯定是上上之选,想想就鸡皮疙瘩一身。
因此,考虑来考虑去,余政是眼一闭。‘去球,伸头是死,缩头也是死。那还不如赌一把,输了大不了被贼人一刀的事,还来的痛快些。’,更何况,要是成了说不定还会跟着喝点汤汤水水呢!于是,两权其害选其轻,余政就这么留了下来。
但是,余政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撞大运了。
余政至今活了四十有一,那可是一直霉运缠身,干啥啥不成,干啥啥失败。
就拿大家都玩的福彩球彩来说,想想都是泪。家里可是中彩后的全套装束准备的齐乎,就等着那激动时刻的降临,结果你猜怎么着,到头来结果是一次没中过,小小的十块也没啊!
结果时来运转,余政临到这个世界,竟然老天开眼,来了这么大一乌龙。
此时此刻,余政心里激动,但也不敢想的太多,谁知道耽误那么一时半刻,后面会不会突然冒出一个黄雀。
余政快速收束心神,谨慎观察一下,见周围并没有什么动静,就急忙悄悄的向火拼地点靠了过去。
临到周围,捡起提前已经瞅好目标的长矛,慎重的捡了起来,心中发狠,猛的举起就朝着黄巾猛男的心脏直直刺了过去。
“噗嗤!啊!小贼---该死----!”随着长矛径直的刺入心脏,黄巾猛男突然睁开了不敢置信以及愤怒的眼睛,怒喝连连。随之身体一挺,不甘的软倒了下去。
“恭喜蓝星余政,杀死黄巾渠帅王度。”黄巾猛人的死去,余政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使之吓了一跳。
声音的出现,余政只是微微愣了一下,随之就回过神来,明白这就是类似游戏的东西出现了。
随着声音的提示,王度尸体上紧随着也出现了一个发着亮光的东西,余政知道,这是怪物爆装备了。
不及他想,余政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手直接捞向光球,只是微一触碰,一件东西就迅速串入了余政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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